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青春] - 分卷阅读16

看。
第二天翔天没来问我钥匙链的事,显然朱逸杰并没对他说。
难道朱逸杰打算为我保密?因为他喜欢我?
不管了,他怎么想跟我无关。
他们都大四了,除了朱逸杰还在学校乐得逍遥,林凡、翔天、罗晓珊和方妤晴都去各个单位实习了。
我听罗晓珊在电话里说,方妤晴和翔天吵架,分手了。不过他们说好分手后还是朋友,所以晓珊提醒我再聚会时要表现得尽量自然一些。
我想,他们该不会是因为钥匙链才吵架的吧?
不管怎样,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代表我也有机会了。
篮球比赛中,如果首发队员受伤,替补队员就能上场。我应该趁现在抓住他的心。
无奈翔天一直在实习,都没有回学校,所以一直到他们毕业吃散伙饭,我都还没能跟他告白。
散伙饭当晚,我上完最后一节吉他课,去校外的乐乐烤鱼店和他们汇合。
席间,已经开始工作的他们有声有色地聊着职场见闻,连朱逸杰也要去拜师去学做火锅底料了,只有我一个大二学生完全插不上话。
想到今后他们都走了,留我一个还在挣扎,不免有点失落。
酒过三巡,我抬头望向其他人,基本上比我醉得还厉害,连文弱的罗晓珊也喝得满脸通红,靠在林凡肩头打盹。
方妤晴看起来完全不像刚分手的样子,整个人都喝嗨了,竟然把酒瓶子当成麦克风发表演讲。
我转头,翔天正在用筷子胡乱敲碗,嘀嘀咕咕醉态十足,他的眼睫毛很长,英挺的眉毛舒展开来,耳根红地跟快要融化似的。
此次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心里已是一片荒芜。
我轻轻拍拍他的背,他抬头和我对视。
我微笑:“告诉你一个秘密。”
翔天歪头:“嗯?”
趁着酒劲,我凑到他的耳边:“我一直都很喜欢你,喜欢你很久了。”
他楞楞的坐在那,也不知听到没有。
我又说:“我写了首歌,唱给你听哦。”
我取出吉他,随便哼唱起来。
*
曾经有过 很青涩的时候
当时我们 在干什么呢
画板上,涂满了,鲜艳明快的颜色
操场上,总是,挥洒流汗的快乐
渐渐长大,心中充满疑惑
生是为何,死又去哪儿呢
就像惊恐的绵羊 只能互相紧挨着
直到离开家后才了解到外面的沼泽
长夜里 浸透彷徨的滋味
说不出 填满心口的伤悲
错过了多少次机会 探寻你的美
偏要在最后一刻体会
你讲你说 never let me go
全身卸下无用累赘还是陷得太深
别问 结局已写成
只想和你紧紧相拥相吻铭记这温存
我讲我说 never let me go
就算世界无处藏身只能依靠本能
想象 在失落之城
等着你从尽头那边,走来,抚平我泪痕
终于找回丢失的爱,和恨,听你说永恒
*
这首歌是我读完石黑一雄的小说《别让我走》后有感而发写的。
小说里提到一个很让人在意的传说:世上存在一个“失落之角”,所有的丢失的东西都堆放在那里。如果你丢了什么,或许能在那里重新找到。
人生漫漫,蓦然回首,定然会有很多的失去和离别,就算看不到能感觉到。
此刻饭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副茫然若失的脸,我想以这首歌表达他们的失去和我的告别。

王卉3


眨眼间,暑假过去,新一学期到来。我成了大三生。
朱逸杰怂恿我接过“失物招领社”的大旗,将吃喝玩乐进行到底,我直接回了他两个白眼。
现在的他们过得还好吗?
自从他们毕业后,就再没联系我,我也没有给他们打电话。
经过时间的洗礼,我想他们总有一天会彻底忘记我吧。
我交了个男朋友,附近美院学雕塑的。
我们在社交网站上认识,他给我看他的作品,我觉得很不错。
他比我大一岁,思想和行为都比我成熟,很快我们在线下见面,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他带我去了他朋友的画室,我们睡在狭窄简陋的折叠床上。
事后他精疲力竭,而我的脑子却越发清醒。
数了两百只绵羊还是没有睡意,我干脆爬起来出了门。
不知不觉,我走回A大校园。
此时已是深夜,四周安静地有些诡异。
我突发奇想地跑到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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