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们之间,硝烟弥散(2 / 2)

周瑜回道。

卸去了浓妆,刘媚戴着黑框眼镜,没有镜片,此刻素颜的脸,露出几分年龄感,她已经三十岁了啊!

可是比起浓妆貌美,她更喜欢有着小雀斑,真实的自己。

刘媚还有一个问题,“我想知道,你怎么确定索福的人,一定会将孤山的尸体带回去呢?他只是个叛徒,除了杀鸡儆猴,根本没有什么作用。而且他的尸体蓦然,出现在距索福大厦不远处,没有人会不怀疑,有人在暗中设计。”

周瑜看了看,若论其他刘媚可能要胜过她许多,可是在人心这方面,她远不及她。

周瑜自小在孤儿院长大,也经历过被人霸凌,被收养又被退回,甚至丢弃在路上、山里、荒郊野外等等。她不相信人性本善。

每个人都是脏的,从出生起,他就剥夺了母亲的营养,剖开母亲的肚皮,血腥杀戮是流淌在血液的本性,就如同狼吃羊一般。

可是刘媚虽然在介里多年,见过了太多人间惨状,恶心的场面,可是她曾有过幸福的童年,她对于人,始终是保持着一种“温和或者是自然而生的亲近”。

她会有怜悯,也会同情。

可是这些,周瑜统统没有。

“索福在介里扎根多年,索福家族更是介里的巨头之一,就算是强龙也不敢压地头蛇,他们会誓死捍卫家族荣誉。”

“所以,就算他们知道这是一个圈套,也会往里跳的。”刘媚接着说。

“是啊,他们一定会跳的。”周瑜说道,目光与刘媚相接,“他们能杀人,却不允许其他人,伤到一丝一毫所谓的家族荣誉,岂不可笑?”

“他们不怕牺牲人,甚至会以此为豪。索福的人,向来视为家族而战死,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刘媚想到了之前的传言。

“拍照的事,你们做的如何了?”

周瑜问道。

孤山的尸体是一环,而“拍照”也是重要的一环。

刘媚说道,“这个是那位老六做的人皮道具,莫桑和我今天,去买了一些衣服饰品什么的,应该足够以假乱真了。”

“好,等我下。”

说完,周瑜就拆开了包裹,纹身店老板老六,可不只是会纹身,更重要的是做“人皮面具”,听说他做的人皮面具,在好莱坞可是大受欢迎。

毕竟没有谁像他那样,栩栩如生,真假难辨。

“菲洛,十三年前,在F国旺角岛,无差别攻击,造成平民死伤三百余人。”

周瑜换上了菲洛的人皮面具,按照时间算,他今年应该四十二三了,中年男子,白种人总是老的快些。

面皮上的些许雀斑痕迹,眼角的皱纹,略松弛的眼皮,无不贴合。

周瑜选的这些重大国际罪犯,基本上年龄都介于三十到五十之间。他们有的劫持民用航空器,有的在公海上打劫过往船只游轮,有的则是贩卖人口……

每个人都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至今仍在很多国家的通缉名单上。

周瑜穿上一身老旧的呢子大衣,灰色的人字纹,都有些磨毛,戴着顶英伦风的绅士帽,正好掩盖住了些许白发。

身量中等,宽大的衣服,正好掩盖住了周瑜瘦小的身子,通过衣服这些填充的痕迹也被忽略不见。

“像,真的太像了。小鱼。”

周瑜很细致地给手以及手腕部分,都涂满了深色的粉底液,营造出菲洛那种白里又泛黄的肌肤颜色,同时阴影高光眼线笔勾勒着皮肤的皱纹。

刘媚看到了从卫生间走出的周瑜,不由称赞道。

若不是真的看见周瑜走了进去,她一定会认为:这就是菲洛本人。然后兴高采烈地杀了他,去领取F国的高昂奖赏。

“好,那就这样准备吧!今晚,我们就拍好所有的照片?”

周瑜说道。

“今晚,会不会太着急了?”

刘媚反问。

“叫上莫桑,我通知下老六。”周瑜直接安排道。

刘媚此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抱歉,我现在就去准备!”

“嗯。”周瑜轻描淡写地回应道。

将近凌晨,他们才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去和老六汇合。

他开了一辆就要报废的皮卡,看见周瑜三人,挥了挥手。

拉开车门,上了车,周瑜将准备好的相机交给了老六,“今夜,劳烦你了。”

老六单手扶着方向盘,接过相机,只是微微看了眼,“佳能的,还行。”

他没有解释过多,毕竟他两本身也不是很熟,不过是一个想报恩,一个无人可用。

深夜的介里市,其实要比白天更危险。

可是刘媚发现,这位纹身店老板,却每每都能完整避开所有的检查要道,甚至像是提前预知一样避开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武装冲突的地带。

她眸光落在窗外,可心思却在开车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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