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 讨厌的人216

  很多年后,这座庄园已经很少出现在人们的话题里,偶然间出现,也是作为村中老人絮絮叨叨挂在嘴边说了千百遍的“当年实际”,活着是大人拿来吓唬小孩的恐怖故事罢了……

  ……

  “轰隆隆!!!”随着一声响雷,大雨倾盆而下,而那道带来巨响的闪电,则直直的劈上一块空地。

  “轰!”一阵火光后,奇异的一幕出现了,刚刚明明无一物的空地上,居然出现了一棵参天大树,而这棵大树已经被劈毁了半天身子,另外半边,则在燃烧着熊熊大火,从树上大片焦黑的痕迹看来,显然刚刚的那道闪电,直直的劈上了这颗倒霉的树。

  紧接着,更加不可思议的情景出现了,着火的树周围,仿佛水波荡漾般,一圈一圈的荡出肉眼可见的波纹,然后一座庄园的影像,从中慢慢的清晰起来,斑驳的白色墙壁,古朴而沧桑的建筑,上了锈的雕花镂空铜门……

  此时那座刚刚显现出身形的庄园内,有两个人,正呆滞的透过窗户看着还在燃烧的大树。

  良久么其中一人才道,“这也太准了吧。”

  另一人,虽然没有接口,但从他的表情上看,也是非常赞同这句话的,是啊,如果不准,怎么回一道闪电直直劈上他们家门前的树,而且这棵树,还恰恰是作为阵眼的那棵。

  “阵法坏了,我去补。”张康郁闷的要爬起来。

  张清史拉住张康,宠溺道,“算了,这么大雨,等天晴了吧,反正也没人……”最后一个“来”字辈张青史咽入口中,张青史与张康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惊异。

  附近,居然还真的有人!

  这样的大雨天,周围又没有人家,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可想而知。

  没有让张青史久等,外面的人已经开始用力拍着铜门,向里面呼喊,听声音,还不止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雨太大了,那些人喊得声嘶力竭,唯恐自己的声音传不到庄园内的人耳中去。

  “要不要开门?”嘈杂的叫喊听得张康一阵皱眉,他已经习惯了安静的,只有张青史一人的世界。

  张青史沉吟了一会,“既然如此有缘,我们还是见见吧。说起来我们这里……还从来没待过客呢。”

  ……

  庄园外的人已近被大雨淋得透湿,冷风一吹,又开始瑟瑟发抖,他们是一支小型的行商队,这次需要运输的货物,因为路程较短,天气看起来又很好,只需要在外面过一夜,就外带太多的东西,可是他们没想到,就在他们已经扎好营,打算入睡的后半夜,却突然打雷变天了。一行人慌忙的找着可以避雨的地方,他们淋点雨没关系,可是他们要运送的货,如果淋湿了,那可不好交差啊。

  领头的商队老板是个非常富态的人,此时他往日里一团和气的脸上再也无法维持住笑脸,跟着手下们一起拍门呼喊,一身圆滚滚的肥肉一颤一颤,那身平日宝贝的不得了的华丽衣裳,也任它纠结在一块,完全顾不上了。

  “哐,吱吱~~”从来没有开过的门在一阵牙酸的声音后,总算成功打开了。

  上对老板擦着额上混杂着汗水的雨水,连声道谢,急急指挥着伙计们把货物拉到可以避雨的地方。

  一切事毕,商队老板随着庄园主人来到灯火明亮的大厅里,直到这时,上对老板才真正看清了庄园主人的模样,真是,相当的年轻啊。

  商队老板不知道,其实他此时看到的模样,已经是施了障眼法之后的张青史,褐发,蓝眸,这片大路上最为普通的发色眸色。

  “噢,慷慨的庄园主人,真是非常感谢你的善心,否则我的货物,一定会遭殃的……”商队老本满嘴的感谢和赞美,不过此时,倒也出自真心。

  而张青史的目光,则从始至终都盯在商队老板身上。

  终于,任是再迟钝的人也察觉到了那不同寻常的视线,商队老板讪讪停下自己的滔滔不绝,小心翼翼问,“请问,您有什么意见吗?”

