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

  [穿越重生] 《穿成豪门反派恶毒男妻》作者:xs拂梨【完结+番外】

  内容简介……

  天才药师叶明笙穿成了一本渣贱耽美小说里的恶毒炮灰。

  这个炮灰出身云城不入流暴发户,被父母安排嫁给云城顶流世家顾家长子顾则荀,婚后嫌弃顾则荀双腿瘫痪没有继承权,一边享受顾家给他的金钱和特权当着风光无限的流量明星,一边假装单身接近白月光——原书第二主角墨子航,给顾则荀头上铺了一大片青青草原,结婚三年后终于离婚。

  不仅如此,原主还因为羡慕嫉妒恨而不断陷害第一主角尚清远,结果被深爱尚清远而不自知的人渣墨子航报复,差点连命都没了,还是顾则荀看在曾经是夫夫的份上救了他一命,也仅限于救他一命。

  他离开云城没多久,就在墨子航设计的一场车祸中离世,死不瞑目。

  叶明笙:……

  他这是造了什么孽?

  穿越过来时,顾则荀正因气在头上而扬言要杀了他,不,要他净身出户。

  叶明笙:……

  不,我觉得我可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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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穿越

  叶明笙对自己的死并不意外。

  死前,他已经被某地下组织抓住关在一处密室关了半年,强迫他研究把一个人的天赋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的药物。

  他并不是个很善良的人,但有自己的底线,学医和研制药品的初衷是为了救死扶伤,而不是害人。

  在有能力救治病人的情况下,失误导致一个病人死亡对他来说都是大罪,更别提专门研制这种一听就是害人的药了。

  他假装愿意给他们研究拖延时间,半年后终于找到机会逃脱密室,但那个地下组织的监控严密,他逃出去没多久就被发现了。

  逃跑过程中,他被武器击中,死了。

  这样的死法,叶明笙觉得很正常,他非常能接受,虽然他看不到自己死时的神态,但心境堪称安详。

  毕竟,他在那个世界举目无亲,该做的贡献也做了,甚至还超过了,没有什么让他遗憾和难过的地方。

  但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穿越。

  确切的说,是穿书。

  穿越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据说历史上就有疑似穿越的大人物,被历史记载的人物和事件,有大概率是真实存在的。但小说世界不是虚构的吗?为什么它能自成一界,还让他穿越?

  叶明笙觉得,自己这死得可真够有意义的,不仅能重新获得生命,还顺带解决了“人死后灵魂是否真实存在”这个千古难题。

  妥妥的主角人生!

  然而,他并不是主角,确切的说,他穿越的这个角色不是主角,而是个……恶毒炮灰。

  “怎么,敢做还不敢承认?”一个磁性但冰冷且充满嘲讽的声音响起。

  叶明笙连忙回神,心虚地看着眼前坐在轮椅上的男人。

  男人长得特别好看,五官硬朗,剑眉星目,鼻若悬胆,下颚线条棱角分明,皮肤很白,唇色有些淡,明显是不常晒太阳,身体也不太好,身上穿着黑衬衫黑裤子,衬衫纽扣扣到最后一颗,有种羸弱而禁欲的美感。但这样的美男,此刻正眼神阴鸷地盯着他,一副恨不得把他杀了的模样。

  叶明笙下意识地抬手碰了碰自己的脖子,顿时一阵火辣辣的疼。

  他是刚踏进家门的时候穿越过来的,还没弄清楚什么情况,就被眼前的男人掐住了脖子,男人估计也没打算掐死他,没有掐住喉咙,掐的是脖子两边,但力道很足,被掐的地方肯定已经青了。

  这要是以前,有人敢这样对他,他能直接回击的就直接回击,不能直接回击的也会暗戳戳地计划报复,但现在……

  他甚至都没好意思怪男人手劲儿太大,因为这件事错在原主。

  叶明笙现在穿越的这部小说,是他在青春期发现自己喜欢男人之后在网上找资料查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男人的时候,看到网友推荐后,随手点进去看的,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具体剧情他不记得了,但因为里面有个恶毒男配跟他同名同姓,他印象挺深刻的,就还记得大概内容,尤其是跟这个恶毒男配相关的事。

  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叶明笙记不太清了,因为名字很长,他记得的只有“虐爱”两个字,后面还有好些个字,他就懒得记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人渣墨子航和他的姘头们对另一个男主尚清远的各种虐身虐心最后只是稍微追了一下,尚清远就跟他HE的据说甜虐交加但叶明笙分明只看到虐和一言难尽的故事。

