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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语气分外平淡:“你想把这件事推在我跟我哥身上,那只不过是因为你没办法面对你自己的软弱无能,因为你接受不了自己保护不了秦容的事实。但这又能怎么样呢?就算你一心想把自己从这件事里撇清,事实都是无法改变的。因为你的无能,你只能被抓走,你只能自己逃出去,也只能暗中死守着执念不放,只能用更多的鲜血来洗清你的罪孽。”

  “其实最开始,谁也不会怀疑你的,你是陈莳萝的化妆师,跟她关系很好,看起来又这么普通,跟随随便便哪个明星的助理、化妆师都没有区别。可是后来我突然明白了,其实就像杀死艾克罗伊德的谢泼德医生一样,‘为什么不让华生当一回凶手呢?’①”

  唐璨根本不理会秦业愈发阴沉的脸色,仿佛已经胜券在握:“弄清楚了这些,后面的事情也就很容易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杀他们——杀我的父母和哥哥,是为了报复我;杀陈莳萝的保姆,是因为这件事是她姑姑做的,而她的父亲也不在了,她是你最恨的人关系最近的血亲。你的目的在于报复,但简单的杀人并不能让你满足,我不觉得你是个疯子,你一直都很清醒,也知道在做什么、想做什么。”

  秦业突然笑了起来,似乎觉得她的说法很滑稽:“就算十年前的人是我杀的,十年后,我又是怎么在陈莳萝身边作案的?”

  “因为其中有好几件事,都不是你做的。”唐璨微微笑了一下,“杀林澄,是因为她知道你的秘密,还为此敲诈你,想从你那里拿到一大笔钱。你没有亲自动手,你挑唆了赵锦,让她杀人。她微信上的那个‘美妆老师’不就是你吗?”

  “至于英语老师和王允珍,也是你一手操纵之下的结果。那几个男生不小心害死了英语老师的女儿,这件事被班长知道了,你拿她偷书的秘密来要挟她,让她帮你,你还答应了英语老师,会帮她杀掉那几个男生。当街劫走一个女孩,凶案现场留下来的蝴蝶,全都是你在刻意地去映射当年的场景。”

  “赖真的死,是你亲自动的手。那个小混混只是个幌子,所以你最后把他从楼上推下去杀死了。隔壁咖啡厅的员工看见过一个‘送花员’往另一个方向的商场走,我原来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凶手要这么做。后来我才发现,那个商场有一个更衣室,你假扮送花员杀了人,过去换衣服回来,假装自己刚从外面回来,陈莳萝也被你骗了,谁都不会怀疑到你身上。”

  站得太久有些累,她略微活动了一下,继续说下去:“至于我房东一家的死,就更简单了。他们年轻的时候和人结过仇,后来想金盆洗手,结果还是没躲过,被人找上门来报复了。这一切看似简单,而且没有一点联系,但其中始终都有一个推波助澜的影子。试想,一个精通美妆技巧的人,一个认识林澄,并且有把柄在她手中的人,一个过了十年还会给我和陈莳萝寄礼物的‘凶手’,和一个赖真被杀时在附近走动过的人,难道不就是你吗?”

  秦业摇摇头:“唐小姐,你说的都很精彩,但你觉得,把这些过程全部推理一遍,就能让我承认这些事是我做的吗?”

  “能不能我当然不知道,不过推理小说里,也都是这么写的啊。”唐璨蹙起眉,无奈道,“你费尽心思地设计这些细节,不是也很喜欢这种充满戏剧性的情节吗?”

  “所以你想怎么做?”秦业站在门边没动,只是注视着她,“你想让我去自首,去承认我曾经杀过人吗?”

  “这就是你的事了,”唐璨在他眼前不动声色地往后挪,末了还朝他鞠了一躬,“我还是应该感谢你,带给我这么精彩的十年。”

  她已经退到了窗边,右手伸向背后,抓住了那只落灰的玻璃瓶。

  然而,秦业也已经几步逼到近前,伸出的手上抓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

  刀刃横在颈边,唐璨不得不微微仰起头,目光斜瞥向他:“要不要我把窗开了,我们俩掉下去同归于尽?”

