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好队长166(1 / 2)

众所瞩目中,陈世襄抬手招了招,随后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跑来一个上身穿着衬衫,下身穿着军裤,手里拿着一根鞭子的人。

“审讯班的!”队列里有人惊呼出声。

审讯班的人,在明面上,通常只会听见人们说他们的好话,因为审讯还得靠他们。

审讯看似粗暴简单,但其中也自有一番技巧,对付普通人,谁都能轻易逼供,但他们特务处面对的,恰巧都不是普通人。

而在背地里,审讯班却是被人跳着骂的存在。

一则,审讯班的人不用冒着出外勤的风险,只需要待在区部,挥一挥鞭子,耍一下烙铁。

危险与他们无关,功劳与他们并存。这让那些得冒着子弹往上冲,从而赚取功劳的外勤队员们,难免心里不爽。

二则,审讯班的人大都有点变态。天天用鞭子抽人,别人叫得越痛苦,他们听得越舒服……这种人指定有点毛病,不易容于正常人。

“怎么还有审讯班的事?”队列里有人小声嘀咕,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

一边说着要“罚”他们,一边又把审讯班的人叫了过来,这实在让人难以往好的方面联想。

通常的“罚”,难道不是关禁闭,降职处理之类的吗?

“大家都是纯爷们,要是关你们禁闭啥的,难免显得娘们了些。”陈世襄出声道。

审讯班的人在他身后站定,双腿张开与肩同宽,双手跨立,手里握着的鞭子垂落下来,通过双腿间的缝隙,能看见鞭子上隐隐沾染着的血痕。

这是一根结实耐用,经过实践检验过的鞭子。

“咱们特务处情况复杂,不养闲人,没那个时间用来关谁的禁闭。今天,当着大家的面,我正好给你们讲一下一队以后的规矩。

“我一队的人,从今天开始,往后再有犯错之人,一律只有两种处罚。

“犯大过者,诸如此二人,直接枪毙;犯小过者,”陈世襄顿了一下,他扫一眼众人,然后以张大荣为例。

“罪不至死之人,一律鞭笞,五鞭起步,有加无减。”

陈世襄声音落地,队列安静了一下,随后所有人都悄悄转动眼球和脑袋,目视左右,想要看看其他人是什么反应。

鞭刑,这可是直接施加在肉体上的刑罚。

他们都见过特务处那些被鞭子抽过的犯人,一鞭下去就是一道血痕,皮开肉绽,看着都疼。

这玩意如今要落到自己人身上,这好吗?众人面面相觑,不敢言语。

笞刑,古代五“刑”之一,针对罪行较轻者设。

通常是以竹板、木板拷打犯人的臀部、背部等不那么致命的地方。鞭刑也是笞刑的一种,区别在于刑具是鞭子。

在1910年,大清颁布的现行律法之中,诸如枭首、凌迟等野蛮残酷的刑罚,被明文废除。甚至连笞、杖、徒、流、死旧五刑也被改为罚金、徒、流、遣、死新五刑。

当然,文字是文字,实际是实际,具体如何,咱不知也不说。

反正哪怕现在崇尚民主与科学的民国,鞭刑也并不罕见——至少在特务处是家常便饭。

众人眼巴巴地看着陈世襄,短短的时间内,他们的心情已经跟大山一样起伏,如长江一样扭曲。

枪毙和挨鞭子,无论哪一种,听起来都不是那么轻松的。

枪毙,非我所欲也,挨鞭子,亦非我所欲也,二则却必得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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