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骑士,骑士230

  相对地,易龙龙也没有杀死这样的赛文,面对这么弱小的生物,她实在下不了手;另一方面,她也担心赛文的生命和林琦还有联系,假如真的要把赛文赶尽杀绝,林琦也会受到伤害。

  反正现在赛文什么都做不了,就当做从前那个家伙已经死去了吧。

  易龙龙这次外出,是为了补救她不慎用掉精灵族智慧之心的过失。

  智慧之心已经完全消耗在了她自己身上,为了将来能有东西归还给精灵,她必须找到另外一颗智慧之心。

  赛文给她解决了这个难题。

  当初他给精灵创造空之岛的时候,同时也在给羽人族安家,他取走了一部分智慧之心作为羽人族聚居地结界运转的动力核心,只要他们找到羽人,取回暂时存放在羽人处的智慧之心,就能够代替被易龙龙用掉的那颗,归还给精灵。

  羽人的聚居地海外一座小岛上,因此他们现在要前往港口出海。

  或许几个月,或许要几年才能回来。

  不过没关系,他们今后的时间,还有很长很长。

  可以一直延伸到,世界的尽头。

  End

  后记:此间别后,山水再相逢

  1.马甲

  本来觉得没必要说,但是既然有人问,我就解释一下。

  我确实是马甲,从前我用的另外一个名字写小说,比较关心八卦的同学估计也都知道了,我就不说了。

  最开始是只凭着直觉写,没有大纲,也完全没有计划,就是想到哪写到哪的那种,这种写法到了第二本后就立即出现了自己难以应付的问题,因为局面铺开了,但是因为完全没有想后着,导致最后收不回来,当时我是不知道这个原因的,只感觉越写越吃力,断断续续地接不上来,后来自己认真学习反思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我反思了一段时间后,决定重新开始,不是重新开一本小说,而是重新开一个名字,没有告诉过去的任何一个读者,以天衣有风这个名字,换一个方向重新来过,从零开始积累读者。

  换了名字后,我完全改变了从前的习惯,不管多么费劲,也一定预先做好大纲以及资料准备,制定好头尾计划,才开始动笔,所以最近的两本,我写起来心里都非常有把握,知道该写什么。

  我从来不主动说自己的马甲,是因为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换了马甲就如同打算自杀投胎重新做人,这个马甲下的小说风格与前个是不同的,我并不希望有读者因为喜欢我从前的小说而勉强看我现在的小说,每个人喜欢的角度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没必要。

  =。=不过我得承认,世界上真的有强悍的读者,我风格变成这样,居然还能从字里行间的一些细节方面认出来我……猛虎落地式膜拜……

  2.关于本书的闲聊,八卦

  我一直很想写一本异界的小说,想写到不得了,写完这本后,估计短期内我都会满足了,不会再开这类题材,除非又想到让我喜欢到不写不行的点子,否则异界的文,我不会再写。

  而这本书中有一个设定,是我非常喜欢的,就是那个二代穿越,在易龙龙之前,还有一个迦南曾经来到那个世界。

  我从前和我一个朋友,大概在两年前吧,就非常萌这个点子:一个人穿越过去后,发现许多年前,还有一个穿越者。当时我们在QQ上讨论得十分激动,于是两年后,我自己写了出来,十分地开心。

  这本书的后期,我自己是感觉没有写好,这三个月来,我的体质变得比较差,频频生病,以至于有的时候该提起精神的时候,我没有提起来,最应该耗费精力的一段,我自己精力不支,写得不大满意。在这里跟大家道个歉。

  说说书里的角色吧。

  本书的女主我不想多说了,几乎一本书都在写她,该写的书里都差不多写了,至于最后那个封印,就等几百年后再解除吧,不着急,反正他们的寿命都很长。

  接着,是男主林琦,以及boss赛文,赛文这个名字,是我用英文7的发音化过来的,而我特别喜欢7这个数字,是因为我非常喜欢灌篮高手里的仙道彰,7是他的号码(*^_^*),对于别的数字,我不会这么喜欢的o(∩_∩)o……。