  她揶揄道:“我大学的时候天天爬四层楼水管,这要是翻下去,也不知道是谁死得更快。”

  “你就不怕死在这?”秦业冷冷地盯着她。

  “你既然这么喜欢戏剧性的情节,为什么就不能像小说里那些凶手一样,乖乖束手就擒呢?”唐璨缓缓伸出背在身后的左手,手中的拿着正在录音的手机,“我既然怕死,那我肯定是准备好了才来的,难道就看着你拿刀来割我的喉咙吗?”

  秦业骤然出手来抢,但唐璨反应更快。她瞬间把手机锁屏,塞回背包里,然后右手探出,一直抓在手中的玻璃瓶向着秦业当头砸下,狠狠磕在他额角上。只听“砰”地一声,玻璃瓶撞碎在他的额头上,染血的碎片散了一地。

  血流进了眼睛里,秦业咬着牙去擦,手上的胁迫稍稍一松,唐璨就蓦然抬腿踹在他膝盖上,厚底的鞋跟撞得他往后踉跄几步,唐璨紧跟着上前几步,右手掐住他后颈往前一推,左手顺势推开窗户,把他按在窗台上。

  寒风呼啸着卷进来,携来渗入骨血的寒意。唐璨冷冷道:“现在你准备怎么办?”

  她透过窗户远远看出去,只见一辆警车由远及近,警笛声已经响彻了整条街。

  “唐小姐,”秦业轻声喊她,眼里不知何时浮上了深重的恶意,“其实,我准备过两天去杀你和陈莳萝的。”

  唐璨眸光一凝。

  “这才是报复的最后一步,”他低笑着说,“一起下地狱吧,给我、给他们陪葬。”

  他本来就半身探出窗外,岌岌可危,此时突然反手勾住唐璨的肩背,手肘在窗台上一撑,连带着她一起翻出窗台。

  唐璨无声地骂了句什么,双手勉力往上,勾住了窗台的边沿。

  这场景简直就像电影镜头,两人都悬在窗外,秦业一只手攀着窗棂,一只手死死抱住她腰身,想把她一起拖下去陪葬。她背上挂了个背包,身上还挂了个人,重量沉得她几乎要抓不住窗沿,双手又不能动,只能抬腿去踹,但秦业的位置比她低,她一动,反倒要将自己也给拉下去了。

  “唐小姐,你就不想去见见你家人吗?”秦业仰头看她,唇边竟然还挂着笑意,“你和你哥哥感情很好吧?他死了这么久,你就不想他吗?”

  唐璨喘了口气,回道:“我觉得他更想见你。”

  生死关头,她心里居然挺平静。

  一线日光沿着墙壁挪到她面前,投下一圈光晕。恍惚间,她又看见了那个保安,守了一辈子的门,抽了一辈子的烟,香烟夹在粗砺的指间,烟圈腾腾冒起来,像是一缕直上的轻烟,要飘到天上去。

  他开口了,声音沙哑:“不拼一拼,怎么知道自己不能赢?丫头,你记得,人永远都比自己想的要多一条命。”

  她转头看向周围:还好,来的时候看见的水管离自己很近,这个距离是能够到的。

  唐璨探出左腿,一点点挪过去,勾住了那根水管。确认自己踏到了能够落足的地方,她才微微松了口气,然后转头对秦业说:“反正横竖都是死,要不你先走?”

