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别逼我装329(2 / 2)

  总之绝不可能是一穷二白之家,那种就算能读书,往往也只能艰难在底层打转。取得一定成就之后,或许生活是能松快许多,但要想进入到像章殿臣这样的圈子,却是太难了。

  至少目前,这个赏石宴上,没有这样的人。

  所以,换句话说就是,大家都有一定财力在身。

  有财力的人,在发现提花织机这等妙物时,能不想着试试吗?

  要知道织机的原理往往相通,程灵书上记录的这个虽然只是棉布的织机,但只要稍微调整规格,将其做成丝绸织机来用,也是可以的。

  要不怎么说提花机有划时代的意义?

  章殿臣就曾命族中部曲请工匠试制了提花织机,织机做成后,效果不必多说。总之,提花织机织出来的丝绸布匹,是能获大利的东西。

  章殿臣提起此事,在场众人的声音不由得就都小了。

  还有那不甘愿的,小声说:“提花织机纵然是好,可已经公开了,人人都能造出来,那又还有什么意思?”

  新事物,只有垄断,那才能利益最大化呀!

  但在场的诸位又终究不是商人,读书人多少还是要些脸面的。

  章殿臣叹道:“是啊,不只是肥料,连提花织机,程愚之也都公布出来了。”

  织机之利,足以令最顶级的世家都眼红。

  如果不公布,如果将其捂在手上,再经过发展,不消多少年,一个富可敌国的大势力或许都有可能被创造出来!

  只可惜,织机被公布了。没有了垄断,一切便也是空谈。

  章殿臣道:“程愚之,好魄力!此人能舍得,难怪可以写出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此等绝句!”

  说到这里,章殿臣暗暗一叹。

  原先奉魏皇之命,暗中为程灵扬名时,章殿臣内心其实还隐约有过羡慕。

  尽管知晓此等扬名,未必就一定是大好事,过于高扬的名声,还有可能带来某些难测的危险!但章殿臣还是羡慕了。

  读书人,求的是什么?不就是个身前身后名吗?

  章某人,亦未能免俗。

  然而此番,听过程灵的《石灰吟》,并一再将诗句在心头咀嚼过后,章殿臣却隐约生出了几分愧意。

  程愚之虽然年少,却十分聪颖,“他”或许已察觉此等烈火烹油般的名声所带来的隐形危机。

  要不然,那诗中又怎么会说“烈火焚烧若等闲”?

  又何来的“粉身碎骨浑不怕”?

  不必多言,一首绝句,已明志矣!

  这首诗不仅咏物,咏志,更有一种孤胆英雄般的气魄,一往无前,虽九死而不悔。<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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