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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局还在被这扑朔迷离的巧合绕得晕头转向,H大内部已经进入窃窃私语的兴奋中,其中化工学院八卦传播的速度尤其快,毕竟发现尸体的人就坐在宿舍里淡定地打游戏,其他人不可能不抓心挠肝地想听内幕。

  但他们刚正不阿、连班会签到都不徇私枉法的铁血班长岂是等闲之辈。虽然才刚出差回来,但他立刻就进入了战斗状态,赶走一波又一波吃瓜群众之后,他在班级群里喊了一声:“谁再进门硫酸伺候!”

  “那你肯定舍不得。”冷不丁门口又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这回和前头兴奋的、犹豫不定的、故作正经的都不一样,它是撩人的。

  班长高轩听到这个声音就脑壳疼,尤其是那个刻意撩上去的尾音,仿佛要把人的三叉神经勾出去弹琴。

  “黄浩海大佬,您不能不问吗?”他实在不愿意对付这个小祖宗。

  “不能。”这个叫黄浩海的鱼一样地滑了进来,并搭住高轩的肩,用泡妞一般在耳边吹风的语气说道,“你放心,我绝对不说出去。”

  信他就有鬼。高轩忍着没怼他两句,他还蹬鼻子上脸,把刚买的鸡翅丢了一包到高轩桌上:“吃好喝好。”

  不收贿赂行不行?不行,这位阔少送出去的零食就像泼出去的水,成天在楼道里像个外卖小哥一样晃荡,你不收只能丢进垃圾桶。

  热情成这个样子,高轩都拿他没办法,只有放任他去摘杨辰的耳机:“杨辰,给我说说故事呗。”

  “你打着。”杨辰利落地一推桌子,借着推力把自己的转椅推走了。

  黄浩海立刻补到位置上,一个大少爷,就坐在一张杨辰平时放杂物的小板凳上,以一个大型犬搭桌子的姿势够着键盘打游戏。然而这把游戏正因为他坐下,忽然起死回生,增加了成吨输出。

  也不是杨辰玩的太菜,主要是黄浩海太厉害,要是职业战队买得起他的时间,他能立刻跑去打比赛。

  现在这个宝贵的时间就花在杨辰身上了,为了听他讲一个玄乎的故事。

  杨辰比在警察局的时候配合,虽然没有提具体的时间地点,但单刀直入地讲了尸体的所有细节:“那个女生穿正装,应该是从什么面试回来的;死因是窒息,有勒痕,还有指印,说明作案工具是临时选择的,不趁手;犯人脚步慌乱,但死者挣扎留下的蹬踏痕迹范围却不大,应该和死者有很大的体格差距。”

  “咳……”高轩听得毛骨悚然,恨不得他俩赶紧闭嘴。

  杨辰瞥了一眼班长紧绷的背影,还没作出反应,就被黄浩海递过来的蛋糕盒子俘获了。

  “……”高轩决定投降,这个室友别的都好,就是非常喜欢吃甜食,喜欢得有点不正常。

  “我没有动尸体,但这个女生身上没有口袋,应该带了手提包,现在这个手提包没有了。”虽然收了贿赂,但碍于和班长同一个寝室、以及指导员的叮嘱,杨辰讲故事的口味还是轻了很多。

  “抢劫啊?”黄浩海语气浮夸地问,眼睛没离开显示器。

  “不是。”杨辰摇摇头,小心地叉着蛋糕,没有立刻接话。

  “那是什么?”黄浩海已经替他结束游戏,从马扎上转过来仰视他,仿佛一个好奇宝宝。

  “情杀。”杨辰的语气神秘起来。

  “为什么呀?”黄浩海一脸惊讶,演足了好奇观众的戏,“林易遥没有男朋友,也没有前男友,啊当然了,也没有女朋友……为什么会情杀?”

  厉害了,什么都给他打听完了。高轩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直觉。”杨辰一边说着,一边非常中二地扶了扶眼镜,和警察局的小网警有得一拼。

  黄浩海的眼神一闪,但懂事地没有往下追问,把话题岔到了尸体细节上:“那你看到了不怕吗?没吐吗?不是说还切掉了手指吗?”