  话音刚落,她骤然松手,左手迅速伸过去,死死抱住了那根水管,然后带动腰身,狠狠地往墙上撞。秦业的手就悬在她腰上,在粗糙的墙壁上狠狠一擦,顿时磨破了皮肉。趁着他吃痛松了力道的时候,唐璨飞快地矮下身,手肘重重敲在他刚刚被玻璃瓶打碎的额角上。

  她也发了狠,每一击都用了重力,血又淌进了眼睛里,秦业眼前一花,唐璨已经不要命般松开一只手,发力一推,他便再也无处落脚,只能看着自己瞬间失重,从高空跌落下去,被冷硬的水泥地兜头罩住了。

  唐璨差点也没抓稳,她飞快地抱住了水管,这才松了口气,沿着水管缓缓往下爬。

  她一挨到地面就站不住了,扶着身后的墙才勉强站稳。还不忘低头去看秦业:他已经半死不活了,身下铺了一大滩血,唇角也在汩汩地往外冒血,指尖偶尔颤动一下,只有眼睛还圆睁着,死不瞑目的模样。

  这时,警笛声已经响到了耳边。

  ======

  一年后。

  陈莳萝终于接到了自己心仪的综艺:一个原创歌曲的节目,和几个她非常喜欢的前辈一起比赛。

  她熬夜写了新歌,又拉唐璨来当听众,反反复复地修改,甚至推翻重来,最终还是在比赛时拿出了自己满意的作品。

  她进了半决赛,但没能走到最后总决赛。走下舞台之后,她看见唐璨在后台等她,于是几步跑过去,朝她伸出手。

  唐璨自然而然地往前一步,微微屈膝,陈莳萝便整个人埋进了她怀里,额头抵在她肩上,说了句:“竟然没进决赛,有点难过。”

  唐璨笑了笑,安慰地拍拍她的肩:“没事,你已经很厉害了。”

  节目录制结束之后,陈莳萝在唐璨的陪同下下班,连夜到机场赶晚班的飞机。为了舞台效果,她穿了细跟的高跟鞋,走路总有点摇晃,唐璨便一直搀扶着她,送机路上有粉丝拍照,喊了声:“大小姐,看镜头!”

  陈莳萝回头的时候,唐璨也听见了,下意识地转头看了一眼,这场景被记录在了粉丝的相机里:陈莳萝回过头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亮片还在闪闪发光。旁边的唐璨戴着口罩,一只手扶着她的手臂,像是不经意间回了下头,目光淡淡地瞥过。

  节目播出以后,后台的拥抱也被剪了进去。当天晚上,拥抱的动图和机场那张无意间拍下的合照全都被发到了微博上,有人开了个新帖子,用这两张图配了段文字:“有人站大小姐和助理姐姐的CP吗?康康这个绝美拥抱和这个绝美搀扶!我可以!”

  第二天下午,帖子的热度被顶起来的时候,陈莳萝刚把钢琴合上,转头看坐在窗边看书的唐璨。

  正是春日的午后,阳光暖融融的,仔细又温柔地勾勒着她的轮廓。

  她伸手托腮,一直盯着唐璨,像是怎么也看不够似的,直到唐璨合上书,抬头问她:“看什么呢?”

  陈莳萝笑起来,回了句:“看我这辈子遇见的,最美好的人。”

  【正文完】

  2019年9月10日,凌晨0:47分,于珠海。

  人间有你们,就还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①:出自《罗杰疑案》

  应该没番外了,还有篇后记,一起放上来吧。

  后记

  这篇文写得挺平淡,没什么跌宕起伏的东西,我的心情也平淡。

  我本身是非常喜欢看推理小说的,阿加莎·克里斯蒂是我的最爱,爱伦坡的风格我也很喜欢,最近又迷上了约翰·迪克森·卡尔的密室小说。

  比起现在那些悬疑推理小说中诡谲的障眼手法和血腥恐怖的案发现场,我更喜欢阿婆小说里的故事。简简单单的尸体,精妙的杀人手法,凶手不是个嗜血的恶魔,更不是个扭曲的变态,主角不需要东奔西走地去寻找线索,推理过程,只需要像波洛所说的那样“运用小小的灰色细胞。”或者像马普尔小姐一样,不动声色,安坐家中,就能够找出凶手。

