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番外 半面天仙89

  但是顾彬却不这么觉得,能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做官他求之不得,虽然不是他出生的那个省,但是能近一些就好一些。

  周敬宜简直不敢相信,竟然有人会拒绝成为他的驸马,想他堂堂一个瑞宜公子,要长相有长相,要地位有地位,这世上还有那个哥儿有他尊贵?这个顾彬竟然拒绝他,不行!他一定要问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周敬宜就马不停蹄地出宫去了堵截顾彬去了。

  顾彬没有什么钱,也没来得及置办什么宅子,本来为了给夫子一个舒适的环境,他已经相看好一座合适的宅子了,不过现在已经没必要了,真是世事难料了。

  顾彬已经拿到了官文,正在整理行李,不日就起程上任。他准备安顿好了,就想办法给村里找个教书先生,然后把自己的玉夫子接过来。

  顾彬越想越美,正忙着呢,却有一位常服打扮但是一看就知道身手不凡的汉子来请:“顾大人,我家公子有请。”

  自己还与哪个公子有瓜葛?顾彬一下子就意识到是瑞宜公子要求见面,感到有些头疼,但还是要去赴约。

  周敬宜就在离顾彬住宿的客栈不远处的一个茶馆里等着。顾彬一推开门,就发现一个打扮的十分漂亮的哥儿倚在木褐色的窗沿上。

  “瑞宜公子长安!”

  “顾彬,我也不想和你废话,就是想问你,你为什么不愿娶我?你爱的那个哥儿有我漂亮吗?有我能给你的帮助多吗?”

  周敬宜抬着下巴质问,然而顾彬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笑着问:“瑞宜公子想听我和夫子的故事吗!”

  “夫子?”周敬宜反应了一会儿,差点儿没跳起来,他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夫子不都是汉子吗?你别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个汉子!”

  “自然不是,夫子是个哥儿。”这公子的思维略微奇异呀,顾彬感到有些好笑。

  “那也不对呀!你怎么能喜欢自己的夫子呢?”

  “为何不可?瑞宜公子还想听吗?”

  “听,为何不听,我到想知道是怎样的哥儿让你舍得拒绝我!”周敬宜无比自负地说,在他看来自己可是这天底下最好的哥儿了。周敬宜轻轻一抬手示意顾彬入座。

  “瑞宜公子知道我是出身于西南吧!”

  “嗯”

  “我出生的那个村子很贫穷,穷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公子见过京城的土地吗?”

  “那是自然,每年的春耕,我可都会跟着皇兄去的。”

  “那就好。”顾彬给自己到了一杯茶,接着说“如果说京城的土地是一块一块的,一块一块绵延到天际,一望不到头,那么我们村的土地就是一刀一刀的,一刀一刀,就像是从大山的脊骨上片下来的。所以田地里种出来的东西根本就不够吃,更不要说每年还有数额不小的税额。”

  听着顾彬的话,周敬宜同情顿起,从小就锦衣玉食的他根本无法想象吃不饱饭的日子。

  顾彬感受到了周敬宜同情的视线,在心里撇嘴一笑,继续缓缓说:“故此,村里的每家每户都会去大山里找一些野物来补贴家用,遇见夫子那天,我才十四岁,正在山上打猎。”

  “你还会打猎呢,我还以为你们这些读书人都只会读书呢!”

  顾彬没有回答他,这时顾彬已经陷入了回忆里。

  “我在一棵树下发现了夫子,他穿着简朴的麻衣,头发披散着,身上有很多血痕,有些地方还在渗血,夫子侧趴着,暴露在空气中的脸上有好几道狰狞的伤疤,看不清模样。”

  “嘶――”

  “我赶紧跑过去,把夫子扶起,当夫子的另一半脸展现在我面前时,我仿佛失去了语言,夫子很漂亮,微蹙着眉,闭着眼,薄薄的唇没有血色,肤色很白,清冷得好像十五晚上山间的月光。”

  “真那么漂亮!可惜毁容了!”周敬宜叹息道。

  “嗯”顾彬目光悠远,“后来我才知道,夫子脸上的伤是他自己拿簪子划的,在晕倒在我们村子里之前,他吃了太多苦,从那时我就知道,我不可能再如此心疼哪个哥儿,我想尽我的全力,让夫子的以后都没有苦难!”