  “是挺难闻的……”杨辰一边说,一边用力咽了一口唾沫,但还是在吃蛋糕,“我戴口罩了,没用,手指……没敢看。”

  高轩听到这句,情不自禁地松了一口气,但黄浩海浮夸地笑了:“哈哈哈哈哈我以为你不带怕的呢。”

  “差不多得了。”高轩严肃地劝道,门外窸窸窣窣的交流声隐约可辨,看来还有好几个人在偷听。

  “好好好。”黄浩海终于放过杨辰,拍拍他的肩膀,又给他排了一把游戏,“吃好玩好。”

  杨辰重新扯着椅子回到原位,说起来这个椅子还是黄浩海送的,为了想拉杨辰双排打游戏的时候能扯着椅子过去,就差改装成电动轮椅了。

  送走了这位大佬,高轩终于松了一口气,刚准备扭头去说教杨辰,杨辰已经戴上耳机,重新杀入游戏中。

  “……”个个都是大佬,他这个班长兼寝室长根本没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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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捋一捋受害者和目击者的人物关系,一天上班时间就过去了。从早上紧急出动到吃完夜宵,叶星宇一得空就继续看那本《切掉它的手指》,终于在生物钟第一次提示睡觉的时候看完了。说句实话,让他评价一下,叫看了等于没看。

  一定要问为什么……因为这个故事的死者是一对gay的小三,林易遥无论如何不会卷入一个这么鬼扯的故事吧?

  他现在有了另一个猜想,至少比林易遥卷入狗血恋爱靠谱一点——杨辰因为侥幸写过这个切手指的细节,蓄意把这本小说推到置顶。那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干这种引火烧身的事情不稀奇。

  会不会是死者生前挣扎,抓伤了犯人,所以犯人才做这种处理?下班的时候,他们警队是这么猜想的,他也更倾向于这种猜测,犯人既然带走了林易遥的手提包,再带走她的手指也没什么问题。

  法医从林易遥耳后的头发中发现了一丝涤纶纤维,结合勒痕判断,犯人用涤纶丝带勒住了林易遥的脖子。但作案途中,犯人发现这东西并不十分趁手,于是他改为掐住林易遥的脖子,终于将其勒死。如果是惯犯,为什么不选择麻绳这样的工具?

  或者是为了抢包,但林易遥执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动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文中精致的案发现场,那是蓄谋已久的情杀,死者甚至没有过多的挣扎,跟他们现在遇到的现场差别极大。

  因为高跟鞋的特殊性,痕检成功提取到了三段沉积淤泥里的脚印,林易遥虽然焦急地赶回宿舍,但并未踩出慌乱的足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路上甚至放慢了脚步,直到被人拖入草丛才挣扎起来。

  勒痕向上,犯人比林易遥体格健壮,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林易遥竟然毫无防备?

  如果是蛰伏在草丛中猝然发难,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足以判断埋伏的具体时间地点。况且虽然小竹林中能发现许多驻足的脚印残骸,但那里是情侣约会的好去处,痕迹太过杂乱。如果不是夜间阴雨连绵,十点也未必会一个人都没有。

  ……

  证据太少,不能妄作推测。

  盯久了电脑屏幕,叶星宇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把最后半杯只留下些许余温的摩卡灌进嘴里,嗓子里泛起一股甜味。

  舌尖回味着最后一分香甜,他刚打算关掉页面,突然发现局外窥视居然更新了一篇文章。不是别的,就是《切掉它的手指》的番外。

  还上瘾了?他点开内容,才六千字,和正文也没有太多关系,只保留了“切掉手指”这一个相似点。写的是一个犯罪成瘾的人,因为读过正文中的新闻,模仿犯罪,从而杀死了一名无辜的路人。

  只是一个猎奇短篇,既没有凶手这种猎奇人格的由来,也没有他最后获罪与否的结果,单纯陈述了一个犯人的心理活动和实践步骤。

  乍一看,他觉得作者也有反社会人格。

  鬼使神差地,他注册了账号,在下面抢到了第一排评论:“这么轻车熟路?”