  商队老板的询问让有些恍惚的张青史回过神来,他安抚的冲商队老板笑了笑,说,“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您的衣服非常漂亮。”

  这一句话,顿时让商队老板的胸膛挺了起来,自豪感飞涨,“哈哈哈哈,这可是东方的丝绸,在百年前大贵族才可以穿的衣服。”说完,商队老板特地地扯了扯自己的衣服,让它们的皱褶少一些,即使已经湿透,蛋丝绸依然闪耀着它独有的光泽。

  张青史的瞳孔在商队老板说出那句话的瞬间猛然一缩,“东方?”

  “是啊,这是从东大陆的夏朝运送过来的,听说东方非常的富足,还有神奇的武术,力量不下于我们的魔法,哎呀,什么时候,我攒够钱,一定要去东方看一看。”商队老板的脸上,满是向往。

  张青史握紧自己的手,不动声色道,“去东方要多久?”

  “这个啊,那就要看钱多不多了,但如果有钱的话,就可以乘坐魔晶船了,不到一年就可以到达东方大陆了,魔晶船的速度啊……啧啧,真是比魔兽还要快,不愧是用魔法晶石烧出来的,也只有那些有钱人的老爷才坐得起。”商队老板带些酸味的说。

  魔晶船……东大陆……夏朝……原来在他们不问世事的这些年里,外面的世界发展的这么快。

  第二天一早,这一支小型商队就又出发了,临行前,商队老板还非常热情的说什么时候弄到夏朝的茶叶,再来谢过他们。

  ……

  “你想回去了。”张康看着张青史,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嗯。”张青史轻轻点头,“这么多年,也是该回去了,”张青史看向围墙外那颗火已经灭了,但还在冒着青烟的焦黑树桩,曾经的一颗能被小孩子随随便便的就攀着翻越围墙的小树,如今已经成长了几人都合抱不过来的参天大树,到底,过了多少年了?

  不管过了多少年,他都不应该再逃避下去了,秀儿他们,早就不在了吧……

  一具温热的躯体覆上他有些泛冷的身子,耳边坚定的声音说,“我陪你。”

  张青史突然就笑了,是啊,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有人陪的,他不是一个人呢。

  他真的很感谢,小康,谢谢你一直陪在我身边。

  ……

  夏朝,江南柳洲。

  这是一个小饭馆,从里到外都散发着古朴的味道,就连招牌,也有些霉烂了,显然,这是一家老字号。

  可惜的是,这家老字号的生意,从来就不好,或者说这整条街上的饭馆,就属这家的生意最差。

  饭菜难吃不说,还散发着浓浓的黄豆味,真是倒够胃口,大多客人吃过后,都会忍不住劝说老板,厨艺差你还是可以学的啊,去前面那家某某楼,去学上一两个月,保管你的厨艺大有进步,可是人家饭馆老板,却固执的不肯听劝,还偏偏说自己这是祖传的手艺,真正的古风古味。

  对于饭馆老板的固执,大家都一笑而过,不以为然,还真正的古风古味呢,谁不知道千年前的厨艺最为繁盛的时期,现在很多的菜谱,都是那时期研制出来的,那时候的饭菜,会难吃成这样?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但不管别人怎么嘲讽劝说,饭馆老板还是一根筋到底,坚持自家的菜谱,正因为老板的固执,所以即使饭馆的地理位置不错,生意也一直好不起来,就如现在,明明已将到了用餐的高峰期,可饭馆里依然只有渺渺的几个人。

  那零散的坐在饭馆里用餐的客人,大多皱着眉头往嘴里塞饭,唯独有两个人例外,他们细嚼慢咽,如饭馆其他人一样,吃得很慢,但那表情,却并不是不满,反而带了点其他的,仿佛是怀念的东西。

  “怎么样?”张青史给张康碗里夹了一筷子菜,问。

  “嗯,还不错。”

  如果张康的评论被这饭馆的老板听到,他恐怕要感动的引张康为知己了吧。

  两人的动作不快,用完餐后,相携走出去,小二走过来收拾碗筷,却突然愣住,因为,这是他头一次收到没有剩的菜碗。

  ……

  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呼吸着家乡的空气,张康惬意的问,“现在要去哪里?”

