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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褚寻叶明珠

言情113万字连载中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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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叫莫褚寻叶明珠的小说《云深不知两情痴》是一篇现代虐心言情小说,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叶明珠本该是被娇宠着捧在手心长大的千金大小姐,可她偏偏爱上了那个叫莫褚寻的男人,她因他毁了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哀莫大于心死,她只想自己一个人过完下半辈子,可莫褚寻偏偏不肯放过她....展开全文

男女主角分别叫莫褚寻叶明珠的小说《云深不知两情痴》是一篇现代虐心言情小说,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叶明珠本该是被娇宠着捧在手心长大的千金大小姐,可她偏偏爱上了那个叫莫褚寻的男人,她因他毁了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哀莫大于心死,她只想自己一个人过完下半辈子,可莫褚寻偏偏不肯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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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墅外,叶明珠嗓子嘶哑,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身体瘫软,整个人晕眩不堪。

  “最后一次叫你姐姐,再见,希望你死在监狱里,再也不要出来祸害我们了。”

  叶明珠颤抖着声,许久都说不出话来。

  “明美,你就这么乐意看我死在里面?”她无法相信,从小温柔乖巧的妹妹,会说出这样恶毒的话语来。

  叶明美轻佻地打量她,叶明珠叫得越惨,她心里就觉得越发畅快淋漓。多少年了,她等了多少年,才等来叶明珠倒了一次大霉。

  叶家,明明有两位小姐。可整个港城的人,却只记得她叶明珠。

  凭什么?

  她叶明美哪点比不上叶明珠?为什么所有人眼里看的,嘴里说的,所谈论的,永远都只有一个叶明珠,而她叶明美,却成为叶明珠的衬托,成为凸显她明珠小姐高贵的绿叶?

  永远忘不了那一次,在港城举办的名媛聚会上,她被其她名媛,误认是叶明珠的女佣,而那个总是高傲不可一世的姐姐,却一句话都没有替她解释,让她成为整个名媛圈里的笑话。

  叶明美紧紧攥住了手掌,明艳的脸庞上,挤出一丝阴测测的笑。

  “是啊,我希望你死,你死了,我才是叶家最受宠爱的大小姐。”

  “你……”

  “叶小姐,根据我们调查到的情况,三天前晚上十一点,你开车故意撞上宁夏小姐,导致宁夏小姐流产重伤成了植物人。现在以故意伤害罪逮捕你,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证据呢?”

  “林记者拍到你上车的证据,出事当天开的是你的爱车,还有案发前,你曾经给宁夏小姐发送的一条威胁信息,证据确凿。”

  “什么信息?”

  “你威胁宁夏小姐离开莫先生,让她从此不要出现在港城。”

  “我没有,我会让律师提起上诉。”

  “叶小姐,走吧,是非曲直,自有公论。”带走她的警察目光一闪,人证物证俱在,这位大小姐就是再犟也百口莫辩。

  监狱门口,叶明珠见到了莫褚寻。男人长身玉立,一副全世界塌下来都毫无畏惧地冷酷。

  “就算你把我送进监狱,我也不会承认。”叶明珠扬起下颌,无比坚定地说。

  精致绝美的小脸无所畏惧,高傲而自信,几缕发丝垂下来,微微遮挡住那双墨染般的眼。

  可,轻轻颤动的睫毛,还是出卖了她紧张。

  莫褚寻遥遥看她,那冰冷的视线,要将她身体穿个窟窿。

  “承不承认已经没有关系,你这张美丽的面孔下,藏着一颗肮脏恶毒的心,这是你改变不了的。”

  莫褚寻冷笑,语气残忍:“从现在开始,你就在里面好好享受吧,我会让人多多关照你的,叶大小姐。”