  林琦这个角色,一定要对比的话,我倾向于和上一本的男主对比。

  林琦和容止是截然相反的类型,容止习惯付出一定要有回报,一定要掌握在手中,林琦却是可以为了喜欢的人付出一切,甚至什么都不要,他也不介意服从易龙龙的意愿,被易龙龙所指挥,就如同卷名里的形容那样,很傻瓜,但我非常喜欢这样真纯的傻瓜。

  即便到了小说结尾,他还没有完全成长为一个可靠稳重的大人,但是我觉得时间还很长,可以让他们今后慢慢地自己磨合吧。

  比起林琦,艾瑞克就是相对稳重平和的大人了,也是我很喜欢的,除了黑发外,我一直觉得,金子一样的头发非常耀眼美丽。金发蓝眸是很漂亮的色泽搭配。

  有同学曾在回帖里说,希望艾瑞克也爱上龙龙,可是我要说,艾瑞克的人生观,在遇见易龙龙之前,就已经定型了,他的取向绝对是人类,即便这只龙再怎么可爱,但是对他来说,也只是一个晚辈什么的,绝对不会产生别的方面的想法。

  退一万步,假如他对龙龙发生了某种感情,最后再失恋,不是太可怜了吗?我那么喜欢艾瑞克,当然不会让这种事发生啦。

  同样是易龙龙身边的大人,罗兰就相对地比较倒霉,他好像从一开始遇见易龙龙时,就不断地不走运,其实以他的身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悲情人物,但是天衣恶趣味地不想这么干,多半时候都是让他很囧地倒霉,最后连啪啪都欺负他……

  泪,小盗贼我对不起你……

  接下来说谁呢……唔,神官。

  哈,说到神官,其实他也算是比较倒霉了,本来非常有潜质也成为一个悲情人物,无爱的人生多悲痛啊,可是……哈哈,每次在脑子里幻想神官满身黑锅的样子,我都会开心不已。

  此外便是,神官也符合我的某方面审美,我非常喜欢拥有一张骗人脸蛋的坏家伙,尤其是长着张稚嫩娃娃脸,却满肚子坏水的家伙。

  而与神官相对的魔王以瑟,这位是魔王,但是却不是本书的反派,他算是为了引出赛文而存在的,虽然其他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大,但是我异常地喜欢他。此外,本书唯一的客串,就是以瑟,这个名字便是我某位朋友的化身,本来朋友是要求当一个又帅又酷的大魔王的,可是我将以瑟写成了一个非常囧的魔王哈,一想到那位朋友有时候和魔王一样地小白,我就写得很开心,一边写一边打滚。

  说到神官和魔王,就说说神殿的设定吧,虽然我设定了神殿,但是从头到尾,重点出场的,也就是一个里维,在我的定位中,神殿还是比较正面的,虽然会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会比较霸道,会有一些权力交易,会有争夺控制的内斗。但是,对内,即便是神官也是有欲望的凡人;对外,这是为了生存发展而必须进行的战斗,假如神殿不够强,就不可能如此屹立不倒。

  神殿极度仇视魔族,一方面是力量截然相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从前来到人类世界的魔族没有干什么好事……

  当然不是说神殿就是纯白的,打个比方,我们现今的医院,虽然存在乱收费,庸医,假药等现象,但是不可否认,医院也救了很多人……嗯,算是白中带着灰吧。

  貌似扯歪了……我再扯回来……

  此外,魔王的外貌形象,我是参考了日本某小说里的人设的,不知道有没有同学能猜出来?