  “我们回家看看吧。”

  “好。”说到回家,就连张康的眼里,都带上了些许笑意。

  ……

  江南柳州猴子山,这是个很不起眼的地方,就连当地土生土长的居民,恐怕大都也不只是太清楚,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在一些人眼里,却非常的特殊,特殊到他们机关算尽,不惜血本。因为,这里是皇家的另一个宝库。

  皇家一共有两个宝库,一个就在皇宫里,被禁卫军和大内高手重重看守,宝库钥匙更是只有皇帝一人知道在哪,想要从那捞到好处,难于登天,而另一个鲜为人质的宝库,在别有用心的人眼中,想要突破就容易多了。

  茂盛的竹林被风吹的簌簌直响,这里如往日一般寂静,却又透着些不同寻常,清爽带着竹香的风中,仿佛夹杂着丝丝血腥味。

  密林中间,一栋带着明显带有被加固翻新痕迹的竹屋内,有两人正在对峙,哦不,从其中一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反抗能力看来,胁迫似乎更为贴切。

  “思华寒锦,还不把钥匙交出来吗?”面带阴郁的男子冷冷道。

  “休想。”思华寒锦捂住腹部,咬牙道。

  “哼,还真是嘴硬啊。”男子冷哼道。

  “是我信错了人而已,但是,姜忆,你也别想从这里拿走任何东西。”思华寒锦捂着腹部的手又加了把力气,可惜没用,那银红的鲜血还是透过指缝淌下来,滴落在竹子捆成的地板上,渗进隙缝中,他感到身体开始发冷,是,不行了吗?皇兄,我愧对你的信任。

  姜忆被这奇异的血色吸引了,蹲身靠近,拿手指沾上些许,在指间捻着,饶有兴趣道,“早就听闻皇室血液不同凡响,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呢。”顿了顿,又道,“听说皇室血液还有很多与众不同的功效,说起来,也是千金难求啊,这么说来,还真是不能浪费了。”说完,还真拿出一个装水的水壶,把其中的水倒干净,然后再思华寒锦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微笑着拉起他的一只手臂,毫不留情的割下去,顿时,思华寒锦的手臂上出现了一道血口,血如泉涌,而姜忆,则拿着水壶慢悠悠的接血。

  即使思华寒锦此时已经没有了多少力气,但还是气得直哆嗦,皇家的尊严,不容如此玷污,他当现在是在干什么,杀猪放血吗??

  注意到思华寒锦恶狠狠的眼神,姜忆适闲一笑,正待说什么,就闻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小康你说,我们家什么时候变成凶杀现场了?”

  姜忆大骇,迅速转身,不敢置信的看着那两个不知何时出现的人。

  那两个人一个青衣,一个红眸,对屋内如此血腥的情景,并没有表示出太大的情绪波动,但当姜忆让开后,露出那一地的鲜红色时,张青史脸上的神情才骤然冷了下来,细细打量了思华寒锦半晌后,对姜忆极为缓慢的点头道,“好,很好,你做的很好呐。”

  姜忆不明所以,但却只觉得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习惯于先下手为强的他,马上攻了上去。

  然而不等姜忆靠近,张康就动了,只一招,就把姜忆打的只剩躺在地上喘气的份。

  张青史走上前,扶起地上的思华寒锦,又看了看他身上的两处伤口,拿出一个瓷瓶,将药粉撒在伤处,伤口很快就凝固住了,思华寒锦神奇的看着张青史手中的药瓶。

  注意到思华寒锦的目光,张青史笑着将药瓶递到思华寒锦手上,权当满足小孩子的好奇心。而思华寒锦,则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张青史细细看了思华寒锦一会,认真问道,“你可姓思华?”

