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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和他对视片刻,淡淡地移开眼:“那随你吧。”

  *

  离开监狱,林夕将母亲送至火葬场火化。曾经血肉丰满的一个人,如今在熊熊火焰中化作一抔灰烬,被装在一个金属的小罐子里。

  林夕没有急着下葬,而是将骨灰带回了自己家里,放在客厅,就好像妈妈从来没有离开。她坐在沙发上,愣愣地看着那个罐子,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过着以前的回忆。

  向南在她身前蹲下,轻轻抚摸着她瘦削的脸颊:“去睡会儿吧,这几天你都没怎么睡过,身体会吃不消的。伯母就在这里,哪儿都不会去了,所以别担心。”

  林夕疲惫地揉揉眉心,点了点头。

  进到卧室,她脱掉拖鞋,躺到床上,向南替她盖上薄毯,把窗户打开一些,方便透气,接着把遮光的白纱拉好:“我在客厅陪你,有什么需要,直接叫我。”

  林夕翻了个身,安静地凝望他,良久后,才低喃地说了句:“你上来陪我睡。”

  向南微愣,跟着走到床前,坐上去,在她身边躺下,用胳膊给她当枕头。

  林夕配合地像小动物似的往他胸膛拱,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跟着就闭上了眼睛,向南用另一只手臂紧紧地搂着她,低头在她额前印了轻轻的一吻。

  时值黄昏,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前随风轻舞的白纱,洋洋洒洒地铺满整张床,两人和衣而眠,气氛安宁静谧,体温透过轻柔的布料,源源不断地交换,伴随着彼此平和的心跳。

  十年来,第一次在床上,他和她面对面地相拥,他后悔浪费了那么那么多的时间,错过了那么那么久的她。

  好在最后,她还是回到了自己身边,能像现在这样抱着她,他胸中胀满失而复得的幸运,希望时间就凝固在这一刻,永远不要流逝。

  *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夕阳彻底沉没,朗月高悬。

  林夕先醒,耳畔传来向南均匀的呼吸和心跳,手依旧霸道地缠在她腰上。借着稀疏的月光,能看清他下巴上新生的胡渣,短短的,硬硬的,她抬起指尖轻轻抚摸,感觉刺刺的,目光在他脸上浅浅流连,他样子还和过去一样,眉眼间染着书卷气,只是成熟了许多,积蓄了内敛的威严。

  这是第一次,他面对着她睡,把她抱在胸前,像抱着一件珍宝。她等了十年,就为了此时此刻,然而他们的缘分终究来得不是时候,一直阴差阳错。她想要爱他,痴缠十年,已经没有谁可以代替他在她生命中的位置,彼此早已难舍难分,就像水溶于水中。

  然而她也想要恨他。恨他的不醒悟,恨他的固执,恨他的自私,恨他的爱来得太迟,错过了彼此最好的年华。如今她已不能安然地和他在一起,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因为他们的纠缠,伤害到了身边那么多人,现在到了还债的时刻了。

  “向南,我要走了,在走之前,我还想任性最后一次,好吗?” 月色下,她在他怀里轻声说,回应她的,是他依旧均匀平静的呼吸。

  *

  等到向南醒来,林夕已经不在床上,他慌张地坐起身,才发现她坐在窗前,蜷着身子窝在沙发椅里,手里把玩着一串钥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醒了?”

  向南松了口气,走下床,过去捏了捏她的脸:“怎么不叫醒我。”

  “我想让你多睡一会儿。” 林夕快速将钥匙捏在掌心,淡淡地一勾唇:“我们出去吃饭吧,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向南略微沉吟:“什么地方?”

  林夕卖了个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么神秘。”

  两人稍作收拾,便一齐出了门,在小区附近的餐馆随意地喝了点粥果腹。这些日子过得颠三倒四,晨昏不分,基本没心情吃饭,两人的胃部机能都有不同程度的紊乱,现在也只能吃流食养胃。

  用过餐后,向南开车,林夕导航,前往她要带他去的那个地方。车上向南一直想,如果说林伯父出事的这桩悲剧中,还有任何好的结果,那便是林夕跟他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了,她变得会依赖他。

  车子七拐八弯,驶入了似曾相识的街道。向南开着开着,神情渐渐沉默下来,脑海里,回忆却正在沸腾。他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一套房子,就租住在这附近,那时他什么也没有,虽然月薪在同等学力的应届生中算是不错,但是皇城根下的房价,令他也显得捉襟见肘。

  一方面他要付房租,一方面他要生活,还要还大学时候的助学贷款,还要存钱为以后的日子做打算,所以一个月工资七花八扣,也就没剩下多少了。那时街道还没有这么宽,门脸儿也都是矮房,许多违章占地的小吃摊摆在路两边,因为价钱便宜,他经常晚上在这里凑合一顿,也顾不上卫生不卫生。

  后来,林夕闯入了他的生活,因为不舍得他吃那些不健康的东西,所以笨拙而固执地开始学做饭。那时她真是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家境的优渥让她不必去操心厨房的琐事,才会连糖和味精都分不清,每次做完一顿饭,厨房都像打过一次世界大战。

  虽然没有基础,不过她脑子聪明,上手很快,没多久便能炒出像模像样的大菜。只是那时的他,顽固得紧,一点也不领情,面对着这个硬闯入他生活,又赖着不肯走的家伙,他实在是非常反感。

  为什么?因为她太强势了,像一把锐利的尖刀,划开他原本平静的生活。他避而不见,她就会赖在他家门不走,她甚至会哭着去找锁匠,谎称自己钥匙忘记带了,让人家配一把给她。那时她才十八,明媚动人,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住她眼泪的攻势,所以她顺利地有了他家的钥匙。

  他本来想过换锁搬家,但仔细一想,这都是徒劳,因为在征服他之前,她不会放弃,她总会找得到他。

  车子开到当时的房子楼下,两人下车,向南抬头望了望三楼,窗户黑乎乎的,那是他曾经的居处,记忆虽久远,此刻拿出来翻看,那些事淅淅沥沥,仿佛都发生在昨天。

  林夕抬头望着那层楼,耸了耸肩:“要上去吗?”

  向南犹豫:“上去?里面应该住了人吧,这么晚去打扰别人,不太好。”

  林夕掏出钥匙晃了晃:“你搬走以后,房子我就买下来了。”

  向南视线落在那串晃动的钥匙上,他早已记不清钥匙的模样,但是其中那把大门钥匙,曾经被林夕很俗气地贴了一张大红色的桃心贴纸,此刻那把钥匙就在他眼前,只是上面大红色的贴纸被磨损得很厉害了,边缘都已经残破不堪,曾经鲜红的颜色现在也逐渐褪去,变成了斑驳的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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