  叶明珠脸“唰”的一下白了。

  至此,她已然明白,莫褚寻不会原谅她,死都不会。

  他恨不得将她杀死,可是杀死她就太便宜了,所以,要狠狠折磨她,将她折磨得生不如死。

  这才是他的如意算盘。

  转身的一刹,嘴角泛出一抹苦到了极致的笑。

  这四面牢笼,以后将是她的归宿。

  叶明珠是这么以为的,可惜不用多久,她就知道她的以为是多么的天真。

  天真的以为,她拒不承认的话,会有人给她洗刷冤屈。

  天真的以为,叶家终究狠不下心来放弃她,会冲到这里来把她带走。

  原以为,这世界上不会有比这更惨的事,可,得罪了莫褚寻,更大的悲惨生活还在后面等待着她。

  进监狱的第一天,她就被人从铁床上拖到了地上,监狱里的一群疯女人把她按在地上一顿死命的揍,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不知从哪里捡来一块锐利的石子,笑得如同来自地狱的厉鬼。

  叶明珠瑟缩着躲到了角落里,“你想干什么?你敢靠近我,我就叫狱警,救命,救命啊……”

  那个女囚忽然阴测测笑起来:“哈哈,你叫啊,叫破喉咙都没人敢来。”

  旁边一人狠狠往叶明珠脸上甩了几巴掌,“疯姐,还跟这女人费什么话,我最讨厌长得比我好看的女人了。”

  “哈哈……就是,听说这个贱女人还是什么港城第一美女,我看比母狗还不如。”

  “毁了她,把她毁了,说不定我们还能早点出去。”

  叶明珠一手撑着墙壁,一手护着肚子里的孩子。在被打的时候,她都是趴在地上,害怕被她们打中小腹。她所有的傲气和自尊,在腹中孩子的前面,都变得微不足道。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没有躲。

  “你们,想毁了我是吗?”她躲在墙角,两眼厉色环顾一圈。

  那个叫做疯姐的女囚眼睛猩红,手里还抓着一块石子,桀桀阴笑:“我讨厌比我好看的女人。”

  “好,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来。”

  如果一群人围上来,她的孩子一定会被她们打掉的。

  叶明珠颤抖着手接受那块石头,深深呼吸了口气,将尖锐的一角,从额头上往下,狠狠一划。

  吹弹可破的肌肤从中间破开,鲜血涌出,一脸妖艳血红。

  剧烈的痛,毫不留情地撕开她的心口,在上面用刀子,一刀一刀的,撕裂,切割,分离。

  一划而下,没有迟缓。

  鲜血漫进嘴里,满嘴的铁锈味,她裂开嘴巴,露出一个可怕的笑:“可以了吗?”

  那群女囚似乎被她的狠绝吓到了,都征了怔。

  哪个女人会不重视自己的容颜,哪怕女人会亲手毁掉自己的美貌?

  更何况,还是被誉为港城第一美女的女人。

  一群女囚疯狂了,手舞足蹈叫起来:“不够不够,毁了,彻底毁了!”

  举着石子的手,毫不迟疑落下来。

  鲜血,一滴一滴的,滴答滴答溅在黑色的地砖上。

  那些女人往她身上吐了几口唾沫,这才聚在一边窃窃私语,叶明珠听力很好,模模糊糊地从她们嘴里听到了“莫先生说过”、“莫先生吩咐”之类的话,心脏一下子跌落了万丈深渊,冻结成冰。

  原来、原来是你……

  莫褚寻!莫褚寻!莫褚寻!

  呵呵……把我送进监狱还不够,还要让她们把我毁了是吗?你就那么恨我,那么肯定我伤害了宁夏和她的孩子……

  可,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你的啊……

  她浑身都在颤抖,心里面悲凉到了极点,这让她更加坚定,一定不能让莫褚寻知道,她肚子里还怀着孩子。不然,不但她活不了,这个无辜的孩子,也会被他亲手掐死的。

  五个月,一百五十多天,她用自残的方式,缓解了那群疯女人对她的围殴痛打。

  肚子,越来越大。

  终于有一天,无论叶明珠再怎么遮掩,还是被她们发现了。

  “妈的!这贱女人还是个孕妇,快去通知狱警。”

  “不要!我求求你们,不要说我怀孕了,你们就当做什么都没有看到,算我求你们了。”

