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偶遇33(1 / 2)

运动会圆满结束后的第二天晚上,白舒雨收到了第三个月的工资,陆老板这次很大气,给了六十六万,很吉利的一个数字,看起来他心情应该很不错。

根据她跟他短暂相处中总结的经验之第三条——陆老板心情好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的(PS:只要别太过分)。所以,白舒雨跟他提了国庆节想请一天假的事。果然,陆老板沉默了三秒后,说了句“可以”。

白舒雨看着街边橱窗玻璃里穿着古风长裙的自己,脚步轻快,心情格外愉悦,这完全做自己的感觉真是舒心惬意啊。

大抵是真挚的笑容真的可以给人的颜值加分,今天的她光彩照人,走在路上,回头率超高的。这让她那种女性特有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她跟几个好姐妹都约好了,下午四点在老地方碰头。现在才上午九点,她就迫不及待地出来了。

今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微风习习,空气都十分清新,是个外出郊游的好日子。在她老家,这种天气,都会把家里的被子拿出来晒晒,她本来特别喜欢闻被子太阳晒过的味道,后来听一个老同学说这是螨虫被烤熟的味道,她就又少了一种乐趣。

说起那个老同学,白舒雨就有点怨气,因为那个人真的是个浪漫绝缘体,打碎了她好多美好的想象。

本来自己挺喜欢雨天那种泥土混合着青草味的香,她说那是放线菌的代谢副产物。自己也是脑子抽了,居然问她什么是代谢副产物,然后那个家伙说“通俗的讲,就是屎尿屁”。

本来自己很喜欢去鲜花店买花,偶尔看见被人预定的花和上面的各种表白祝福的卡片,都会羡慕别的女孩子能收到大捧大捧的鲜花。那个人却说“一大坨生殖器和尸体,不知道怎么就成了爱情的象征”。

她问那什么才是她认为的爱情的象征,砖石or结婚证?那个人嗤笑一声,说她庸俗,她说砖石不过就是一堆碳,结婚证也才九块钱,情比金坚这个词知不知道,她认为黄金才是爱情的象征,稀有好看不廉价。或者有人愿意把这捧鲜花换成百元大钞叠的纸花,她觉得这才叫诚意满满——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庸俗!

白舒雨当时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什么人呀,这是。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那个人活得清醒又离谱,跟正常人都不是一个画风。有时候也挺羡慕她的,毕竟她那种“领导夹菜敢转桌,领导敬酒也不喝,出差就开领导车,搂人媳妇让喊哥”的狠人,真的活成了她不敢想的样子。

她笑着摇了摇头,自己怕是一辈子也学不来这样的洒脱。抬眼往前方望时,突然看见萧雪推着一个坐轮椅的老人在街边散步。她犹豫着要不要同萧雪打招呼,因为那位老人的状态看上去不太健康,她猜这就是萧雪四十多岁的母亲。

那老人戴着一顶红色的绒线帽,身上裹着一件厚厚的羽绒服,露出来的手似枯竹,皮包骨头,蓝紫色的血管像蜘蛛网一样。

萧雪显然也看见了白舒雨,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她愣了一下,随后继续推着轮椅向白舒雨这边走来,距离还有七八米远时,她招了招手,微笑着同白舒雨打招呼:“好久不见,没想到在这里遇到。”

白舒雨看着气色比前段时间好了很多的萧雪,虽然眉宇间仍有忧愁,她微笑回应道:“确实好久不见,这位是伯母?”

“嗯,刚吃完早饭,准备散散步后就回家休息。”萧雪看着轮椅上好奇打量着白舒雨的母亲,半蹲着身靠近老人耳边道,“妈,这位是白舒雨,是娇娇的好朋友。”

那老人听了,只呵呵呵笑着,也不回话。

白舒雨近距离看见老人,天,这哪里像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她脸色蜡黄,双目浑浊,半张着嘴呼吸,嘴唇也没有血色,不夸张的说,有人跟她讲眼前人有六十岁她都信。

白舒雨微微屈膝跟老人打招呼:“伯母你好,我叫白舒雨,也是您女儿萧雪的朋友。”

老人原本无神的双眼,听见萧雪两个字时突然睁大了一些,有些慌乱地双手胡乱摸索,口中喊着:“雪儿,我的雪儿。”

萧雪连忙半蹲到老人面前,握着老人的手,安抚道:“雪儿在,雪儿在这呢。”

安抚好老人,萧雪站起身,歉意一笑道:“不好意思,没吓到你吧,我母亲她……”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没事,应该说抱歉的人是我才对,我没想到伯母听见你名字会有这么大反应。”白舒雨笑笑,站起身来,“今天天气不错,我就不打扰你们母女了……”

“白小姐,”萧雪打断了白舒雨要说告辞的话,看着她,犹豫了一下,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道,“我明天下午就要离开A市回老家去了,或许,你愿意陪我聊会儿天吗?”

白舒雨闻言一惊,看着萧雪明显有事情想同她讲的样子,遂答应下来:“正好我也没什么事,咱们边走边聊。”

于是,萧雪推着轮椅,白舒雨在她旁边,两人的脚步很慢,萧雪说话的声音不大,她跟白舒雨讲着她和楚娇娇的故事。

萧雪讲得很乱,没有什么逻辑顺序,似乎是想起什么说什么,在她的故事里,楚娇娇简直像遗落人间的天使。白舒雨勉强以时间为序,加上之前从楚娇娇那里听来的部分,明白了萧雪是如何一步步陷入这没有结局的孤独爱情。

在萧雪略带苦涩的叙述里,楚娇娇是在她几乎万念俱灰,走投无路的时候像阳光穿破乌云般突然降临在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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