  思华寒锦点头,郑重道,“正是,在下思华寒锦,多谢侠士出手相救,日后定当……”然后还不等他把这些冠冕堂皇的话说完,一只手就揉上了他的脑袋,思华寒锦呆滞。

  而那个罪魁祸首,则笑的开心,“乖,叫太皇叔公。”

  ……

  皇家宝库,本来只有一个,往这个不知名的小地方送宝物的习惯,起始于第二十二代皇帝思华伟轩。

  据史记记载,这位皇帝每年都会从皇家私库里挑选好东西送到这里来,瓷器,古玩,武学珍本,金银珠宝,灵丹妙药,珍贵药材……应有尽有,并且从不间断,乃至这里人去镂空之后,甚至变本加厉……至于这位在位期间英明节俭的皇帝为何会有这个癖好,无从考证。有野史言,这位皇帝曾在这里金屋藏娇,但真实性,有待考证。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第二十三代皇帝思华王珂继位后,居然延续了上一代皇帝的习惯,遇到心喜之物,从不忘往这里送来一份。

  第二十四代皇帝,则是个非常有孝心的人,对第二十三代皇帝思华王珂的一言一行都谨记在心,并且效仿,因此,这个往江南柳州猴子山送珍宝的习惯,就这么延续了三代。

  三朝皇帝,合计一百多年,这一百多年从不间断的运送宝物,使得这里积累成了一个小小的宝库。

  这么多价值连城的东西,如要运回京城实在是不安全,工程也过于浩大,再加上,皇帝梦未尝没有想要一个秘密宝库的想法。没有长威不衰的王朝,如有一日,哪个不孝子孙,败完了祖上的基业,也好歹有个东山再起的支撑。

  正因为这样的想法,往后的历代皇帝,多多少少都填充了些这个秘密金库,以至这里的财富越来越庞大……招起了一些人的念头。

  张青史听着思华寒锦的诉说,竭力克制着自己不要抽搐,因为这听起来,太过狗血了……

  “太皇叔公,您怎么了?”思华寒锦其实一直在偷偷观察张青史,因此根据各种迹象,很小心的推断出了张青史的走神。这是他的太皇叔公?他其实是不太相信的,因为据皇谱记载,这位太皇叔公,是出现在第二十二代皇祖的时代,现在他已经是皇家第三十七代子孙了,中间隔了将近千年,如果能活这么久,那不成了千年老妖怪了,而这个太皇叔公,还是这么年轻的模样。但亲眼看了皇家珍藏千年的这位太皇叔公的画像,他不得不信。

  “啊,没事,你继续说,你就说说……东西大陆,是怎么互相往来的好了。”张青史道。

  “好的,东西大陆,本来是互不往来的,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这还要归功于一个叫卡玛的海盗,他是史上最伟大的海盗,他不仅发现了一片新的大陆,还在海上建立了一个船队,使东西大陆的人得以往来,在两个大陆中拉起了沟通的桥梁……

  他开创了一个新纪元,做到了任何英雄都无法做到的事……”一说到这位伟大的海盗,思华寒锦眼睛闪闪发亮,开始滔滔不绝了,显然,这孩子的英雄情结还非常深。

  “咳咳。”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正在喝茶的张青史差点被呛到。

  而一直在旁边安静作陪的张康听到了这个曾经情敌的名字,也竖起了警惕,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走到张青史身后,以占有姿态圈住他。惊呆了正在解说的思华寒锦。

  张青史早已经习惯了与张康的种种亲密,因此只是拍了拍张康的手以示安抚,定了定神后对思华寒锦微笑道,“你继续说。”

  思华寒锦……

  千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比如本来供奉在太祠中的始皇骨灰,已经被移到了皇陵之中,又比如曾经可以废立皇子的太祠,如今也只剩了一个空架子。

  “太皇叔公,皇陵道了。”思华寒锦道。

  “嗯。”张青史拉开马车的帘布,往外看去,入目是一片非常大的空地,但一眼望去,除了空旷,更多的是萧条冷清。不管身前是多么权势滔天,死后,能剩下的,也就是这么一片冷清。

  “哗!入皇陵者,不得乘骑,速速下马。”看守皇陵的侍卫注意到这一行车队,小跑步上前,举枪肃穆道。

  几人走下马车,步行入皇陵,一路上,张青史没有言语,只是沉默的走过一座座皇家历代祖先的墓碑,这里,有他曾经熟悉的人,有曾与他一起笑闹的人,可是现在,他们都躺入了这冰冷的墓穴中……

  张青史在走过大书至圣轩忠帝墓前略一停顿,又重新迈开步子,有什么东西在心底慢慢坚定……

  穿过层层的墓碑,张青史终于来到皇陵最深处,最为巨大的一座墓前。

第两百章 讨厌的人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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