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你快乐吗(入V二更)(1 / 2)

  大法官赞同这一点:“没错,无数案例都是这样。罪犯持枪近身都有可能被电锯砍成两半。嗯,那画面我至今难忘。怎么会有人蠢到持枪抢劫伐木工。”

  那都是些身强力壮,粗鲁莽撞,必要时能和熊或者狼打起来的壮汉。

  围观群众:“合情合理。”

  “其实目击证人距离挺远,也被吓懵了。”

  “确实,那可是这~~么~~长~~的一柄宝剑。”

  “我拿个拐杖都能把人打倒。”

  威尔逊:“所以你知道小丑会去袭击你,准备了剑等待他。”

  “我到哥谭之后永远随身携带武器。议员先生,如果您不知道我可以告诉你,我曾经在法庭上击毙袭击检察官的凶手,也曾在路上击杀袭击我的歹徒,不止一次,在被joker挟持时,我凭借武器迫使他放弃劫持把我踹下车。就在进入国会大楼的安检时,我暂时上交了两把□□,四个弹夹和一把匕首。这就是我能存活至今的理由。”

  一位议员赞同的点点头:“我曾经和海因里希一起打猎,她用□□也用的很漂亮。”

  另一位议员则说:“我也见过。是一位优秀的女猎手。”

  大法官:“你认为在国会大楼也不安全?”

  海因里希:“抱歉,法官大人,我已经养成习惯。在哥谭没有任何地方是绝对安全的。”

  威尔逊议员咄咄逼人:“一位随身携带大量武器的危险女士。为什么再整件事中如圣徒般纯洁无辜?奇迹般的有人安装炸弹却没能炸伤你,而是在小丑出现时炸伤小丑,奇迹般的一个坐轮椅的伤者站起来把警方无法应对的著名罪犯砍到脑死亡,更奇迹的是,你在砍伤小丑后消失了,而韦恩,布鲁斯韦恩派人送你去医院,说你突然昏迷不醒?你是砍伤小丑后去做客吗?在搏斗中你为什么能毫发无伤?难道你也具有超能力,或是神奇的恢复力?”

  海因里希心说就这个恢复能力不好解释,画了个十字:“我只是迷途的羔羊,用羊角顶翻了路过的疯子,终究回到牧羊人手里。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我是这么认为的。我也很希望自己有神奇的恢复力,实际上我现在还需要轮椅,我的骨头还靠钢板和钢钉固定,等待愈合。法医验证过我身上的伤口。”

  虽然在座其他人的虔诚信仰或真或假,但大部分人都认可这个说法——本来也受人请托,不给她降职。

  有人情在的时候,即便有明显逻辑问题都能敷衍过去,何况现在逻辑和证据非常完善。

  她是这样人,哥谭是那种危险地方,喝多了破坏力惊人也正常,受了伤吃止痛药导致站起来砍人都不痛也合理。

  大法官:“我宣布,安娜·玛利亚·J·海因里希是无罪的。她所做的一切合理合法,以法院院长的身份,利用职权,从事危险行动的指控,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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