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当硬汉遇到哥儿》作者:一个精神病【完结】

  大灰狼把小绵羊带回家吃干抹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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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他伸手将白景清腿上包扎好的布条打开,看见那条伤口果然没有愈合。

  白景清这才明白自己想多了,方朗只是想看他的伤口。

  还好,虽然没有愈合但是也没有溃烂。

  “怎么没上药?”方朗问。

  “没,没事,养养就好了。”白景清笑笑。

  “你说话能不结巴吗?”方朗调侃道。

  “没,没结巴……”白景清脸更红了,索性闭上嘴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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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朗X白景清

  不生子,我们不生子

  主攻、古耽短篇、温馨、双处、甜宠

  第1章 

  方朗说:床下的白景清聪慧机敏,谦虚有礼,风采令我折服。

  方朗说:床上的白景清就象是一朵在我身底下绽放的花朵,令我沉醉。

  白景清说:床下的方朗坚毅稳重,才华高绝,有智慧有谋略,令我崇拜敬仰。

  白景清说:床上的方朗就象是一只猛兽,让我瞬间生、瞬间死。

  方朗X白景清|双处、甜宠|不生子,我们不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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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岁的方朗死了,死的很憋屈,作为一个佣兵,竟然死在了非洲的瘟疫里。

  谁能想到,不过是一次寻常的蚊虫叮咬,会要了一条硬汉的命呢?

  听说人死后都会有走马灯,人的一生会像走马灯一样从脑海中闪过,可是方朗没有,也许是因为他的一生很单调吧。

  作为一个佣兵,他除了杀人、杀人还是杀人,不杀人的时候,他象是一只蛰伏着的雄狮,在自己的领地内吃、喝,散步。

  当然,雄狮还会交配,可是方朗连交配都没有,到死他还是一个处男。

  这和他的身体或心理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忠贞的人自然忠贞,放荡的人自会放荡。

  方朗虽然没有生前走马灯,但是他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浮空在一片黑暗的区域,这片黑暗中,有无数的门。

  而他对面的那扇门,正散发着纯白色的光芒。

  也许在梦中脑子就会变得不太好用,方朗莫名觉得那扇门在吸引着他,进入到那扇门里。

  他进了门,纯白色的光芒将方朗包围,刺眼的亮度让他忍不住将眼睛闭上。

  而再睁开眼,他发现自己躺在一片丛林中,身体还是自己的,但是周围的环境很陌生。

  对于死而复生这件事,方朗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他只是沉默的接受了。

  为了搞清目前的状况,他寻找有人烟的地方。

  而当他来到有人烟的地方后,他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他刚开始以为自己回到了古代,后来发现,这个世界和古代有所不同,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女人,只有会怀孕的男人,这里的人管会怀孕的男人叫‘哥儿’。

  对于这个设定,他也很平静的接受了,孤身一人,也毫无娶妻的打算,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但是在看到这个世界有半个世界都是伪孃的时候,他还是有些不舒服,完全是从审美方面的不舒服。

  他觉得他已经有点模糊了男女之间的界限了,因为在他看来,只要是男的穿上女装,就是这里的哥儿。

  他甚至不知道除了衣服以外,该怎么区分哥儿和男子,在这个世界上,他注定要做一个性别盲了。

  作为一个身无分文的外来人,他先去县令后衙转了一圈,回来后腰包里的银钱就差不多了。

  看看现在,卖给他衣服的大爷,翘着兰花指、头上戴着花、脸上擦着粉,娘气的说着推荐的话,让他觉得有些不适。

  作为一个佣兵,他觉得自己这么失态已经对他的职业操守造成了侮辱。

  换了一件当地的衣服,除了头发像个和尚外,他完全隐藏进这里的生活中。

  在城镇里混迹了几天,熟悉了这里的风土人情后,他又回到当初的那片丛林中。

  他觉得他需要冷静一下,这个世界的哥儿让他严重不适,看着一个大胡子的男人揉捏造作,他已经抑制不住心里产生的反感了。

  作为一个佣兵,出现这种反应是不合格的,方朗反省了自己之后还是无法接受,无奈只能先回到丛林再做打算。

  他觉得自己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在现代他是不想娶女人,现在彷彿是整个世界都在对他说,既然你不想娶女人,那就没有女人好了,憋死你。

  方朗坐在一棵大树下,啃着野果子发呆。

  这时,一个受伤的男人闯了进来。

  “啊,抱歉,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方朗早就听见远处有脚步声往这边来,他觉得对方不是路过就是想在这片空地歇息,既然他在这里,对方也不会没眼色的来打扰。

  没想到对方说完这句话后,竟然就愣在原地不动了。

  方朗擡头与受伤的男人对视,那男人静静的看着方朗的双眸,然后象是突然回过神来,转身紧忙要走,却因为腿上的伤口,腿脚一绊倒在地上,疼的小声抽着气。

  方朗没出声,默不作声的打量着这个男人,一身粗糙打着补丁还洗的发旧的蓝衣,衬裤卷到小腿,一双脚蹬着一双破黑布鞋。

  但不得不说,这个男人长得不错,温润和善的双眸,看起来斯斯文文,上身的衣服被刮破,隐约能看见结实的肌理。

  男人趴在地上脸涨得通红,不知是急的还是气的。

  见男人爬不起来,方朗只得问道:“你是在这歇着,还是让我给你找大夫去?”

  男人看着他,沉默一会儿道:“歇,歇一会儿就行。”

  方朗看着男人小腿上的那道伤口,可不是歇一歇就能好的,他问道:“你确定?”

  男人红着脸看着方朗,有些慌乱的点点头,眼神闪烁,“对,歇、歇歇就行。”

  方朗不再管他,继续啃着又酸又涩的野果子。

  男人也不再说话,努力将自己的存在降低到最小,可能是失血过多,他渐渐的有些脸色发白。

  方朗啃了几个野果子,最后劝道:“你腿上的伤口需要包扎,不是歇一歇就能止血的,我劝你如果想要命就赶紧去找医馆。”

  男人张了张嘴,又闭上,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你,你叫什么名字?”

  “方朗。”

  “哦,我,我叫白景清,白色的白,风景的景,清晰的清。”

  方朗瞥了白景清一眼,又瞥了一眼他的腿,这人是命都不要了还在这里跟他练习你好再见的对话吗?

  白景清吃力的爬起来,拖着一条受伤的腿,扶着树一瘸一拐的走了几步,又迟疑的回头道:“再见……”

  方朗简直服了这人,受了伤竟然还这么守礼,谁要是敢在他受伤的时候浪费他的时间,他一句脏话那都是爱护对方,这种情况他一般都是直接赏对方一枪子儿。

  方朗以为,这是他与白景清第一次相遇,也是最后一次,却没想到,在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在同样的地方,又遇见了白景清。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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