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陆令_分节阅读_第84节(1 / 2)

  陆令这边只提供信息,具体安排哪个小偷上哪辆车,他压根就不知道,但摄像头知道。

  目前已经能够确定,小偷没有一个是从车站上车的,他们分布于县城周边不同的站点,具体哪个站点是不固定的。

  所以给盯监控的刑警们降低了工作难度,只需要盯着一个个中途上车的人即可。

  刑侦大队一共派出了十名经验丰富的刑警负责盯监控,而且要盯大半天,不得不说陆令面子是真的大。

  但好在,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存在,一切都比较顺利。

  上午八点多,就有刑警看到了小偷行窃的过程!

  这名小偷全程都没有表情变化,在摄像头里,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仅仅用了两根手指,就把另一个人的钱包,从口袋里拨弄了出来。

  最厉害的是,把钱拿走之后,他还把钱包放了回去。

  这名刑警也是有不少年工作经验了,看到这一幕,也是有些惊讶,这小偷技术真的太好了!

  “这要是再带点假币,换进去,以假乱真,搞不好这些人被偷了一天都不容易发现。”这位说道。

  “使用这么多假币,判的更多”,另外一人说完,接着道:“嘘,我这边也有动静了,我得仔细看。”

  有录像,就是最好的证据,随着大家的努力,一个上午,就看到了7起盗窃的案子,只有一起没有得手。

  每辆车上,都是两个小偷,彼此之间是有掩护的。

  越是有成绩,大家心里越安心,现在所有人都相信陆令的这个方案了。

  亲眼目睹了盗窃的专业性,这些人反侦查意识肯定是不会差的。

  谁能想到,在扒窃已经逐渐要被科技消灭的年代,还有人来搞这个!

  这个事之后,必须要给每一辆车上,都安装至少四个摄像头才行。

  现在东安县的长途车上,都只有两个摄像头,一个只照着司机那里,另一个照着中间下车的门那里,这样的设计显然是不行的。

  下午四点多,游队带着派出所、刑警队的十几个人,换了便衣,悄无声息地开车走了。

  很多小偷已经陆续回返,上了回来的车子。

  现在不确定这个汽车站有没有小偷组织负责盯梢的人,所以抓人不能在汽车站抓,就直接在县城的郊区附近把人拿下就是。

  反正这些小偷回来的时间也不太确定,晚回来半小时啥的不是问题。他们在微信上沟通的并不频繁。

  县城南线的进城路口就那么两三个,游少华等人分开,按照这边看监控小组的指挥,一对一对地上车去抓。

  到下午六点多,小偷组织已经被抓了14人。

第154章 毒

  十四人!

  只要是在监控里看到的小偷,全部一网打尽。

  小偷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很懵,没有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尤其是他们被带回刑警队之后,发现自己的兄弟们全部被抓了。

  游队故意让这些小偷们互相看到自己的伙伴们被抓,这样他们心态才能崩。

  偷东西的都被抓了,唯独在车站望风的那个人没有抓到。但这个不是问题,14个人,还能没有招供的?

  ……

  一如陆令所猜测,这些人在东安县城租了四处房子,而且在县城不同的方位,这样方便早上搭车。不仅如此,他们还会隔两三天换着住一次,这样能够保证每个人不会在同样的线路上坐太多次。

  他们计划在东安县待三个周左右,每个人在每一处房屋轮换两次,就撤。

  因为住宿的地方经常换,所以这些小偷们偷到钱之后,并不会放在身上,他们还提防自己的同行,都是会把钱找个ATM机存到卡里。

  这些卡大部分都不是他们个人的卡,而是家人的卡之类的,现在存钱很简单,无卡无折也能存。

  陆令这次的方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下子前面的投入都算是值得了!根据现在得到的这些情况来看,如果是按照昨天的方案,那最多就只能抓到四个人,其他人一定会跑。

  陆令本来是来刑警队学习的,谁知道刚来,学了半天,这就主导了一起案件,而且神奇的是,刑警队的领导还真听他的建议了。

  接下来审讯的工作也没给陆令安排,用游队的话来说,审讯几个毛贼,对陆令没什么锻炼效果,所以,游队带着陆令去抄家……啊不,搜查去了。

  陆令确实没干过搜查的工作,对搜查的法律程序、具体方式也是不够了解的,这次跟着游队,一起带着嫌疑人前往住处搜查。

  一共四个地方需要搜查,分成了两组人一起去。

  为了办这个案子,刑警队已经几乎全员加班,忙了整整两天,陆令昨天晚上研究那些聊天记录,也只睡了三个小时。

  搜查是每一名警察都需要有的技能,但是,即便不当警察,每个人也多少会一些。

  当大家熟悉的东西找不到的时候,都能化身搜查高手,把自己的家从上到下、从卧室到客厅,每一个存储空间都翻一遍。

  有些人翻找之前,还会把家里从头到尾用大脑过一遍。

  不仅如此,那些藏私房钱的高手,也都是深谙搜查学和反搜查学的。

  警察的搜查也不会过于特殊,只是会更加专业且注意保护现场。

  游少华带了陆令、青山以及另一位参加考核的王福才一起去了搜查现场。

  青山主要负责控制小偷不要让他跑了,其他三人负责搜查,除此之外,还找了个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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