  不管是魔王以瑟,还是林琦,又或是年少时的赛文,三人都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甚至为了让他们名正言顺地留长发,我设定了头发是容器这么个概念。这一点上,我必须承认我是长发控,尤其是黑色长发控,我一向毫无道理地认为黑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头发,就是最漂亮,没有之一。

  虽然有时候会对着各种漫画里五颜六色的头发发呆,觉得好漂亮好漂亮,但是回过头来,还是觉得黑发最美好。

  本书另外一个超级长发,是翠绿头发的翡翠,其实绿色头发放在真人身上还是很囧的,但是我不记得是从前在哪里看到的漫画了,貌似是一副彩图,那种近乎晶莹剔透的绿发,简直青翠得令人心醉。

  相对于其他三人的长发,翡翠同学就是单纯地爱美了,虽然他本人并无刻意这么做,但精灵族的审美标准,其实是满高的,翡翠认为不怎么样的水准,放在人类标准里,已经是相当地完美了。

  此外关于精灵族的一些看法,我在正文中貌似提过,就不重复了。

  还有很多配角,其实我都是仔细地思考过的,不过一个个讲下来就显得太累赘了,就此一笔带过吧。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真正的大反派赛文,以及七百年前写下床前明月光的迦南。

  这两个角色,我其实想得很多,可是真正要下笔的时候,反而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们。这两个人不能分开说,他们算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赛文,迦南就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他即便有多少点子,也不能发挥出来,而没有迦南,赛文的观念也不会有那么大扭转改变,甚至也不会去接触这个世界,究竟具体会怎么样,我不大愿意去想像感受,那种没有边际的漫长寂寥,并不是多么愉快的滋味。

  关于这本小说,其实我想写的,就只是一个混杂的东西,里面有一些我想要表达的看法,当然,主线是易龙龙和林琦,也可以说是言情,真要我写轰轰烈烈的战斗写个几十万字,我会很闷的。

  3.出版,番外

  这本书有简体和繁体两个出版版本,分别由悦读记与台湾冒险者负责,悦读记是整套一起出,简体,冒险者是一本一本分集连载式出版,繁体,请有意购买的同学,按照自己的喜好和需要购买~等简体版本出来后,我会正式发一个公告。

  不过基本上,简体繁体不同的只是字体,内容无甚区别。

  此外,实体书中,有应编辑要求特别写的番外,等到了合适的时候,我会陆续放出来的。

  这一次的番外至少六个,总字数不低于三万字。

  4.新书~

  新书写什么,我已经想好了,题材还是历史,穿越古代,我非常地喜欢,并且也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与思考,但是并不打算马上发书。

  前面已经说过,最近我的体质在向我发出警报,我身体的底子本来就弱,长期在电脑前坐着,不怎么外出活动,吃饭草率,睡眠不足熬夜都是常有的事,最近半年来我的身体已经在向我发出警报,温度一有个风吹草动,它就自动用生病来感应,比天气预报还灵……

  最近半年,几乎平均一个两月病一次,一次差不多十天。

  痛定思痛,我决定花一段时间静下心来,仔细调养。

  为了能让自己安下心,不给自己太大压力,新书不打算写得太急,当然写还是会写的,只是要慢一点,我打算攒两个月的稿子,等那时候再发,即便再生病,也能保证更新啦。

  5.后续

  基本上,《龙龙龙》写到这里,就算是完结了,即便他们一直还会生活下去,但是对这本书来说,写到这里,故事已经结束了。

  今后即便还有故事,也是通过一两个短篇番外来写。

  要说的基本就是这些,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等番外,过几天就发了,没兴趣的同学可以等新书,新书出来后,我会在这本书中发公告,所以等新书的同学先不要着急下架这本书——

  此间别过,我们两个月后,山水再相逢。

  蔚蓝之诗与银色永恒

  补完番外章

  1.女妖的情敌

  “都湿透了。”

  拥有修长有力身躯的少年,捋了捋湿漉漉的金发,又扯动一下因为吸水而变得沉重的外衣,觉得这么穿着实在影响发挥,便抬手一把撕裂,扯开碎布片丢在地上。幸好附近没有什么人,也不怕被看到有失风度仪态的样子。

  而少年的身前不远处,站立着一位同样全身湿漉漉的年轻女性,蓝色长发上沾着水,眼眸是接近透明的水色,美丽动人的姿容足以令男子神魂颠倒,但少年看着女性的目光,却是如临大敌的戒备。

