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112

  在郭欢四十九岁的时候,他在杂志上投了一篇文章,收到了四百块钱的稿费。

  在那之后,他将以前的工作都辞了,彻彻底底的成为了一个全职作家。

  虽然父母极力反对,但他还是满不在乎的说道:“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能不能行,万一真的火了呢?”

  这些在当时听起来完全是异想天开的说辞,最后竟然成了真。

  他的最新一部长篇小说《我和实验室师姐不得不说的二三事》一经出版,便火遍了全国,甚至远销海外。

  虽然张正谊对这本小说的内容颇有微词,但还是为他感到高兴,两人找了个日子在世一大又见了一面。

  “你这本书还真是邪门,这种内容竟然都能出版。”张正谊带着他进了学校,在小树林里找了个长凳坐着谈:“看起来就像一本回忆录似的。”

  “那可不,说到底我还得感谢你。”郭欢老神在在的喝了一口瓶装绿茶。

  “感谢我?”

  “要不是你给我提供了素材,我怎么可能写得出来。”

  “……滚。”张正谊看着郭欢吊儿郎当的表情,还是忍不住笑了。

  “最近怎么样啊,都这个年纪了,怎么还不打算抱孩子。”郭欢看着树林外急匆匆赶去上课的学生,有些感慨。

  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一想到上课就头疼。

  “我跟我老婆离婚了,哪儿来的孩子。”张正谊从黑色斜挎包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刚刚收到的短信。

  最近又到毕业季了,他忙的事还挺多的。

  博士毕业后,张正谊没有再继续自己的科研事业,而是在学院中谋了个行政岗位。

  他最初的想法是去科研院所当个研究员,但最终还是受不了在实验室日复一日的枯燥乏味的生活,于是便退而求其次成了个教学秘书。虽然依旧在高校工作,但是他再也不用进实验室了。

  他认识的那些博士师兄师姐很多都去当了所谓的“技术官员”,比起这些人来说,他算是混得比较差的那一批。

  “离婚了?啥时候的事,怎么没跟我说一声。”郭欢抖着腿,摸了摸自己已经没剩几根毛的头顶。

  “我们两个本来就不是因为喜欢而在一起的,当时就是觉得年龄到了。”张正谊叹了口气:“那时候觉得等我博士毕业都快三十了,这还是不延毕的情况下,就不想等了。”

  “结果没想到这婚结了也是白结。婚后我俩就是互相折磨,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幸好没有孩子。”

  郭欢忍了半晌,还是出言嘲笑道:“当初你看不起我光棍一个,现在咱俩谁都别说谁。”

  “起码我结过,收了不少份子钱,你有吗?”张正谊斜着眼睛看着他。

  “份子钱能有多少……不过话说回来,反正你小子现在是单身,不如去追罗月师姐。”

  “追个屁啊还,这么多年了,人家还能记得我吗?”张正谊笑骂道,眼角堆起了皱纹。

  两个中年男人在小树林里坐了许久,聊到肚子都饿了。

  “走吧,我请你去再度体验一下吃食堂的感觉。”张正谊按住郭欢抖得正欢的腿,从兜里掏出教职工饭卡。

  “别,你都在这儿吃了几十年了,好不容易见一次,可得吃点好的。”郭欢嘚嘚瑟瑟的掏出手机,打开“饿死了吗”外卖软件。

  “想吃什么,我给你点。”他看起来相当豪横的晃了晃自己的手机。

  张正谊:……合着吃点好的就是点外卖啊,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这点出息。

  “都行,你看着点吧,等会我再搞两瓶酒,咱哥俩一醉方休。”

  “喝酒?就你这样的能喝啥酒啊,我看也就能整两口菠萝啤……”

  ……

  这几年学校管理的越来越严,之前送外卖的还能把车开进校园,现在却只能把东西挂在大门旁的栏杆上。

  为了防止外卖被人偷走,张正谊早早地就带着郭欢守在门口。

  “这不是显示快到了吗,怎么还不来。”郭欢伸头看了一眼软件上的骑手定位,很是不满。

  “谁知道呢,我看他已经在这条路上绕了十多分钟了……来了。”张正谊朝栏杆外面招了招手。

  “不好意思啊,路上有两只狗打架,我愣是没敢过来,耽误了点时间。”穿着绿色马甲的外卖小哥喘着粗气将东西递到他们手上。

  “我是骑手阿团,记得给好评哦,祝您用餐愉快。”说完这句话,他气都没喘匀就再次跨上自己的小电瓶车。

  看着匆匆离去的绿色背影,郭欢啧啧两声:“这口音一听就不是这儿的人,也不知道干嘛要大老远在这边送外卖。”