  顾彬喝了一口茶又继续说:“那天,我急忙忙地背着夫子下山,把他交给村里会医术的阿么,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路上,我背上的重量。”

  周敬宜也仿佛听得入迷了,没再插话。

  “夫子养了好几天才醒过来,又养了好久才恢复健康,他恢复健康后,就想着帮着做一些事,不愿意吃白食。我们全村人都很喜欢他。我之前说过,我们村的人会用一些野物去集市上换钱,但是因为不识字,经常被一些奸商坑害,往往辛辛苦苦地工作,却换不回等价的银钱。夫子知道了这个事,就自荐做我们村的夫子,教村里的小孩子识字,也教大人们一些浅显的知识。他也不收钱,只是要我们用一些能裹腹的东西充当束修。实在给不起的,他就不收。”

  “你们那边一个夫子都没有?”周敬宜忍不住问。

  “没有,我们县里都没几个秀才,怎么可能会有夫子。”

  “夫子在我们村落脚后,我们村的情况就好多了,首先,有好几个资质好的孩子考中了童生和秀才,我们村也因此得到了很多官府的扶持。其次,再也没有出现买卖东西时被坑的情况了。另外夫子教会了村里的哥儿们很多繁华地区的技术,像漂亮绣花什么的,村里的人就有多一笔的收入。其实这些都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夫子给我们带来了希望。所以村里的所有人都很尊敬夫子,所有人都叫他夫子,不分老少。大家都说他想天仙一样善良。”

  像是回忆起什么好事,顾彬眼里笑意满满,“我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十分喜欢他,所以就天天抽时间跟他一起学习,顾彬这个名字也是夫子起的,我是孤儿,没爹没爹么没名字,是里长从路边抱回来的。”

  “啊!”周敬宜更同情了。

  “这也有好处,夫子特别照顾我,后来我甚至在夫子家吃饭,村里的孩子没一个不嫉妒我的,每天我都要为这事跟很多孩子打架,然后夫子就会帮我上药!我还得说是打猎时摔的。我们在夫子面前都乖得很,但夫子不在,该打的还的打!”

  “我天资很好,一点就通,夫子越来越喜欢我亲近我,后来更是蒙生了让我去考科举的想法。夫子的话我从来不会反驳,所以就这样达成了协议。在一次一次的教学中,他告诉了我很多外面的事,他让我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高山,让我知道还有四书五经和仁义礼智。他很是惜才,想让我走出我们的小村子,他总是说我不该埋没在一个小山村里。后来我就喜欢上了他。”

  “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我就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想娶他,但是他不答应,他说我不该喜欢他,他是我的夫子,我不该和他结婚被拴在大山里,我该去外面,去考科举,然后造福村里纯朴的村民。”

  “你的夫子真是好!”周敬宜好像明白顾彬为什么那么爱那个自己素未蒙面的哥儿了,心中有点酸涩。

  “我知道夫子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在我面前总是有意地遮掩他脸上的疤。所以我威胁他,如果他不答应我,我就不去科举!夫子果然慌了,他咬了咬牙说,让我去考,如果我见了外面的风景还愿意娶他的话,他就嫁!然后我说,一言为定!”

  “夫子的学识并不很高,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只算是我的蒙师,为了能娶到他,我开始了一边考试一边求学的路。为了筹够第一笔盘缠,夫子为镇上的大户人家绣了很久的绣活,他熬红的眼睛,我曾亲吻过……”

  “嘶――”周敬宜忍不住红了脸。

  “在求学期间我拜了很多位老师,但在我心中,我的夫子永远只有一个!我爱的人也只有一个!我爱了他很多年,我等了他很多年,公子明白吗?”

  顾彬目光灼灼地盯着周敬宜,将周敬宜盯得心里发虚,他好像因为自己的任性,一个不小心就造成了一个悲剧。

  “我知道了,我,我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吗?祝你和你的夫子百年好合!”

  周敬宜起身就走,他的仆侍赶紧跟着。

  “瑞宜公子!”

  “嗯?”周敬宜扶着门没回头。

  “你知道状元郎爱慕你很久了吗?”

  “怎,怎么会,他不是喜欢……”周敬宜像是想起了什么,迅速推门而出,一溜烟跑了。顾彬坐在桌前笑而不语。

  很多很多年后,有一篇由一个廉政清官写的带着点奇异色彩的赋流传了下来,据说是他老年所作。这篇赋文风奇特,一本正经中又有些调侃炫耀的意味,行文之中带着志异的感觉。写的就是他和他主君的故事。这位清官一直都是位小官,但他的事迹却颇受传扬,传扬最广的是他和他主君的爱情故事,他本人爱民如子,他的主君乐善好施,他治理之地的百姓都很爱戴他和他的主君。

  这篇赋叫《半面天仙》。

第七十二章 番外 半面天仙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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