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儿媳是重生的1(2 / 2)

  她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蔡知理,小儿子蔡知义,兄弟俩相差十来岁。

  相比较于蔡知理的听话、老实、本分、孝顺,蔡知义算得上是叛逆、聪明、有主见。

  他自小就和母亲不亲近,总和二叔家断了双腿的二婶黏在一起,听她讲外面的广阔天地,跟她学识字。

  后来还非要到外面去上学,才几岁就离了家,一年只有寒暑假才回来帮着干些活。

  听说他学习很好,受到学校重视,免了学杂费和食宿费,自小学一直读到了高中,即将参加高考。

  大家都说周艳要养出一个大学生,光宗耀祖。

  周艳对此不以为意,只觉得小儿子不懂事不孝顺,就是只白眼狼。

  没了大儿子,她才想起小儿子也是儿子,托人给学校递了信,把他叫了回来。

  处理完大儿子丧事的当晚,周艳提出要小儿子留下尽孝,娶了凌菱,生儿育女,好好过日子。

  其时凌菱已经被她打得半死不活,躺在床上养伤。

  如果不是蔡知义及时请来大夫医治,早已下去找蔡知理。

  大儿子去世,周艳直觉得是凌菱克夫,把所有情绪发泄到了她身上。

  虽然觉得凌菱克夫,但毕竟出了二万的“彩礼”,只能不情不愿的让小儿子娶了。

  蔡知义了解这个村子,了解母亲的为人,口头上答应了,打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带着凌菱离开。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

  以往每次回村,遇到这样“嫁”进来的,只要她们想离开,他都会帮忙,带着人出村后,还给路费。

  他读书好,学校除了免除学杂费,还给他奖学金,不多,他偷偷分了一半给大哥,剩下一半自己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不敢让母亲知道有这笔钱,不然定会分文不留的尽数要走。

  其实,那二万块的“彩礼”,就有一部分属于蔡知义的奖学金。

  蔡知义问过了,这个女孩和他同岁,是大一学生,因为好心帮助了一个外地口音的妇女而沦落至此。

  她无比想念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死都不愿意留下。

  第273章 儿媳是重生的2

  安抚好凌菱,趁着月黑风高,蔡知义背着她出发了。

  这次是走得急了些,但没办法,高考在即,蔡知义耽误不起。

  他不是第一次救人,但这次没有成功,才出家门就被母亲发现。

  周艳大喊着吵醒村民,告知他们这俩要逃跑。

  这些年村里跑了几个,村民们十分痛恨这样的事,当场把俩人狠揍一顿。

  村民们凶神恶煞、人多势众,两个年轻人无力反抗,只有被动挨打。<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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