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光阴不可轻 - 分卷阅读5

出节目。我绞尽脑汁、拔光头发才有了主意,就是拉上刘大壮和其他小伙伴一起——演电影。
不是狗血言情,而是侠骨柔情。刘大壮和另个小伙伴饰演武功高强的大侠,锄强扶弱,伸张正义。
“第一个片段很简单,音乐一响,你们俩就假装开始比武,斗个你死我活、不相上下,最后实在难分胜负,两人就化敌为友,把酒言欢。从此,你们成为莫逆之交,一起闯荡江湖,直到遇见各自的妻。妻子不允许你们再涉足风云,于是你们只好归隐山林,惜惜作别之际,你们抱拳向对方说上一句,后悔有妻!”
刘大壮忍不住插嘴:“为什么后悔有妻?难道他们……”
旁观的他“噗”一声。
那夜过后,小少年开始愿意和我们来往,也渐渐有了除哀伤以外的表情。我们排戏,他看戏,却在听完我剧本的最后一段后崩溃。
“你要说的应该是……后会有期?”
我蒙:“后会有期?什么玩意儿?”
前面说过,儿时的我有阅读障碍,虽然后来情况有所好转,但还没到能认识所有字的地步,所以看电视只能靠听,便经常听出歧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大侠们说的是后悔有妻,导致我还腹诽过,后悔你倒是别娶啊!
不出意外,那个剧本夭折了,我换了个更简单的,演港剧。
正值香港回归没多久,港剧大行其道,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每当好人受到冤枉,天空总会突降雷雨。好人就淋着雨,眼睛鼻子和头发都纠缠到一起,大声对着主角喊:“阿SIR!我没有杀人!”
这么简单,我总不会再错吧?于是我演好人,刘大壮演主角。无奈我空有捧他成奥斯卡的心,刘大壮却没演技。在我被他气得几乎要吼“那一毛三分钱你别想再要!”的时刻,一直巍然不动的他竟主动站了起来。
“我试试?”
这下换我崩溃。
早知道,我就安排尔康追紫薇那出戏了,演什么警匪啊!
聪明的孩子果然做什么都游刃有余。戏中,年纪尚小的他已学会如何沉下面色,用借来的玩具枪指着我的头顶,好像我真是杀他全家的凶手,目光穿心掠肺,令刘大壮等人佩服不已,当即弃我从他,被他耳提面命。对此,我不知该开心还是伤心。
开心的是,他再也不会受到欺负。
伤心的是,他不再需要我的保护。
祥和里地处近郊,每到夏天,前门外不远处的油菜花开,吸引游人。后山坡的大片秦椒露出成熟的颜色,吸引我。
我的味觉天生更怪异一些,旁人大多无法忍受秦椒入口的麻意,于我却是畅快。每当秦椒熟透,我总偷偷溜到后山,摘一把鲜香微醺的椒籽握在手里当零食。那一年,我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刘大壮和他。
转移阵营的刘大壮,无论对错,开始唯他马首是瞻。甚至还没尝过秦椒的味道,便扯下一小枝丫就跑到“主人”面前献宝,被拒绝后只好自己吃,不出意外给麻得五官分离。刘大壮以为我故意捉弄他,暴跳地嚷嚷着,要和我在夏日的第一缕风里决斗。
真要论拳脚,我哪是大壮的对手,只好扯着小短腿儿开跑,一边跑一边鸡飞狗跳地叫:“救我!”
末了,被我呼唤的少年终于踏泥而来。
他伸手将我从刘大壮的攻击范围里拉出,放到还尚显单薄的肩后,定定地看着对方,什么都没说,姿态却稳稳。而在他背后的我,第一次尝到什么叫保护。他用身体为我砌出的那座城墙,令我往后的余生,每当有恐惧,都想起当天的坚定。
回祥和里的路上,我和刘大壮的战争并未停止,他偶尔趁少年不注意扯我头发,我按捺不住要叫,身旁人突然遥望不远处的一片树林,眸带惊讶。
“迷谷?”
刘大壮一张肥硕的大脸凑上:“迷谷?什么谷?能吃吗?”
我借机嘲讽他:“你脑子里除了吃还能有什么?迷谷当然不是吃的,是类似《神雕侠侣》绝情谷一样惊险刺激的地方,对吧?”
我朝着男孩的方向要赞同,却只得到一个“我帮不了你”的眼神。
“迷谷是《山海经》里面的一种树木,传说佩戴在身上,总有一天会找到回家的路。”
“回家”这个词对我来说太诱惑了,于是我兴奋不已:“那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去砍树吧?!”突然没人再接话。
你耕田来我砍树,你浇水来我织布,好像没什么错啊……
只是有些天命,我算不到。算不到在我满心雀跃想和他去砍树时,那个老人再度出现,要将他带走。
此次排场更大,十几个保镖在门口列成行。
我迄今还记得,当天也是六一儿童节,他正好到祥和里一年。傍晚时分,我原想偷偷去山坡砍树,将迷谷作为儿童节礼物送给他,那些人的出现打乱了我的步伐。
“少爷,先生和太太出差国外,您可以先同我们回去,这些日子,辛苦了。”
说话的管家依旧慈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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