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1 / 2)

中午吃完了饭,大家都还在聊天。

“我家后面有个小山,我带你去那上面玩玩吧,太阳也不是很大。不会把你白嫩的皮肤晒黑的。”孙暮黑见现在没有什么事情做,就向着林煜汐提议道。

“你在说什么啊,我有那么娇弱嘛。”林煜汐反驳道。

“哈哈,走吧。”孙暮黑笑了笑,就拉起林煜汐的手去那座小山了。自从那次和林煜汐牵手之后孙暮黑就已经习惯了。

很快,孙暮黑就拉着林煜汐到了孙家的后山。其实孙暮黑也没怎么来到过这里,只是以前经常看到这里,但没有看过这上面是怎么样的。

越往上面走,金色的海就越往上升。当孙暮黑和林煜汐登上这座小山后,一片金黄色的海洋出现在两人的眼前。

“原来这里还有这么多稻子啊,我还是第一次见。”说着,孙暮黑又思索了一番,“好像以前听我爸说过我叔他家有一片很大的稻田,原来就在这里。”“...不过也好像不是第一次。”

“额...”林煜汐看着眼前的景象,感觉有点模糊了,像是被惊住了一般。

“你怎么了?”孙暮黑看着一旁的林煜汐,问道。“没怎么,只是有点被...被惊住了。”林煜汐支支吾吾地回答道。

“躺在里面应该挺舒服的吧。”孙暮黑突然向麦田里面走去。正值秋季,麦子差不多都熟了。在秋风的吹拂下就像还一样波澜起伏,和着天边的秋日,摇晃着身姿。

孙暮黑就这么躺了下去。

林煜汐也跟着躺了下去。

两人都没有说话了,只是静静地躺在无数的麦子上。

许久,林煜汐开口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啊?”孙暮黑的心思有些乱,“什么?哦,讲故事,好啊。”

“我很小的时候...”

...

我是城市里的女孩,出身于一个算是富裕的家庭,父亲是城里的一个小官。按照几年升一次官他还要十几年才能当上大官。我出生的那一天父亲还在城里办公。

其实我小的时候是在乡村里生活的,在丘田村,旁边是环山村。

我妈是家里的劳动力,因为父亲常年不在家,东西也不怎么寄过来,吃的粮食就需要妈妈自己耕种。

我小时候贪吃,觉得米饭白晶晶的,就像是珍珠。哦,珍珠是我爸爸带我到城里的时候我看到的,那时我一直问爸爸那圆圆的小东西是是什么。爸爸拗不过我,就说那是珍珠,其实爸爸也没看那是什么东西。我就求着爸爸给我买,因为那看起来就好吃。爸爸当时正在和别人聊天,那人见我顽皮,就笑着让我爸爸带我去买那个“珍珠”。爸爸也只好笑着对那人说声抱歉,带我去了那家店——那是家蛋糕店。

爸爸给我买了个最小的“珍珠”,我吃得津津有味,但我后来才知道爸爸那天只吃了早餐。

第二天我就忘记了那“珍珠”是什么味道。

后来妈妈知道了这件事后,就对我说面前的饭就是“珍珠”。我当然不记得那之前吃的是什么味道,所以就天真地相信了妈妈的话,每次都将面前白色的米饭当作珍珠,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农村里的米都是自家种的,所以吃起来格外香甜。我也就一直将那些晶莹的白米饭当作“珍珠”来吃。直到后来上学了老师教我知识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米饭,不是什么“珍珠”。我之前吃的也不是“珍珠”而是蛋糕。

我那时候就天天抢着吃饭,家里还有个比我小两岁的妹妹,她比我还小,饭量也还小,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我吃的最多。

我七岁之前每天都是无忧无虑的,吃饭后睡觉,睡觉完就吃饭,偶尔会和爸爸进城里玩。但就是没有在乡下玩过,我也没有在意过这个。之后我问妈妈的时候妈妈是说乡下的野孩子多,怕我学坏了。我知道妈妈也是为了我好。

我七岁上学,是在城里的。

那时候因为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导致我变成了一个小胖子。身上的肥肉比原来多了很多,妈妈却喜欢我这样,因为妈妈认为胖就是健康。所以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将自己的体重减下来。

我在城里上学的时候遇见了书福堂,他也是个胖子。那时我爸升了两次官,当上了副县长。那时我家里正洋洋得意,全家人都很欢喜。爸爸也结交了书福堂的父亲,那时书富还是县长。

爸爸想让我多和那些大官的子女交往,让我也成为一个真正的千金小姐。但我可不想当什么千金小姐,当个普通人最好,没有其他人在意,想这么玩就怎么玩。而福堂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们就天天玩在一起。上学都是福堂的父亲来接我们,本来爸爸是要自己来的,但书富说顺路,就一起接,爸爸也没有说什么了。

就这样我上了一年多学,也快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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