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军纪(1 / 2)

高台之上

于谦在高台之上,语气严肃的说道:“既然你你们选择的留下来

“就必须遵从军令。”

“胆小者,未战先怯者,斩!”

“畏缩不前者,斩!”

“未鸣金退者,斩!”

“不尊军令者,斩!”

“聚集哗营者,斩!”

残杀无辜者,斩!”

“违反军纪者,斩!”

“行军张弓填药者,斩!”

“所犯七禁令五十四斩者,皆斩。”

军纪虽然严苛,这是战时当用重典。

尤其是这个行军擅自张弓填药的举动,实在是太危险了。

除了容易误伤自己人之外,还极有可能暴露我军的行踪,这可是兵家大忌!

平日只是军棍两百,但是现在战时,直接斩首,当行重典,否则不能管束士卒。

实际上平时打军棍这种行为也是重典惩罚的,也算是死刑了。

但是不能比直接斩首,更难表现出更具威慑性。

实际上,于谦本来想在所犯七禁令五十四皆斩的指令中,还临时增加了一个“逃营者斩”的!

但在我的强烈反对中这个决策没有执行。

这一决策,在逻辑上也是讲得通的。

平时另说,但战败了之后,逃兵这事儿并不少见。

若逃营皆斩,若战局溃败,谁会归营?

下了这条禁令之后,战败逃跑之后士兵们都不会回来了。

只能落草为寇,掠夺地方,成为兵匪,最后酿成兵祸,扰乱地方。只会更加麻烦。

至于在营中私自屠杀或买卖牲口,这就涉及到部队行进时不能打扰老百姓的规定。

自东汉末年曹操著《军令》以来,这一准则就已经存在了。

虽然大多数军队不能做到这一点,但是能做到这一点的军队,无疑是精锐中的精锐。

“不掠夺本族人民,要彻底做到这一点,要到近代以后,民族意识觉醒之后”。

于谦心中明白一个道理。

“义不经商,慈不掌兵。”

他必须向将士们传达一个的信息他会严格执行。

“十七禁”、“五十四斩”的军纪

“马上备操军和备倭军就要进京了。

你们现在每个人都升做什长,

每个人都要带领大约十名左右的备军。

他们纪律散漫、武备松弛、缺乏战斗经验、甚至未曾接触过大多数的专业武器。”

于谦严肃的提出他的要求:“我要求你们教会他们如何使用武器!

我要求你们让他们明白军令的重要性!

我要求你们带领他们共同冲锋陷阵!我要求你们……”

“要死在他们的前面!正如我将死在你们的前面!”

于谦神情激动地咆哮道。

他闭上眼睛,任由风吹打他的脸庞。他已经嗅到了敌人的气息。

他缓缓睁开眼睛,大声疾呼:“日月不落!大明永辉!”

这是大明的江山永在的誓言!

明军的威武决不会消失!

“日月不落!大明永辉!”

“万岁!大明永辉!”

“万岁!大明永辉!”

“郕王殿下,万岁。”

“郕王殿下,万岁。”

校场的天空上回荡着震耳欲聋的呼喊声,起初是零星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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