  所以就写了这个故事,很普通的破案故事。虽然错漏百出,但只要你们觉得有一点精彩之处,就足够了。

  我虽然很喜欢看推理小说,但在这方面的天赋还是和百八十年前的那些作家相差十万八千里,他们的作品只能拿来景仰,永远无法比肩。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尽我所能去让它变得精彩,包括把凶手设定为主角身边的人物,也是想让这个结局看起来更加出人意料。

  也不知道行不行。

  我感情线写得很差劲,是真的很差,我没体会过恋爱的过程,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刻画,这方面的观感确实很糟糕,对不起我的几个读者,鞠躬。

  ======

  然后讲点别的,挺有意思的经历,就当记录一下自己的心路历程。

  连载的过程中,在最开始写的时候,崩溃过两次。

  因为两次上榜,而且是在那种别人可以涨几百个收藏的榜单上,我都只涨了十来个收藏,所以落差感挺大的。

  第一次一度以为自己能走出来,后面的确是好了一段时间,但是第二次榜单还是原样,于是又一次崩溃了。

  我记得当时好像是周四吧,我好朋友学业忙,作业写不完,没时间陪我,我就自己打游戏。

  那个游戏模式是可以开麦的,双方阵营都能交流,但是一般人都不开,偶尔碰见几个开麦的,也不会说话,我的习惯是一直开着麦。当时追着一个人拼命锤,但是有一刀失误了没打到,弹到窗沿上了,于是说了一句“我去”。

  对面是个男生,竟然也开麦了,还说我:“这个小姐姐怎么骂人呢?”

  我当时挺不爽的,因为队友不给力,游戏快输了,心情真的差到极点,所以很冲地怼他:“我就骂了怎么了?"

  后面抓到了他,他还跟我说了好几句话,让我去帮队友抓人。其实语气挺好的,但是我一边回怼一边哭,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出来。后来感觉挺对不起人家的,影响了他的游戏体验。

  曾经我一直以为我挺看得开的,但是这两次情绪的崩塌,我才知道我是很看重某些东西的。

  因为当时落差感实在是太大了,跟别人在一个榜单上,我的涨幅是人家的零头。而且我感觉我再写个十年二十年都只能是这种凉透的鬼样。

  事实证明我也没感觉错,这篇文确实凉到北极了,是我三个长篇里面成绩最差的,算是个失败透顶的尝试吧。

  后面也就没再申过榜了,心态大概是看破红尘的平静苍凉,写完就行了,没必要做无用功。

  经常看见有人说,再冷的题材,写得好也会有人看。我觉得大概是幸存者偏差吧,但也可能是我真的写得太差,烂得一无是处。

  说实话,每次看见有人说一篇收藏几千的文“太冷”,我都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玩游戏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以至于第二天我舍友一脸震惊地跟我说:“你眼睛是被马蜂蛰了吗?”

  也就是那天晚上,醍醐灌顶一样,我突然想清楚了。爱有几个人看就有几个人看吧,我开心就好,毕竟我写文就是因为我会开心而已。

  如果我太看重那些数据或者人气之类的东西,而我又得不到,尊重需要的长期不满足会让我心理失衡的,就像那两次的崩溃一样。

  有些东西是我的愿望,有些东西是现实,我总要明白现实是什么的。

  不过现在这些事也可以当笑谈来看了,因为我已经彻底地不在意了。

  我要是太在意这些,就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在自己的后记里面说这些是可以的吧,反正也就是一个记录而已。

  可能下篇文的收藏连一百都不会到,这也没关系,我写下去就行了。

  很感谢一直在追这篇文的几个读者,从头到尾评论里都是你们的ID,我都已经记住了。如果没有你们这几个读者,这篇文可能连几十条评论都没有吧。

  谢谢啦。

  作者有话要说:

  写后记的时候感觉心情挺平淡,但到了完结的时候,还是觉得像梦一样,这可能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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