  叶明珠冲上去,抓住一人的裤腿苦苦哀求,声泪俱下:“求你可怜我们母子,不要说出去好不好?算我求你们了……”

  最终,还是惊动了狱警。两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过来,不由分说把她扛走。

  “监狱不得收监孕妇,改成取后保审。叶小姐,待会有人来接你离开。”

  叶明珠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带走,对方的力气大得吓人,她躲闪不及,被对方拽住头发往车上拖去,她被扯得一个趔趄,身体不受控制地跌入车里。

  “叶小姐,你可以不用待在监狱里了。”男人说。

  “你要带我去哪里?”她怕极了,不为自己,而为了自己保护了将近半年的孩子。天知道,她用了多少力气,才把孩子保护到现在。

  “到了就知道。”

  叶明珠从来都没有想过,监狱,还远远不是她噩梦的开始。

  她毁容,自残,漫无止境的羞辱和摧残,不顾一切抛下尊严……为了孩子,她都可以忍。

  可唯独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是她最后希望,是她心中仅存的一丝光芒。

  直到躺在手术台上,她还傻傻地想着,也许莫褚寻不会那么绝情,毕竟,他们相识了十年,她爱他,爱了整整七年。

  她才十八岁,

  自她懂事起,有一半时间里,就是围着他打转。她爱他,爱得轰轰烈烈,爱得整个港城人尽皆知。

  可,莫褚寻不爱她,也是人尽皆知。

  不爱又怎样呢?她可是永不言败的叶明珠,只要莫褚寻一天不结婚,她就还有机会,不是吗?

  她是这么想的,所以,就算前面艰难险阻,也不惧危险地追逐着莫褚寻。

  就算没有爱,难道他对她,连一点点的感情都没有吗?

  有的,一定有的!

  手术台上,叶明珠四肢被人按住,用铁铐扣住,嘴里被塞了一团布,堵住所有宣泄 出去的声音。

  他们,要干什么?

  “呜呜……啊啊啊啊……”

  一个带着白色口罩的男人走到手术台旁,手里明晃晃的医学用镊子,在灯光下闪烁着狰狞的光。

  “叶小姐,我也是听命行事,千万不要怪我。”

  叶明珠目眦欲裂,身体拼命扭动挣扎,那男人给她扎了一针管后,叶明珠浑身一软,再也没有了力气挣扎。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撕开她的衣服,然后,已经隆起的肚子上,一片冰冷。

  心,陡然成了死水,结了冰的死水。

  泪水,沿着眼角滑落,永远不会停止。

  叶明珠只能撕心裂肺地呜咽,声音暗哑,只觉得肚子好像被什么冰冷的利器剖开,胸口,被巨大的重物死死压着,疼得她无法呼吸。

  她死死揪着胸口,喉咙血气上涌,殷红的血染红了嘴里的白布。

  身体里,与她血脉相连的肉,被人狠狠的剜走,剥皮拆骨,断筋放血,痛不欲生。

  孩子,我的孩子,妈妈,对不起你……

  脑海里晕晕沉沉的,不久前的一段对话忽然跃入脑海。

  “如果,让我知道你肚子里还藏了个杂种,我会立即把他挖出来,给我和宁夏的孩子偿命……”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段残忍的对话。

  莫褚寻……你……真的如斯狠心恶毒,连你自己的骨肉都下得了手。

  才七个多月,就被你生生挖出来……好……你狠,算你狠……

  叶明珠泪如雨下,心如死灰,空落落的心里,只剩下一片白茫茫的破败和狼藉。

  她什么都没做,就被人当做了死有余辜的罪犯。她的孩子,明明是全世界最无辜的,却被人生生破腹取出,她甚至连一眼都没有看见,就母子天人永隔。

  宝宝,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

  妈妈,千不该万不该,爱上了那个男人。

  如果不爱,就不会有七年的恩怨纠缠。过不爱,就不会有牢狱之灾,如果不爱,妈妈就不会失去你……

  “咳咳……啊啊啊……”

  她发了疯地叫起来,歇斯底里,用尽了她一生的力气,直到筋疲力尽,晕死过去。

  那医生伸出手指在她鼻息探了探,“命还挺硬,居然还有一丝气。”

  虽然很微弱。

  “这个女人要怎么处理?”

