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关英杰走出咖啡店的时候, 发现外面又开始下雨,他回头瞥了一眼,和刚好朝他这里看的林卫视线对上。

  你的任务完成了, 快滚,那是林卫眼神中蕴藏的含义, 他想打发他走。林卫一定是知道林乐想和他结婚的事情。

  但是没那么简单, 他从庄律师那里,现在他改变合作对象了——在从庄律师那里得到消息后。

  那位大小姐竟然修改遗嘱, 要将三分之一的财产留给他。

  而林卫只准备给他一千万, 就打发他走,一千万算什么,抓紧那位天真的大小姐才是真的。

  虽然她的防备心强,但并非毫无破绽,她想要重新看见这个世界, 她一个人待着觉得太无聊,这些都是她的弱点,她还很渴望被爱。

  他看出这些,把她需要的东西,一点一点给她。她是不可能拒绝的。

  对面店铺门口, 一个带着小孩的母亲也在躲雨,小孩在踢皮球。

  他记得, 他小的时候也有一个这样的球,是彩虹色的,隔壁的哥哥要搬家, 将这个球送给他。他非常爱惜,因为那是他仅有的玩具。

  妹妹也喜欢这个球,不过那时候妹妹才刚会走路,根本没法跟他一起玩,他也不喜欢和女孩子玩。附近也没有同龄人,他都是自己在那里默默踢球。

  母亲喝得醉醺醺地回来,他和妹妹都躲到衣橱里,等到母亲睡着了才敢出来。

  出来之后,他发现,他的那只彩虹球上,插了一把剪刀,球已经被剪坏,破了个大洞,成为一滩再也没法弹跳起来的橡皮。

  现在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他人生的写照,千疮百孔,永远也无法脱离泥淖,注定要烂在烂泥里面,他从口袋里掏出小瓶装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他也和母亲一样迷恋上酒精。

  对面的皮球滚过来,雨势变大,小孩朝他挥手,示意他将球帮忙踢回来。

  凭什么?他凭什么要踢回去。

  雨水顺着关英杰的额发留下来,流到鼻尖,嘴唇,下巴,然后滑落到脖颈,锁骨。他全身都快被淋湿了。原本喝了热可可变得温暖的身体,再次变得冰冷。

  看着地上那颗蓝色小球,他飞起一脚,将球踢向相反的方向。球一瞬间飞了出去,对面的小孩跳脚叫嚣,要冲进雨里,却被他的母亲阻止了,两人一起瞪着他。

  关英杰哈哈大笑。

  不想淋雨,又希望别人帮他,怎么可能,这世界可是很残酷的,不能什么都指望别人,除了自己,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

  运动鞋里也几乎湿透,他踩着雨水慢慢走。他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过身上有点钱,去酒店的话,应该没问题。

  林乐好像在酒店给他开了个房间,不去住的话,好像也挺浪费,有便宜不占是傻瓜不成。现在全身都湿漉漉的,估计打车都不太可能,走过去的话,也不远,就两站路而已。

  关英杰在雨中奔跑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淋雨。

  小时候,母亲从来没有给他买过雨伞,所以放学回家他都是淋回去的,原本有同学愿意撑伞送他回家,结果被母亲看到,把同学打了一顿,后来再也没有人愿意和他合打一把伞。

  每次淋回去,衣服全湿了,他就把衣服脱下来拧干,然后继续穿回身上,将衣服捂干,就这样竟然一次也没有生病,他觉得自己的命真挺贱的。

  妹妹也是,被母亲打来打去,竟然也长大了,如果不是后来出车祸,或许跟他一样,无论在什么烂泥里面都能活下去。

  其实他在电视上看到过林乐。

  好像是什么星王子的大婚现场直播,记者介绍到场的知名人士,那时候,林乐好像还没有瞎。

  后来被绑架,遇到事故才瞎了。绑架挺正常的啊,像林家那么有钱,当然会绑架她,虽说有钱的人家挺多,但她家最有钱,树大招风。

  据说她得救,是因为有个男孩帮她的,所以她就要找到那个人报恩。这么多年也没找过,怎么突然要找,估计也是闲的。

  确实,每天都看不见东西,光是弹琴,闷都把人闷死了,找人解闷也正常。

  就是不知道林卫怎么会找到他,让他去扮演那个人。话说回来,真正的那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到底去了哪里。