  等了大概十分钟,对面终于回复了,还是私信过来的:“是你理解不了。”

  噗。他被一句话怼得发愣,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了。杨辰不仅一改平时客气的回复方式,还特地私信过来,显然是对他们这些警察看不顺眼。

  可以的话,他想把火车上偷杨辰手机的人抓出来,让杨辰痛哭流涕地跟他说谢谢。但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只能关上电脑,洗洗睡觉。

  平时就算喝了咖啡,也一沾枕头就睡,但今天大概因为有案子,他闭上眼两分钟还清醒着。

  忍不住点开小说网站,他打算看看其他人都给杨辰回复了什么,会不会有知情人。同时,他仍然怀疑杨辰有什么问题。

  结果二楼开始就是商业吹捧级的夸赞,大概持续了五六楼,间或有人抢前排,还算热闹。杨辰的探案比种马小说写得要好得多,似乎有自己稳定的读者群体。

  没有引起众人恐慌讨论,他这回终于迅速进入了睡眠,随后梦里出现了一只龇牙咧嘴的土拨鼠。醒来他想起来,那是杨辰的头像,非常神经病。

  Case 1-3

  得益于尸体发现得早,事件最终没有发酵,只变作地方新闻中的一个小方块,呼吁大家夜间尽量结伴同行,走行人较多的大路。但何止是走大路,大家巴不得不走路——稍微消停一天,小雨后的W市又回到了暴雨中,除了必须上班的青壮年,其他人都像发了霉的咸鱼一样瘫在家里。

  叶星宇仍旧在上班前十分钟到达办公室,风雨无阻。他已经坚持准时打卡三年了,严格来说,从上学时期就养成这个习惯了。除此之外,他还永远穿着没有褶皱的衣服、留着一个年轻但不算另类的短发,加上高挑还长期锻炼的身材,要是让他考虑换一份工作,他有自信,打理打理能去做个平面杂志模特。

  因为各项考试都位居前列,他刚毕业就调到一线工作来。最开始队长看他长着一张校草脸,还想给他点苦头吃,结果发现这个青年挑不出什么性格上的毛病。

  认真、踏实肯干,虽然看起来相当注重自己的生活品质,仗着家里有钱给他买了房,活成一个月光族,但该加班加班,该熬夜熬夜,也没有什么抱怨。

  五好青年,一年就让队长开始和他勾肩搭背,巴不得把他当成标兵摆在办公室正中央,供大家学习。

  至于他的性取向……比起工作态度,保守的前辈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说了,他因为现在这个“紧张刺激到随时能丢命”的工作,已经和上一任分手一年了。

  一定要挑他的毛病,就是拉开他抽屉的时候,能发现不像台面上那么整洁,好在乱而不脏,还能让人接受。

  “这样更容易发现有没有人动过抽屉。”角落坐着的孙李当时是这么评价的,不过事后大家问叶星宇,叶星宇承认真的是自己懒,哪有人完全不偷懒呢?

  “叶哥。”孙李今天也神叨叨地喊他,“我有了新发现。”

  孙李的名字听起来虽然顺口而不起眼,但据说高中时期是个非常不得了的黑客……或者红客。他没有提过自己是怎么“改邪归正”的,也没有提过自己的“丰功伟绩”,只因为队里非常需要这样的人才,就把他调来了。

  人如外号——小网警,能干所有需要电脑的事情,熬夜狂魔,能熬夜干所有白天干的事情。也因为电脑以外的事情都不擅长,所以白天偶尔躲在角落补觉,队长也当没看见,只希望他既不要秃顶,也不要猝死,再为大家自愿加班几十年。

  “啊?什么发现?”叶星宇刚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定,正在把骑摩托被雨水冲刷了一路的灵魂甩干。

  “我查完监控,发现一个可疑身影了。”孙李肯定而自信地一点头,从黑眼圈看,显然又熬了一夜。

  “……”叶星宇已经习惯了,但还是忍不住一边心疼,一边在心里为他鼓掌。

  资料发过来,他收起感慨,在大家都踏进办公室之前,先看了一遍截出来的监控。

  雨夜,加之学校里还存活的监控实在太少,只捕捉到了一个遥远的半截侧影。这人确实如大家所想,是个高个子,打着一把深蓝色的格子伞。伞压得很低,要不是因为他提着一个和本人极不相称的女士手包,可能没人能发现他有问题。

  这已经是在距离案发地点五公里的学校另一端拍到的了,从监控判断,他似乎一直没有使用交通工具,但也就仅此一次被拍到,再然后就失去了踪迹。

  “以他的步速,他绕过路,有反侦察意识。”孙李补充道,“后来在这条路上就再没发现他了,应该是有意避开了。”

  十一点末班车已经驶过,犯人不打车,就只能骑车甚至徒步离去,又或者……他住的并不算远?

