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疯道士杀人啦!贫道,这是在斩妖除魔32(1 / 2)
小厮带着林曦在“莺歌馆”里穿行。
外观看上去碰壁辉煌的莺歌馆,期内,竟是一间间被门帘分隔开的小屋子。
只有大堂的正中间,搭建着一座不大的戏台。
有戏子在上面,咿咿呀呀的唱个不停。
不时,有醉生梦死的烟客,从小屋子里钻出来,往戏台上,扔去几枚铜板。
给林曦带路的小厮。
此刻似乎真觉得,林曦是王闯的朋友。
竟然孜孜不倦的,介绍起来。
“道爷,您不知道,我们莺歌馆,在十里八乡,也都是有名的!”
“其他乡里的大烟馆,和我们这里可都比不了。”
“您看这第一层,是专门给那些劳工,匠人提供的。”
“他们自己个儿的家,都是破庐茅草屋,那房子,不是太小,就是太潮,逼仄,压的人喘不过来气!只有在咱们这,他们才能有个宽敞舒适的,吞云吐雾的地方!”
“只要花上一点小钱,就能够在温柔乡里沉醉缠绵,忘却烦恼!”
“至于二层,那才是贵公子们去的地方。”
“每一间房,都比这一层的大上很多。”
“在我们“莺歌馆”,有红木梨花的床,云铜黄竹的枪,广粤的灯,彩云的斗。”
“一口烟雾入嗓,再和身边的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同好”来一通不着边际的谈天说地,虽然彼此早已沉浸在“云里雾里”,大脑放空,听不清什么,但这样的自在快活却是千金不换呐。”
“道爷要不要也试一下,感受一下到底什么是快活似神仙。”
林曦跟在小厮身后,嗤笑一声。
“我?可别说笑了……会不会快活似神仙我不知道,但我记得,我在书里看过,若是抽惯了大烟,瘾至,其人涕泪交横,手足委顿不能举,即白刃加于前,豹虎逼于后,亦唯俯首受死,不能稍微运动也。故久食鸦片者,肩耸项缩,颜色枯羸,奄奄若病夫初起!”
“偌大的国家,遍地都是这种病夫!”
小厮听到林曦的嗤笑声。
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言语。
他忽然意识到。
这位道爷,似乎并不寻常。
他带着林曦,默默到了二楼。
二楼的房间,和一楼果然不同。
每一处房间,都比一层,要大上了不少。
甚至每一间房的门上,都挂着个牌子。
“绵云阁”;“眠香阁”;“清风醉”……
小厮带着林曦,来到一间门上挂着“梨园春”的房屋前。
抬手敲了敲门。
之后才回头对着林曦开口。
“这里就是王闯公子的包厢……是王闯公子,专属的,不让旁人进!”
但小厮的话音未落。
林曦已经抬起脚。
砰的一声。
一脚踹开了厢房的大门。
这一脚,直接把小厮吓坏了。
毕竟王闯的脾气,那是出了名的坏。
但林曦可不管这些。
他是来杀人的……杀人前,他还管这个人的脾气?
别开玩笑了……
而与此同时。
林曦也看到了被踹开的,大门后的场景。
房间里,摆着一张红木梨花的床,上面铺着绸缎被料。
一个清瘦的青年,斜躺在床上。手里端着一支铜烟枪。
两个女子,则在一旁服侍着。
其中一个女子,坐在椅子上,取出少量的烟膏,放在银质的小锅内,用少量温水化开,放在火上烘烤,再用银质的烟签子不断搅拌,经过加热,得到黏度大的熟膏,粘在烟签子的顶端,同时继续往里加生膏、补水,最后让熟膏结成豆粒大小的球状“烟泡”。
另一个女子,则依偎在青年旁边。帮青年揉着肩膀……
偶尔还要去青年旁边,讨要着,抽一口大烟。
此刻,哪怕房门被一脚踹开。
屋内的三人,好像也置若罔闻。
似乎和林曦他们,不在一个人间。
林曦的眼角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