  “是不像本地人。”张正谊附和道。

  听起来倒像是徐真之前工作的那个城市的口音。

  “算了,别管那些了,咱们去哪儿吃?”郭欢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要不找个空教室?我还挺想看看教学楼里边是什么样的。”

  “这几年学校新装了很多监控,小心把你这个外来人员拍下来。走,带你去我宿舍吃。”

  两人一路往职工宿舍的方向走着,路上正好听到一个又瘦又小的老保安凶神恶煞的嚷嚷。

  他好像是不小心被学生踢到了,此刻正对着这几个小孩儿发火。

  “别以为有几个钱就能羞辱人了,臭小子,知道我是谁吗?二十七年前那个凶杀案就是我协助破获的,再敢惹我小心以后吃不了兜着走。”

  “嘁,就会欺负小的。”郭欢多看了他两眼。

  二十七年前的凶杀案?这老头挺敢说啊,他还说他也协助破获了呢。

  吃了饭后没多久他就坐车回了家,觉得还是呆在这个熟悉的小县城让他比较安心。

  ……

  又过了十多年,郭欢已经六十多岁了,他依旧是一个人。

  这几年他写了不少书,赚的钱足够让他在剩下的日子里衣食无忧。

  有个知名的导演曾经看上了他的小说,说要翻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郭欢点进这位导演的主页看了一遍,想都没想就回绝了。

  “这都拍的啥啊,‘穿越星际之我的老丈人’?就这东西还被评为今年的凹思咔最佳影片?”他嫌弃的摇了摇头:“看这起名的水准就知道是个烂片,最近这些国际奖项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这段时间他虽然还在坚持写作,但成果却一年不如一年。

  难不成是因为他总是窝在这个小县城?为了寻找灵感,郭欢打算出去看看。

  去哪里好呢?

  他看了好久的旅游攻略,选定一个西南的小城。

  这里是徐真的家乡。

  想到那个以一己之力把自己亲爹送到监狱的姑娘,郭欢忍不住咧开嘴笑了。她已经死了很久了,但是她做的那些骇人听闻的事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徐真死了之后,郭欢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听说她走的很突然,脸上还带着笑容,仿佛做了什么美梦。

  死了都这么开心,不会是被姜涣接走了吧?郭欢这么想着,却又觉得有些荒唐。

  他明明是一个无神论者,怎么会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没过多久,他就坐上了飞往那个西南城市的航班。

  他走在路上,看到了漫天的蓝花楹。路边有小孩子操着一口乡音追逐打闹,险些撞到他。

  “爷爷,对不起。”那些孩子有些惴惴不安的站在原地,仰头看着郭欢。

  “没事。”他摸了摸自己已经全白了的头发,突然觉得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眼,那个成天躺在宿舍睡大觉的寸头青年已经到了能做爷爷的年纪。

  “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花吗?”他弯下腰,手撑在膝盖上,温和的询问道。

  “这是蓝花楹。”一个小女孩对他说。“爷爷,您是外地人吗?等明年春天你可以去海埂大坝看海鸥,我看别的地方来的人都喜欢去那儿。”

  郭欢笑着点了点头。

  他看着蓝紫色的花朵,又想起了徐真在去世前几天发给他的那一段话。

  她说当时是变成鬼的姜涣指引着她发现了真相。所以说,她口中的鬼是真实存在的吗?

  郭欢不知道,但他想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

  这一趟西南之行让他有了灵感。

  回到家后,他马不停蹄的开始了新一轮的创作。这一回,他把自己臆想出来的和徐真所说的结合在一起,创作出一个关于爱与勇气的故事。

  故事里有一个看起来不太温柔的鬼和一只总是把自己藏在壳里的胆小王八。

  有人告诉他,蓝花楹的花语是在绝望中等待爱情,他把这句话原封不动的搬到了自己新书的扉页。

  两个月后,看着眼前厚厚一沓的完成稿,郭欢再一次的陷入了沉思。

  这本书要叫什么比较好呢?

  忆起姜涣之前养在宿舍的那只王八,他心思微动。

  王八跟乌龟不太一样,除了尖尖的鼻子外,它们还有着稍稍柔软一些的壳。

  它们用外壳抵御外界的侵扰,保护自己的身躯,以一种柔韧又坚强的态度拥抱这个世界。

  这总是能让他想到一个人。

  “那么……不如就叫《柔软的壳》吧。”

  头发花白的老人垂下浑浊的眸子,带着近乎虔诚的态度完成他最后一本小说。

后记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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