  一个墨镜男人从外面走进来,看了眼水盆里血肉模糊的一团肉,再看看手术台上惨白着脸的女人,在对方那丑陋狰狞布满伤痕的脸庞上停留了一瞬,眉头都不眨一下:“南非那边正好缺一批货,这个丑女人就送去充个数。”

  “是。”

  这个丑女人也真够凄凉的,被送到那种地方去,就算活下来,也是人不人鬼不鬼了。

  不过,这又关他们什么事呢,谁叫这个丑女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叶明珠不曾想过,从今往后,她的悲惨生活,才刚刚开始。永无天日的黑暗和折磨,在那遥远的肮脏区域等待着她。

  五年后——

  大西洋海岸上,一艘轮船安静地行驶在蔚蓝海面上。

  一个瘦弱细小的女人,抱着一个黑色包裹,蹲在甲板上一个角落里,小脸埋在黑色包裹上,好像抱着的,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女人一头长发已经枯黄干燥,身上穿着一件看不清颜色的破旧麻衣,就跟身上套了个大麻袋,空荡荡的衣服下,是一副瘦骨嶙峋,遍体伤痕的躯体。

  “小姐,再过不久,你就可以回到C国了。鉴于你这次帮助我们破案成功,我们会安全把你护送到C国港城,让你回家。”

  轮船上的黑人警察,用一口流利的英语说。

  听到“回家”二字,女人忽然剧烈地颤抖起来,仰起头,露出一张巴掌大,皮肤干燥瘦黑的脸。

  “我不去港城。我要去崇明岛。”女人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好像嘴里含了一把沙。

  不仔细听的话,根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黑人警察很有耐心地说:“不行,我们查到港城才是你的家乡。你放心,我会把你送回去。”

  不容置喙的坚定语气。

  女人没有说话,重新将小脸埋在了黑色包裹上。

  包裹里,放着一个小小的黑色骨灰盒。

  盒子里,是她的一切。

  半个月前,她终于联合几个同伴逃离那个人间地狱,并且成功联系上南非警察,在他们的协助下,彻底捣毁了那个充满肮脏和毒品的地狱。

  为了离开那个鬼地方,她整整策划了五年,赔上最好朋友的性命。

  解脱了。

  离开南非那块土地的时候,叶明珠在想,她终于解脱了。

  五年,日日夜夜的折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摧残和绝望,她都忍不住想夸自己一声,命可真硬!

  为什么?她的命要这么硬,所以,才克死了最亲最好的人。

  人是会变的。

  五年,将近两千个日夜。她有时候,会情不自禁地想,如果五年前,自己就死在了手术台上,跟随孩子一起去,她的世界,是不是可以变得美好一些?

  没有如果。

  抱紧了骨灰盒,眼角最后一滴泪水,慢慢渗透进了黑色的包裹里。

  子苼,我答应你,答应你……会好好活下去,把你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小姐,港城到了。”

  黑人警察很客气地把她请下床,临走前似乎想到什么,又回头往她手里塞了一把钱,不多,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然后拍拍她的肩膀:“勇敢!”

  是啊,勇敢。

  他可真是好人,这么多年,除了子苼之外,他是第二个,跟她说这句话的人。

  “谢谢你。”

  踏上港城土地的一刹那,被太阳暴晒的地面,火辣辣地灼烧着脚板。她“嘶”了一声,跺了跺脚,抬起一张泛着青黄之色的小脸,小脸上,浮现一抹迷茫。

  港城到了。

  可她,要去哪里呢?

  看了眼手里的钱,距离去崇明岛的费用还很遥远。她摇了摇干燥发白的下唇,脑子迅速转动,要去哪里呢?

  这里,还有她的容身之处吗?

