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三年以后

  1

  三年后。

  坐落在郊区的一栋中等住宅楼,凌晨六点的空气里,开始微微有些响动。其中一个哒哒的清晰的脚步声从楼下传来,一个女子左右手拎着大包小包,穿着帆布鞋向着目的地七楼。这时的电梯还没有开,不过她似乎已经习惯了爬楼梯,步伐轻快,气息稳匀。

  拿出钥匙开了门,把中午的蔬菜肉类放进冰箱,拿出早餐的食材,系上围裙,手上的头绳顺着扎起快齐腰的长发。

  唔,还真是有些不方便,什么时候去剪个头发吧。这样想着,一边熟练的打开煤气,开始煎鸡蛋,烤面包,哦,今天还买了培根。

  早餐的香味慢慢传了出来,一个头发极短,穿着肥大的短裤T恤的女孩打着哈欠从屋子里走出来,一脸痞痞的样子,“哎呦黎安小老婆,今天这么早啊?什么味道,好香啊。”

  “哦,今天要早点去。”黎安把煎好的培根放进盘子里,开始倒牛奶,那人靠着厨台,伸手就来抓着吃,黎安瞪她,“刷牙洗脸了没?”

  食物已经塞进嘴里,她唔唔的点头,口不对心的重复道,“让你不用那么早起来做早餐啦,我随便在外面吃点就行了,以前我都没吃早餐的习惯。”

  “算了吧,不吃我做的你就要一天没精神了。”

  以前漏掉一次没做,这家伙就嚷嚷着浑身难受了。

  黎安陆续端上桌,她嘿嘿笑着,“所以啊,小黎安,干脆你别出去打工了,那么辛苦干嘛,就跟着我呗,我养你。”

  如果不是和她住了这么久,只依照她的外形,黎安多半都会把她想成同性恋。但是现在连这方面的想法都懒得有。好像她只有在饿的时候才这么娘气。

  弄得差不多,她又挎上包,拿了一块面包就往外走,“你自己吃吧,我先出门了。”

  “那么早啊。”

  “对啊,今天要早点。”她再次耐心的重复。

  正要关上门的那一刻,她突然想起来,赶忙叫着,“沈黎安,今天晚上,别忘了,一定要回来陪我吃饭!”

  门关住的声音也将回答隔绝在外,她都怀疑她有没有听到,或者同不同意。

  2

  吃完面包,公车也来了,上去之后,还好,人不多。她挑了窗口的位置坐下,外面的一切向后退,思绪也固定的在这几年间或者更远的时候,飘荡起来。

  好像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摸摸自己的手,早已经没有从前那样白嫩细滑了,前些天工作不小心烫到了手掌心,现在还留着淡淡的红印。

  现在,这是一双要生活的手。而且渐渐的,这双手会越来越粗糙,不复昨日。

  可她在乎的不是这个,不仅是手,还有脸蛋和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会因为之前的富养呵护而对如今的忽视磨砺来奋起反抗,然后,到顺从再到坚强。

  她刚来B市的时候,真是太糟糕了。一个人像游魂似的在街上飘来荡去,天黑了也不知找个住处,若是人不用进食,不用休息,只怕她会一直这样飘下去了。

  后来她用身上的一些积蓄,只租到了地下室一般昏暗的十平米左右的小房间,没有窗子,没有洗手间,没有风扇,和她真是相配,一无所有。

  她真是没吃过苦的,竟不知这社会还有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房子,不过她只用了一会会的时间来缓冲。接着安慰自己,好在能够遮风避雨,不至于睡到大街上去。

  第一夜是最漫长的,在如同煤油灯一般昏暗还摇摇晃晃的灯光里,她辗转难眠,凌晨微亮好不容易有了睡意,却被外面嘹亮的汽车喇叭给震醒了。不夸张,真的,她感觉每辆大车带着笛声走过,自己的小破屋都会震动的跳起来。

  好了,那段艰难的日子不加赘述,就是窘迫到极点,再多一点。

  可若轮到吃苦,她沈黎安还算不上,她若是如祥林嫂一般天天把那段食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挂在嘴上,好像自己经历过大起大落一般,别人一定会厌烦或者不屑一顾:你那算得了什么呢?我当时比你更难呢。