  “早。”上班前两分钟,王立涛终于踩着点进门了。当然了,这个工作狂不可能是因为贪睡才刚到,叶星宇可以打包票,去检查打卡器,队长一定老早就来了。

  看到队长来了,他一扫周遭,她们队里一动一静两朵警花竟然都不在。

  “她们去学校了解情况了。”王立涛知道他在找什么,简单告知一句,就开始追问他的进度,“怎么样?和那个小说有关系没有?”

  “我觉得没有。”叶星宇想起自己昨天被怼,一万个不快,“动机、作案手法、犯人营造的氛围,都有很大的差别。”

  杨辰发现警察在盯他的事情,他暂时没有汇报。无论如何,杨辰没学过什么踏雪无痕的轻功,不可能从他们寝室五楼平白无故飞出去。再者,无论是正篇还是番外,都和这个案子扯不上关系。

  随手往茶杯里丢了一小撮茶叶,他刚把热水加进保温杯里,王立涛就把一个小型证物袋摆到他桌上:“看看这个。”

  “这是什么?”他望着里面不足一截小指长的小木条,木条有着光滑而略带曲线的弧度,要他评价一下,像是什么工艺品的部件。

  “昨天遗漏的物证,不能确定是否与本案有关,但断口很新。”王立涛把两张照片也放到叶星宇桌上,草丛里画着小白圈,应该是这块木条掉落的位置。叶星宇看了一眼标注,它卡在一棵灌木上,如果不是新掉落的,确实比较难维持这个位置。

  “会不会是林易遥包上的挂件?”叶星宇猜测道。

  “什么‘会不会’?你小说看多了?”王立涛瞪了他一眼,敲了敲他的桌角,“去搞清楚它是什么。”

  老大就是这样,总给人安排一些难以完成的任务。叶星宇觉得这个任务派给队里的姐妹花更好,她们是女孩子,比较容易产生共鸣,说不定能想起来类似的小玩意。

  “别想了。”王立涛敲敲他的桌子,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问过她室友了,不是她包里的挂件。”

  林易遥的室友说,她包里长期除了一些日用化妆品,就是钱包、证件之类的,没有挂毛绒玩具,更没有木质的挂件。

  “那能是个什么玩意……”他嘀咕着,唯一确定的就是这是个工艺品的腿,还好不是手指,不然瘆得慌。

  仔细看几眼,他好像还真有一点眼熟,是个常见的工艺品?

  “还坐着?”王立涛打断他的思路,手按在他桌上看着他。

  “我走了。”他立刻站起来往外走,去看看监控发现犯人的地点也好。走出去两步,他又把自己的茶杯抄走,边走边盖紧盖子。

  就那一小撮茶叶,也是他咬牙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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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高峰期过去,雨水终于停止了对排水系统的为难,间或飘下的毛毛雨不值得叶星宇打伞,他摸了摸稍微有点潮湿的头发,踏着深深浅浅的积水,开始沿着犯人昨晚可能走过的路线行进。

  那天他们赶在清洁工把垃圾运走之前到达,已经彻查过一次周围的垃圾桶,可能是为了带走手指,犯人没有把包内无用的物品丢在附近。另外,从步速和监控判断,犯人是个熟悉路线的人,所以才特意绕路,避过好几处明显的监控,只留下一个侧影。

  学着犯人避过监控,叶星宇绕了小半圈,最后停在那条犯人消失的街区尽头。

  不走不知道,一走他发现一个疑点,这条路走到头,虽然即将从另一个偏僻小门离开学校,但侧面是宿舍区,监控相对密集,犯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站在小路尽头,他四下张望,冷不丁又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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