第70章 双方的矛盾点149(1 / 2)

变形金刚玩具类目的授权,诱惑到了张森。

虽然市面上正版的变形金刚很少,但是仿版的变形金刚玩具却很多,从变形机器人玩具,玩具车、贴纸等,甚至书包和笔盒都有出现。毫无意外,九成九的,都是仿版产品。

“能详细说说吗?”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心为上。

在见张森前,李子文就飞到了洛杉矶,当面和贾斯汀还有李子文当面商量这个项目。得益于前期的了解,郭思鑫在李子文开口前,就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给举例了出来。

其中最大的问题点就是量的问题,目前市面上能够适配的机型并不多,市场的占有量不高,没可能贸贸然的订大量的货。

订单数量跟不上,前段的设计等基础费用无法通过分摊降低成本,过高的零售价又无法保证市场的接受,那么势必需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贾斯汀提出了可以代售张森的产品,或者帮忙牵线将产品切入大陆的沃玛商超,但是都给郭思鑫和李子文拒绝了。

如果只能通过这些惠而不费的小手段,对方不是傻子,不可能真金白银的开发模具,然后不收取开发费用的。

郭思鑫提出了一个让另外两个合伙人惊讶的提议,介绍张森拿变形金刚的大陆授权,以授权费冲抵开发的费用成本,以达到降低变形金刚联名手机壳的成本。

这个时间段,孩之宝还看不上国内的市场,或者可以说是很清楚自己的IP版权在国内卖不动,有低价的仿版为什么要花高价买授权的,这是当时的消费者的想法。尤其是实体经济下,知产的维护成本可以想象得到的高,且不一定能够获得预想中的效果。

变形金刚是美国和RB的两家玩具公司,为了卖玩具一起打造出来的IP,版权管理上还有空间可以处理。而对于国内版权的现状,代理公司近几年内并没有涉足国内市场的想法,既然如此就不如废物利用,将大陆的版权授权给到张森代理,美国的代理商并没有任何的损失。张森这边拿到授权后,费用折算成开发费用,代理商和三人合伙的公司剩下开发费用,将IP联名款手机壳的成本打到10美元以内,代理公司和三人的公司都能够获得不错的收益。

中间环境有谁损失了吗?并没有,完美。

不过,张森能否接受这个方案,如果接受,授权费用和时间如何安排,贾斯汀在征得李子文的同意下,全权授权给了郭思鑫处理。

“大陆市场的版权,玩具类目五年的授权,费用我也不说多少美元了,就直接折算成这次的开发费用。当然了,确定的话,开发出来的模具所有权,就归我们公司所有。”郭思鑫回道。

“授权后,我的产品设计需要给到版权方审核吗?授权的流程是怎样?你们有版权代理权,还是说要对方直接授权给我们?”张森一次过将最核心的几个问题,抛了出来。

如果是需要版权方审核通过了,才能安排产品上市,中间的不可控风险太多了。设计好的稿件,到对方邮箱里等待排队审核,然后一个不留神驳回,继续走一次这个流程。难听的说法,卡你五年出不了几款产品,甚至五年合同结束都无法销售。

至于授权流程,如果是版权已经授权给了贾斯汀等人的公司,以版权费用冲抵开发费用成本,法律上安全性有所保障。如果是直接和孩之宝签署授权协议,然后和贾斯汀等人的公司签署冲抵合作协议,分分钟给合同坑的底裤都没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