  不用太大,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角落,她就满足了。

  只要赚到了车费,让她可以去崇明岛,去看看子苼的家乡,把他的骨灰洒在明珠湖上,她就满足了。

  子苼说过,崇明岛西部绿华镇内,有一个漂亮的天然内陆湖,叫做明珠湖。

  跟她的名字,一模一样。

  子苼还说,就算是骨灰,也要跟她永远永远在一起,一柸枯骨,永远守护明珠。

  他还说过,怀胎七个月以上的婴儿,虽然被迫取出娘胎会有生命危险,但如果保护得好,还是有极大的可能生存下来。

  她的孩子,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滚开!哪里来的臭乞丐,别站在我店门口污染空气。”路边,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出来后正好撞见她,立即脸色一变,凶神恶煞地驱逐她。

  她跌跌撞撞往后退了十几步,右腿有些踉跄,差点站不稳摔倒。她回头,怯怯看了那老板一眼,“你们、你们这还招服务员吗?”

  声音沙哑难听,像梗了一根刺。

  “你这个鬼样子也好意思来应聘?滚开滚开,别扫了爷的兴。”杂货店老板跟见到了扫把星一样,捡起旁边的扫把就冲她打过来,叶明珠躲闪不及,被他扬了一身灰,脸上又痛又刺,吓得仓皇逃离。

  “真晦气,哪来的扫把星,给老子死远点,以后敢来这里,看老子不把你砍死!”

  叶明珠一声不吭,跑得老远还听到对方洪亮的谩骂羞辱。她一声不吭,五年的奴役生涯,早就磨掉了她的高傲和自尊。在那种暗无天日的鬼地方,能活下来已是奢望,为此,她失去了很多很多。

  头顶上的太阳越来越热辣灼人,额头上汗水涔涔,半透明的水珠从覆盖着凌乱刘海的额头上滑落下来,顺着那张斑驳枯燥的脸颊,一滴一滴落下。

  经过一家商店时,她不经意朝玻璃窗看了一眼,倒映出一个瘦弱佝偻的女人,巴掌大的小脸上是浅褐色的疤痕,从额头落下,划过脸颊,直到下巴。密密麻麻的伤痕已经淡去,在时光的洗礼下,只剩下淡淡的痕迹。

  枯黄苍白,疤痕密密。

  她抬起手心摸了一把,当年她亲手用那块石子毁掉的容貌,却成了这五年对她的保护。

  不然,这五年就不仅仅是奴隶,而是禁脔了。

  这时,旁边一张招聘牌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叶明珠拖着左腿缓慢地走上前去,见上面招聘的,全都是一些服务员或者经理之类的。

  “地下城娱乐会所?”她蹙了蹙眉,对这个名字印象不大深,不过也难怪,她离开港城有五年出头了,五年的变化可以沧海桑田。

  在招聘的最下面两行,分别这些清洁工和修脚工。

  清洁工的工资是月薪两千,而修脚工的薪水却高了一倍。

  ……

  “应聘?抱歉,你不符合我们招聘服务员的标准。”男人冷漠地开口,语气里夹杂着不耐烦,甚至连看她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粗哑的声音低低咳了几声,“不、不是,我是来应聘杂务的。”

  “清洁工?”

  “是、是那个修脚的……”她声音越来越小,几乎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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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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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火网友

    hhh孙子你又找si了,你祖宗我都觉得你不该在这,我劝你赶紧走

  • 智能火网友

    谢谢,你们还没上学吗

  • 智能火网友

    我会抽时间更新的

  • 智能火网友

    好哒好哒!!!

  • 智能火网友

    再补充一下咳咳咳。女主还是很聪明的鸭,提前学完了所有课程,直接进军娱乐圈,毕竟人家前世已经上完学了,这种有钱人家大户人家一般的家里少爷小姐,哪怕考不上好大学好学校都会直接在家里继承公司。

  • 智能火网友

    作者大大加油

  • 智能火网友

    吹爆老大的文笔呀 老大需不需要客串?????

  • 智能火网友

    作者别弃文,求求你了,就算你停更到什么事都可以,只要别弃文就行,但是不能停太久可以吗????

  • 智能火网友

    但愿是好结局

  • 智能火网友

    求大家重新看一下介绍,我稍微改了一下,就是朱正廷跟女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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