  这少年,来自大陆南部,他隶属于最强盛的国家莱特帝国,同时也是国家中最庞大的海因涅家族成员,他的名字是艾瑞克。

  此时,艾瑞克正在进行他成人礼之前必须完成的家族修业,一场长达三年的旅途,而在旅行的过程中,所他遇上了一点点小麻烦。

  准确地说,是大麻烦。

  现在站在艾瑞克面前的,并不是人类,而是身为上古遗族的名叫乌狄妮的水妖,虽然拥有接近人类女性的外型,但其杀伤力却堪比几十只怪物的集合。

  最先主动招惹上这位女妖的,并不是艾瑞克,而是正好与他同行的家族另外一名成员,那位的年龄只比艾瑞克大一些,但其花心却和艾瑞克的剑术一样出名,甚至犹有过之。

  乌狄妮非常注重感情,假如被爱恋的人抛弃,会愤怒地杀死恋人后自杀,假如恋人移情别恋,那么必杀名单最前面要排上情敌的名字。

  “居然连女妖都敢招惹,招惹了之后居然还敢抛弃,抛弃之后还打不过,究竟是该称赞他有勇气呢,还是干脆说为了色欲连生命都顾不上了?”

  虽然对始作俑者的作风不敢恭维,但既然一道同行,艾瑞克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家伙被杀死,在危机关头,他声称是那家伙是为了他才抛弃乌狄妮的,顺利地将女妖的仇恨转移到自己身上,假如光以外貌评价,艾瑞克确实是有资格做女妖的情敌的……随后,便是脱离大队伍,一路不离不弃的追杀。

  路上不管他怎么澄清谎言,女妖都坚定地不予相信。

  当时情况紧急,艾瑞克不假思索地就采用了能最快转移女妖注意力的方法,可现在回想起来,却后悔得不得了,恨不得把那些话抢回来揉一揉再塞回嘴里:“我究竟是发了什么疯,为了救那个花花公子,把自己的好名声也搭上了,我可一点都不想成为那家伙绯闻簿上最新的一页。”

  一边喃喃地抱怨着,艾瑞克握紧手中的长剑:“假如不幸死在这里,那么就太悲惨了,说不定会被传言为了世俗不容的同性爱情而死……真可怕!绝对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说实在,面对强大的上古遗族水妖,他完全没有或活着回去的把握,但艾瑞克脸上完全没有退缩或恐惧的神情,一双蔚蓝的眼睛平静宁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旷野清爽的蓝天那样令人心情愉快的东西。

  “一定要活着回去让所有目击者闭嘴!”抱着这样坚定的念头,此时尚且还十分青葱的少年艾瑞克,挥动名剑蔚蓝之诗,在水汽浓厚的空气里留下一道灿烂剑痕。

  2.代表蘑菇诅咒你

  应该怎么形容他现在的状态呢?

  在逃避女妖追杀的路上,他的精神过分集中在战斗上,以至于忽略了身旁的景物及走过的路线……

  又或者说,这片山林之中,树木与树木,山岭与山岭都长得太相像啦,也没有成型的道路,不管他怎么走,都看不到山岭的尽头……

  再或者说……

  好吧,简单直白些。

  他迷路了。

  苦恼了一个多小时,艾瑞克终于叹了口气,暂时不想回去灭口的事,转而思考其他现在的处境,随后很快得出结论:假如不能找到回去的路,以他的身体素质,应该会在六天内饿死。假如算上体力消耗的因素,这个时间会缩短到三天。

  环境:旅行途中的荒郊野外。

  人物:艾瑞克。

  工具:名为蔚蓝之诗的名剑一柄。

  物品:身上穿戴的衣服和饰品。

  材料:无。

  技能:剑术。

  生活技能:无。

  艾瑞克了解自己,他从小在家族教育下长大,野外生存这门课根本就不纳入考虑范围内,即便他要去什么地方,身边的从者和其他随从,也可以帮他解决掉衣食住行各种问题,那些人甚至能万能地在没有人的荒野上快速摆出小型的宴会。

第二百章 骑士,骑士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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