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要带你去个地方(2 / 2)

苏焕民忽然指着窗外一栋灰色砖墙的建筑说。

林沐月点点头,说:“很像太爷爷以前工厂厂房的颜色”。

苏焕民点点头,心想:“看来他的老婆对这个地方还是有些印象的,真希望她能够记得等会他们即将就要到达的地方。”

车子最后在一处红砖红瓦的房子前面停了下来,苏焕民打开车门,牵着林沐月的手走下车。

一块白底黑字的招牌跃然跳入林沐月的眼睛,“明记米糕”

“啊,是明记啊!”

林沐月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惊叹声。

“还记得吗?还有印象吗?”

苏焕民双手轻抚着林沐月的肩膀问到。

对于“明记米糕”店,那时的林沐月最多不过是个三、四岁的小娃娃,那仅仅只有一年左右的短暂时光里,却留给了苏焕民刻骨铭心的记忆。

那时苏家在行业的生意刚刚起步,所以苏家的工厂选在了和林家的工厂相距不远的同一个街区。

那时的工业园和生活区不像现在这样,严格划分区域,两者相距甚远。而有工厂的地方,必然会有提供各种各类食物的餐馆,“明记米糕”店就承载了苏焕民他们在那个时期的胃觉和精神的快乐回忆。

大人们忙碌的时候,林家的两位哥哥们就会带着他和林沐月到“明记米糕”铺子,一天的时间里从早到晚这里都供应着店家自己纯手工制作的糕点、包子、粽子、粥、咸鸡蛋、咸鸭蛋,还有时令的酸梅汤和绿豆汤。这儿是他们那个人生时期的乐园。

那时的明记铺子,房屋整个结构都是木头的,大门也是由一块块可以拆卸的门板组成,普普通通的木头餐桌椅,经过岁月的洗礼,也被打磨的光滑锃亮,满满都是时间沉淀的味道,这就犹如记忆中怀念的一种美食,历久弥香。

那时小小的林沐月最爱吃的就是明记的米糕、胡萝卜花生米馅的素包子和肉粽子还有白米粥。

那是暑假里平常的一天下午,两家父母长辈都在工厂里,林家的两位哥哥,如往常一样带着苏焕民和林沐月到明记喝酸梅汤来防暑降温。

林沐月的手里一直拿着一个铅笔刀,那是把非常漂亮的铅笔刀。

苹果绿的颜色,最漂亮的是,在刀把的外壳上趴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绿色大眼睛的青蛙。它被林沐月一直紧紧地攥在手里,林沐月对它的喜爱不言而喻。后来时间过了很久以后,苏焕民才知道这是他岳父的一位挚友特意从香港给林沐月带回来的生日礼物。

当酸梅汤、米糕和肉粽子都端上餐桌的时候,林沐月还不肯将这把铅笔刀从手里放下。大哥耐心地劝说了好一会儿,林沐月才恋恋不舍地将这把铅笔刀放在了餐桌上。

当时,二哥还取笑林沐月,说她距离上小学还早着呢,自己能用到铅笔刀的时候还远着呢,林沐月却奶声奶气地回复他:“没关系,我带着铅笔刀一起慢慢长大。”

两位哥哥和苏焕民都被林沐月的这个回答惹得忍俊不禁,差点还被自己嘴里的酸梅汤给呛到。林沐月却以一副事不关己的漠然表情看着他们三个人,一口口吃着米糕。

两位哥哥起身去厕所的时候,苏焕民想着林沐月刚才小大人的模样和淡定的表情,就想故意逗逗她。

“沐月,你的铅笔刀能让我看看吗?”

正在吃米糕的林沐月忽闪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歪头想了想,说:“我拿在手里给你看,可以吗?”

苏焕民心想:“这小不点还蛮有心眼的。”

“好。”

苏焕民答。

林沐月放下手里的勺子,小心翼翼地拿起铅笔刀,放在自己的掌心里递到苏焕民面前。

“好漂亮的青蛙啊。”

苏焕民装作欣赏的样子,观看着铅笔刀,称赞到。

“我也好喜欢这只青蛙。”

林沐月说。

“它是不是只是外表好看,削铅笔并不好用?”

苏焕民故意用了激将法。

“不是的,大哥已经给我试过了,它锋利得很。”

林沐月着急地为她的铅笔刀辩解着。

“那我打开看看它的刀锋,验证一下。”

苏焕民边说,边心想:“难道我还斗不过你—这个小不点,我一定要把这铅笔刀拿到手里,故意逗逗你,吓唬吓唬你。”

“它非常的锋利。”

林沐月边说,边打开了铅笔刀,展示给苏焕民看。

苏焕民伸手,想把铅笔刀从林沐月的手里拿过来。

“不要,不要,不要。”

林沐月抗拒着,双手使劲和苏焕民争夺着。

林沐月着急的样子,却让苏焕民恶作剧的兴致越来越高,才三、四岁的林沐月怎么能是他的对手。

就在苏焕民将铅笔刀抢到他手里的一刹那,打开的刀片就在他和林沐月的双手争夺之间划到了林沐月的左手大拇指。

铅笔刀虽然如愿以偿地被苏焕民拿到了手中,但林沐月的手指顷刻间流淌出来的鲜红色的血液,也吓到了他和林沐月,拇指上的鲜血滴落在了林沐月的白裙子上,第一滴正好落在了她裙子上的那朵鹅黄色花蕊上。

惊慌的苏焕民,迅速取下用别针挂在林沐月白色连衣裙左边的手绢,绑住了林沐月的左手大拇指。他又慌忙把铅笔刀合拢,放在了林沐月原来放在餐桌上的位置。

做完这一切,苏焕民仍心有余悸地坐回自己的位子。

“对不起,沐月,我不是故意的。”

苏焕民低声向林沐月说,眼睛却不敢看她。

“我知道,没关系。”

林沐月回答到,然后她拿起勺子继续吃着她的米糕,只是她却将她的左手放在了餐桌下面。

苏焕民和林沐月刚刚结束这一切,两位哥哥恰好也从厕所回来了。

他们一行四人回去的路上,林沐月也一直将她的左手背在身后。

之后,忐忑不安的苏焕民好久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逃避着去林家。后来他从妈妈口中得知,林沐月的拇指伤口感染了,因为她一直瞒着爸妈手指流血的事情,而林沐月遗传了林妈妈伤口不好愈合的基因,所以林沐月的左手大拇指的外侧,最终留下了一道倾斜的疤痕。他们在百货公司试戴婚戒的那天,时隔多年后,苏焕民终于看到了他所制造的那道疤痕。

没有想到他们刚结婚不久,林沐月就到省城来出差,因而给了苏焕民提前完成自己心愿的机会。

送她一条相像的白裙子,带她再来一次“明记米糕”,以弥补他这么多年来心里的愧疚和歉意。

此时的林沐月正笑意盈盈地坐在他的对面,看着窗外的风景,而她终于成为了他的妻,此刻苏焕民的心里满怀着感恩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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