  至少她四肢健全,头脑不傻,身体健康。只身一人,也就没有包袱。

  再怎么,都可以活得下去。现在对比之前,是稳定了些。说说她这个舍友吧,是她在这个异地呆了半年后认识的,她的名字很特别:途塔。

  黎安在酒吧当服务员的时候认识的,她是酒吧的驻唱歌手,人气很旺,有个性有特点的往往很能吸引人注意。

  酒吧每晚都有人来唱歌,不是每天都有她的节目,但她也是每天固定的时间来,抱着吉他,静静的坐在下面,不时的拨几下,头低着,短短的头发下露出蓝钻耳钉,光彩夺目。

  有时收桌子离她较近,才听到她在哼一首歌,英文的,当时就莫名觉得熟悉。后来知道那是一首英国民谣,《Ride on》。她说,这首歌很有名,国内好多歌手都翻唱过,你熟悉也不奇怪。

  3

  一次趁着休息的间隙,黎安请她喝了杯酒,说很喜欢她听她唱歌,这是真的。还有一方面,她驻唱的时候顾客听得高兴,也慷慨,小费给得就多。

  然后那一杯酒,话匣子就打开了。黎安一直以为她这种酷劲儿拽拽的女生话不多,也难相处,谁知两人竟有相见恨晚之感。黎安当时正被恶房东揪着要加小破屋的房租,途塔当时一拍大腿,搬来和我住!

  她的舍友刚刚搬走,也正找人呢。可黎安看了,途塔住的房子,分摊下的一半房费她都负不起,准备拒绝时,途塔突然又问她,你会做饭吗?

  途塔住的地方离酒吧近,交通也方便,黎安辞了以前的那份工,又找了一份早上在餐厅工作的兼职,酒吧是晚上的,她把中午的时间空了出来。

  出来后,生存下去是最重要的。但某一次黎安从一场露天画展经过,突然惊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拿过画笔了。

  这样下去,她会不会变成只知温饱的井底之蛙呢?

  生活渐渐步上正轨后,黎安利用中午的时间开始作画,途塔在沙发上拿着相机摆弄,问她,“原来你大学学的是画画啊?”

  “哦,大学学的设计,大部分在电脑上画。不过我个人还是偏爱插画之类的多一点吧。”好久没画了,还真是生硬的很。

  “咔嚓”一声,途塔将她这个眉头紧锁的表情记录下来,摄影好像是她的爱好,有时她能自己抱个相机出去一整天。

  艺术都是烧钱的玩意儿,她评价,也就混口饭吃。

  她从来不说梦想,热爱,但黎安感觉,对唱歌,她还是爱的。

  爱是藏不住的。

  4

  今天是情人节呢。

  店里要忙着布置,怪不得途塔让她陪吃饭。她注重节日,不放过每一个节日。途塔唯一谈起的男人,是她的初恋。

  别人初恋许是渣,他的初恋是个渣渣都不剩只剩灰的男人。具体的她没说,只不过途塔今日的假小子模样,全都拜他所赐。

  她已经习惯这样的途塔,从前的长发害羞,温柔细语撒娇的模样,光是想象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还有一个小时就下班了,黎安给一位客人上了餐,远远看见有个人向她招手来。

  对了,她把这茬给忘了。在这短短几年里,除了途塔,她还遇到了一个人——宋子岩。

  也是在酒吧,宋子岩在酒吧不奇怪,可他不是去美国了吗?而且是她送的。

  他要是回来也不奇怪,关键他怎么转到B市来的,中国那么多城市,而B市有那么多间酒吧。他偏偏就来到这间不大不小,毫无特色的TIME。而她,偏偏那晚还要代同事的班,要多呆两个小时。

  他那一桌只有他加另一个男生,没有吹天呼地和觥筹交错,事实上,他几乎当所有的人不存在,只顾着灌自己的酒,隐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如果一直这样,他也未必会看见他。

  在她暗暗松一口气的时候,经理不高不低的声音叫她,“黎安,快,15桌客人的酒。”

  5

  然后他垂着的头猛然抬起来,像一只机敏的豹,精准的对上她在的位置。在那么嘈杂的环境,黎安和客人说话都要扯着嗓门,第二天嗓子都哑了。他的座位离服务台那么远,他究竟是怎样听到的呢?

  但他真的是听到了,也看见了。

  黎安不想见到他,不是怕丢脸,不是怕被嘲笑,而是现在——

  他的眼睛亮得让人不敢直视,然后他开口,“沈黎安,我真的找到你了。”

  途塔看见他,只问,“他是你放弃的爱人?”

  她和途塔唯一的深度对话,她解释了自己来B市的原因,也等于什么也没解释。

  “我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最爱的人。便只剩下了我自己。”

  途塔淡淡的评价道,唔,很勇敢,也很傻。

  她苦笑的摇头,“当然不是。”

第37章 三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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