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干了这杯友谊的酒 - 分卷阅读2

来。而她也很“幸运”的在入府的第五天便病了。病了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刚刚穿越的恐惧,对于未来的不确定,还有每日给福晋请安的劳累……
都说清朝的礼仪多还细,可也没想到这么多。没用几天她就看明白了,这王府中女眷就跟按级别拿工资上班一样,这官大一级真能压死人。她这从小被“富养”到大,不说是身娇肉贵也实在是没吃过苦,确实难担得起这样晨昏定省的劳苦。
于是,她反复权衡之后,还是决定大着胆子买通了给她看病的大夫,让他把明明并不太重的上火加感冒说成了重症的风寒和有传染性的咳疾。为了配合大夫的病症,她不得不日夜咳嗽,也着实累了实在。可这一番操作确实很快达到了我想要的效果:嫡福晋将她发配到了王府中一个偏远的院子独自居住。
孙思朦虽搬到了王府里最偏远的小院子里,日子却不像进了冷宫一样凄惨。早在她入府的第二天给福晋请安时,就从嫁妆里择了一对上好的玉镯献给了福晋。她虽生在现代,不大懂那些玉器玛瑙珊瑚之类的东西,可也大略看得出好坏。那对玉镯,成色鲜亮,晶莹剔透毫无杂质,就连装着玉镯的盒子都十分精美,想来必然是好东西。再说基于她的背景是出自江南富商之家,想来这陪嫁都不会太差。
可能正因为如此吧?在福晋将她挪去小院儿时,也择了环境优雅的地方,还特意在她住进去之前派人认真的打扫过,也着意的添置了些摆设。
所以,她这样一个一次都没“侍寝”过的侍妾就因为身子不好被挪去了王府的角落实在可怜,可这角落里的日子倒并不难过。这“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本不就是从过去传下来的吗?更何况她对福晋也一直表示的恭恭敬敬,这“礼多人不怪”的道理她也懂。
就这样,她便在王爷回来之前已经成功的把自己运作到了一个王爷看不见的地方,这对福晋侧福晋各位夫人来说其实也是好事。虽说她这样的出身实在不必放在眼里,可毕竟王爷只有一个,自然是身边的女人越少越好。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自愿远离纷争的,说起来福晋的名声依然贤德,何乐而不为呢?
而这对她来说,更是好事,毕竟她初来乍到实在不适宜卷进那些争宠的风波里去,更能免了每日请安的劳苦。况且,她这样一个现代人,让她盲婚哑嫁的和一个初次见面的人“洞房”,她也实在不敢保证自己会下意识地干出些什么事来。伤了自己也罢了,若是不小心伤了王爷,怕是要小命不保。孙思朦一直鼓励自己:这条命她得留着,没准儿哪一日便穿回去了。
就这样,她在这小院儿里一住就是两年多,日子过得平静,自由,安全,还有些别有洞天。她开始慢慢地放弃了能在某一天一醒来突然穿越了回去的想法,也开始慢慢地适应这里的生活和这个矫情的名字。
听听,孙思朦,在朦胧的月色中相思着……也不知道要相思谁?还是我的原名好听:孙丝萌。这才是好听,好读,好写,易懂,而且萌萌哒!
“小姐,□□拿来了,已经放在树下了。”雁儿走进来对孙思朦说。
雁儿的话打断了孙思朦的思绪,她揉了揉了太阳穴看着雁儿那一脸的雀跃答道:“知道了,你去多找几个筐来,今天天气凉快,咱们今天干脆把杏儿全收了。”
“好,奴婢这就去!”雁儿说着一路小跑的走了。
孙思朦起身把头发挽起来,在头顶扎了丸子,这样既方便又凉快。其实在清朝对于女子的发型还是挺讲规矩的,尤其是官宦人家和旗人大户。好在她也知道她在这个王府的存在感极低,可能很多人压根儿就不知道这王府里有她这么个人,而福晋怕也是只有在逢年过节她给她们“送礼”的时候才想起她来。
所以,原则上说,她即便是披头散发穿着短衣短裤的作上天,只要她不出这院子就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孙思朦来到树下,架好了□□,便准备上树摘杏。倒不是因为她为了在这王府中自给自足愣把自己逼成了果农,而是这院子原本就叫“杏园”,最好的景致就是这几棵已经长到很高的杏树。之前在结果的时候孙思朦在树下捡了几个尝尝,却发现这杏儿的味道格外的好,酸甜适中,也长得很大。于是想着别浪费,干脆把杏儿全摘了下来,做成了杏脯,杏酱,晒干的杏仁还磨了上好的杏仁粉。
不管是晒果干,还是做果酱,她一个大小姐当然都是不会的。咱们这祖国的素质教育每年都吵得震天响,可真正实施起来,回头想想还真想不起学过什么有用又有趣的东西。不过既然留在了这个没手机,没电脑,没游戏的时代,闲暇的时间实在是太多。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反复的研究下,这些产品都成功了。当然,这也不是孙思朦自己研究的结果,她也没那么厉害,但可以看书嘛,她现在越来越相信阅读的力量了。
她轻车熟路的爬上□□,几步就爬到了合适采摘的高度,然后挽起袖子准备开始摘果子。按理说,她在这王府中虽只是个侍妾,可在家里也是位大小姐,这摘果子的活儿怎么也不该轮到她。
可无奈她这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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