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疯道士杀人啦!贫道,这是在斩妖除魔32(1 / 2)

小厮带着林曦在“莺歌馆”里穿行。

外观看上去碰壁辉煌的莺歌馆,期内,竟是一间间被门帘分隔开的小屋子。

只有大堂的正中间,搭建着一座不大的戏台。

有戏子在上面,咿咿呀呀的唱个不停。

不时,有醉生梦死的烟客,从小屋子里钻出来,往戏台上,扔去几枚铜板。

给林曦带路的小厮。

此刻似乎真觉得,林曦是王闯的朋友。

竟然孜孜不倦的,介绍起来。

“道爷,您不知道,我们莺歌馆,在十里八乡,也都是有名的!”

“其他乡里的大烟馆,和我们这里可都比不了。”

“您看这第一层,是专门给那些劳工,匠人提供的。”

“他们自己个儿的家,都是破庐茅草屋,那房子,不是太小,就是太潮,逼仄,压的人喘不过来气!只有在咱们这,他们才能有个宽敞舒适的,吞云吐雾的地方!”

“只要花上一点小钱,就能够在温柔乡里沉醉缠绵,忘却烦恼!”

“至于二层,那才是贵公子们去的地方。”

“每一间房,都比这一层的大上很多。”

“在我们“莺歌馆”,有红木梨花的床,云铜黄竹的枪,广粤的灯,彩云的斗。”

“一口烟雾入嗓,再和身边的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同好”来一通不着边际的谈天说地,虽然彼此早已沉浸在“云里雾里”,大脑放空,听不清什么,但这样的自在快活却是千金不换呐。”

“道爷要不要也试一下,感受一下到底什么是快活似神仙。”

林曦跟在小厮身后,嗤笑一声。

“我?可别说笑了……会不会快活似神仙我不知道,但我记得,我在书里看过,若是抽惯了大烟,瘾至,其人涕泪交横,手足委顿不能举,即白刃加于前,豹虎逼于后,亦唯俯首受死,不能稍微运动也。故久食鸦片者,肩耸项缩,颜色枯羸,奄奄若病夫初起!”

“偌大的国家,遍地都是这种病夫!”

小厮听到林曦的嗤笑声。

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言语。

他忽然意识到。

这位道爷,似乎并不寻常。

他带着林曦,默默到了二楼。

二楼的房间,和一楼果然不同。

每一处房间,都比一层,要大上了不少。

甚至每一间房的门上,都挂着个牌子。

“绵云阁”;“眠香阁”;“清风醉”……

小厮带着林曦,来到一间门上挂着“梨园春”的房屋前。

抬手敲了敲门。

之后才回头对着林曦开口。

“这里就是王闯公子的包厢……是王闯公子,专属的,不让旁人进!”

但小厮的话音未落。

林曦已经抬起脚。

砰的一声。

一脚踹开了厢房的大门。

这一脚,直接把小厮吓坏了。

毕竟王闯的脾气,那是出了名的坏。

但林曦可不管这些。

他是来杀人的……杀人前,他还管这个人的脾气?

别开玩笑了……

而与此同时。

林曦也看到了被踹开的,大门后的场景。

房间里,摆着一张红木梨花的床,上面铺着绸缎被料。

一个清瘦的青年,斜躺在床上。手里端着一支铜烟枪。

两个女子,则在一旁服侍着。

其中一个女子,坐在椅子上,取出少量的烟膏,放在银质的小锅内,用少量温水化开,放在火上烘烤,再用银质的烟签子不断搅拌,经过加热,得到黏度大的熟膏,粘在烟签子的顶端,同时继续往里加生膏、补水,最后让熟膏结成豆粒大小的球状“烟泡”。

另一个女子,则依偎在青年旁边。帮青年揉着肩膀……

偶尔还要去青年旁边,讨要着,抽一口大烟。

此刻,哪怕房门被一脚踹开。

屋内的三人,好像也置若罔闻。

似乎和林曦他们,不在一个人间。

林曦的眼角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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