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帮大佬(2 / 2)

“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歌迈流俗。难忘真情难忘你,只为情痴只为真。”

“我希望通过《萍踪侠影录》这本小说塑造出一位蔑视封建帝王的名士狂侠,即是书生意气也是不拘俗礼,情深意真,不虚伪,才调高华,潇洒不羁……”

唐雨讲得慷慨激昂,众人亦听得入了迷。

不知觉间,厅内的气氛便变得热络起来。

大家熟络之后,唐雨又知道另外那位来自柔佛新山的林会长全名叫林坤枢,乃新山潮州八邑会馆的会长,当地著名侨领。

这位林坤枢乃著名的侨三代,他的爷爷是柔佛州鼎鼎大名的第一任华人港主“甲必丹”林凯顺。

“甲必丹”是葡萄牙及荷兰在印尼和马来西亚的殖民地所推行的侨领制度。

即任命前来经商、谋生或定居的华侨领袖为当地侨民的首领,以协助殖民政府处理当地的侨民事务。

甲必丹源自荷兰语“kapitein”,意为“首领”,与英语“captain”同源。

当年新加坡独立之前属于马来西亚柔佛州。

柔佛州的早期,虽是荒芜之地,但由于河流众多,且每一条支流汇入主流的地方,都是港口,在港口周边的沉积土地较为肥沃,也成了适合耕作的地方,而且交通便利,早期的潮汕人也把它称之为“港脚”。19世纪时期,当年的柔佛王朝的统治者“天猛公”依伯拉欣,为了开发柔佛,招徕了大量的华人到此垦荒种植。

“天猛公”依伯拉欣除了给华人土地承包者的开发地契,还赋予他们这块土地的开发权,这些承包者就被称为“港主”,相关土地开发的制度也就称为“港主制度”。

港主之中,大部分是华人,尤以潮州人为多,他们是开拓柔佛的先驱。这些华人港主,早期多是从新加坡过去的,柔佛州第一任华人甲必丹林凯顺就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之一。

林凯顺当年是19世纪中期柔佛州新山陈厝港的港主,同时也是当时新加坡天地会组织义兴会党的领袖。

年青时,林凯顺在老家穷困潦倒,加上好赌,最后连母亲丧葬费都输光了,被当猪仔卖到新加坡,后到彭亨开矿,待还清债务后,他再回到新加坡,经营布疋买卖。

偶然一个机会,他结识了后来当柔佛苏丹的阿布峇加,两人为结拜兄弟。

于是林凯顺通过“天猛工”关系,来到柔佛,取得了武吉伯兰卡(BukitBerangan)的港主委任状。

在1860年代,林凯顺已是当地有名的甘密、胡椒富商,此后数年,鸿途大展的他,也成了另外七条港的港主,是柔佛河整个左岸的“河流主人”,并获委任成为新山税收的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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