  原主是墨子航的姘头之一,身份是云城三流世家叶家的次子,从小在乡下跟爷爷奶奶一起长大,十五岁要上高中了才被接回云城,上有出色的大哥下有可爱嘴甜的弟弟妹妹,在乡下长大、又土成绩又不好的原主当然就免不了不受宠,十八岁就当废物利用嫁给了云城顶流世家顾家的长子顾则荀。

  嗯,这是个同性可婚的现代架空小说,很多地方跟现实中不一样。

  第2章 顾总,我是清白的

  顾则荀是小说中一个说是反派但在叶明笙看来挺正派的人物,因为原主跟墨子航搞到一起,让他头顶绿油油,因而跟墨家作对,抢走了墨家好几个项目,外面的人都传他因为双腿瘫痪而变态暴戾,喜欢打人,实际上人还挺好的。

  起码,对原主很不错。

  他虽然不喜欢原主,结婚两年都没同过房,但一直对原主挺好的,知道原主不会挑衣服,就给他安排专门的造型师给他做造型,衣服鞋子全是各品牌的当季限量款,甚至还有不少私人订制;原主学习不好,就给他请最好的家教;原主说喜欢演戏,就捧红他,旗下娱乐公司的资源任他挑,短短两年就把他从三十八线小透明捧成了当红一线。

  不过原主并不因此感激顾则荀,他觉得这都是应该的,因为顾则荀是他名义上的丈夫,家产有他的一半。于是他一边不满顾则荀的冷落一边又庆幸人家不强迫他,一边用着人家的钱和资源在娱乐圈平步青云,一边嫌弃人家双腿瘫痪脾气不好,用事业当借口不愿意公开他已婚的事实,实际上最大的原因是方便他假装单身靠近他的白月光。

  没错,白月光,又一主角标配。

  可惜这放到了恶毒男配身上,就很可怕了。

  原主的白月光就是原书的人渣主角墨子航,两人在一次在宴会上认识,那时云城的富二代公子小姐们都嘲笑原主是误入天鹅群的丑小鸭,甚至设计他泼了墨子航一身红酒,当时墨子航没有计较,原主感激不已,就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墨子航。

  叶明笙:……

  渣贱文里,爱上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吗?

  爱上就爱上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一见钟情的概率并不低,暗恋的概率就更高了,这没什么。

  但出轨甚至害人,这就不对了。

  幸好这时原主和墨子航只在暧昧期,原主还没认识尚清远,所有的陷害和反噬都还没发生,不然他干脆跳楼再死一次得了。

  叶明笙深吸了口气,开口道:“顾总,我跟墨子航没有关系,我只是感激他,他替我解过围。”

  “感激?感激到抱在一起,感激到要去酒店开房?”顾则荀冷笑,见他一脸错愕,掏出手机解了锁,按了几下,扔了过来。

  叶明笙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拿过对他来说已经非常古旧的翻盖手机,看到上面的照片时,顿时眼前一黑。

  如果不是他有原主记忆,只根据这照片看来,也肯定会觉得原主特么的不仅是精神出轨这么简单,而是已经身心出轨了!

  幸好得到了记忆。

  顾则荀双腿瘫痪后脾气确实很不好,心理可能还有点扭曲,平时只是阴沉着脸不怎么爱说话,实际上对身边的人还挺好,可一旦触怒他,那就可怕了。

  “这是角度问题,我跟墨子航没有那种关系。”叶明笙冷静道。

  原主虽然的确很想跟墨子航发生点什么,但还是有理智的,知道一旦事发,顾则荀就会跟他离婚,到时候他所得到的一切都会被收回。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原主过了两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生活,怎么可能放得下如今的荣华富贵?

  至于后来为什么那么不顾一切,大概是因为已经走进了剧情当中,对墨子航的爱意和对尚清远的恨意都被剧情放大,理智就靠边站了。

  顾则荀却不信他的话,沉着脸道:“角度问题,叶明笙,你可真是把我当傻子!如果你不跟墨家那小子在酒店,不抱在一起,人家能拍到这样的照片?别告诉我你跟那小子是在拍戏!”

  墨子航不是明星啊,拍什么戏!

  叶明笙心里吐槽了一句,面上却得端正态度,半真半假道:“我跟他是意外遇到,就一起喝了点酒,他心情不太好,就喝醉了,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只能送他去酒店,但我真的很快就出来了。顾总,我是清白的,而且,我现在的一切都是你给的,我怎么会因为他而背叛你?”

  顾则荀似乎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眯起眼睛打量了他一会儿,见他神色平静,没有丝毫慌乱,不由得皱眉。

  难道是真的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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