  关英杰哼一声,说不定被林卫给杀掉了也不一定。他像狗一样,巴着林乐。

  林乐估计只是把他当成佣人使唤,就像她的盲杖之类的日用品。但林卫看林乐那眼神……他觉得,如果出了什么新技术,需要林卫把眼睛挖出来给林乐安上,他都能当场直接挖。

  为了讨女主人欢心,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真是条好狗。

  到了酒店,他放水泡澡,这里的浴缸简直大的出奇。

  床也太软。

  他想到刚到林乐家的情景。

  美得几乎毫无瑕疵的女孩坐在豪奢的刺绣沙发上,面无表情地询问一些他从信上看到过的内容。

  如果不是眼神太过死气沉沉,他根本看不出林乐是个盲人。她的态度冷漠疏离。

  一个有钱的瞎子,运气可真够不好,瞎了的话,有再多的钱,也有许多乐趣无法享受到。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的有钱人扯上关系。真是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刚从监狱里出来,就能够找到这么舒爽的新工作,他真不知道是不是要去感谢根本从未眷顾过他的命运之神。

  没错,他是把假装林乐的救命恩人,当做一份工作来做,也算是他在监狱养成的习惯之一,当成工作的话,就不会去投入无畏的感情,也不会受到伤害。

  伺候好她,陪她玩,找点乐子,就和古时候公主身边的小厮太监差不多的职位。这是林卫对他的说法,让他不要生出什么不该想的心思,他随时都可以赶走他。

  林卫一直对他抱有敌意,明明自己是他找来这里假装林乐要找的人,他又何必那副模样。

  关英杰觉得特别好笑,林卫也不过是林乐身边的一只狗而已,而他本人也和狗没啥区别,都是为女主人服务而存在的,一只狗何必嫌弃另一只狗不够高级?

  直到他陪林乐听一些宫斗剧的戏码,当然他是看,林乐只能听听而已。他看到里面的那些宫女太监在女主人面前争宠的场景,觉得林卫的恶劣态度好像有了解释。

  林卫是不是觉得自己可能抢了他的饭碗,替代他的工作,所以有了危机感,所以对他态度才那么差。

  不过有趣的是,虽然林卫态度非常差劲,倒是没有给他制造过什么麻烦,顶多只是不理他而已。

  不理就不理,反正他对男人也没有什么兴趣。

  林乐天真归天真,还是有点常识的,就是性格有点易怒暴躁,她本来是看得见的,后来因为绑架事故才导致眼盲的,想不到那么有钱,也无法恢复视力。

  电影里不是有演,找个血型一样的人,就能换眼睛吗,她都那么有钱了,怎么没去换。关英杰跑去问庄律师,结果庄律师说了一大堆他听不懂的话,总结起来就是,林乐是敏感体质,除非是一模一样的克~隆人,否则根本没法替换眼睛。

  她那么有钱,克~隆一个出来也不是没有办法。除非有人不想她恢复。这女人也蛮可怜的,不过这种话他才不会在林乐面前说。

  再说,她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她的眼神里面就透出一股讯息,不要可怜我,我最恨别人同情我。

  所以关英杰也没有把她当做一般的盲人去对待,态度随意得多,这样反而博得了她的好感。

  躺在床上,关英杰难得地无法入眠。

  陌生华美的天花板,大的出奇的落地窗,垂坠感十足的绣花窗帘,他的脑中不断地浮现出林乐的身影。

  心跳逐渐加速。

  结婚吗,如果和林乐结婚的话,其实是不错的选择。她是个瞎子,没法干预他的一举一动。林乐喜欢弹钢琴,直接扔到琴房里,就能让她待上一天。

  尽管他可以动用的金钱非常有限,但也已经是非常惊人的数字。这不就是迎娶白富美,升职加薪,当上CEO,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吗。

  更不用说庄律师之前告诉他的那个消息。

  林乐竟然悄悄地立下遗嘱,将三分之一的财产留给他。

  那是多恐怖的数字,林乐自己知道吗?关英杰怀疑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还有三分之一,是留给那只猫的,关英杰觉得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虽然他也很喜欢白猫没错,但跟那么巨额的财富相比,显然财帛更动人心。

  以退为进。

  这是他想到的策略,如果马上就答应的话,会显得他不够真诚,太过迫切,林乐这种喜怒无常的人,说不定会改变主意。

  但是一开始拒绝的话,林乐说不定会好奇,他为什么拒绝,会穷追不舍。她从小到大,估计没有什么人拒绝过她。

  明天,说不定她就会再来找他了,哪怕不再提出结婚的事情,也会留他在身边。

  他假意推脱一下,就顺理成章地再次留下。

  简单得很。

  想不到钱这么好骗,来得这么容易。

  他以前根本不应该去偷东西,变现太麻烦。抢劫风险又太大,明显最赚钱的就是骗嘛。

  关英杰弯起唇角,不知道做了什么美梦,几乎笑出了声。

  “砰——”一个小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之后。

  关英杰的额头出现一个小小的血洞。

  黑暗中,鲜红的血从血洞中溢出,染红了他的整个额头,脸颊,也染红了枕巾和床单。

  此刻他的唇角还维持着微笑的形状。

第九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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