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过尽千帆(3)

  2019年盛夏时节,秦昭同孟梁一起转而去了北京,离小城近了许多,至此阔别大连。仿佛又是梦幻的一个抉择,谭怡人不出一周也同去,随后两人准备开工作室。

  秦昭不是头脑发热,而是早有打算。

  她难免觉得孟梁为自己付出太多,也牺牲了太多,她想要做些什么,后来发觉好像她和他一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哪里都没什么太大差别。

  更不必说她在摆脱家庭施加的困缚,重塑的过程渴望新鲜气息。

  做决定的那天孟梁下班回家,拎了个布满褶皱的纸袋子,秦昭看着眼熟,记得是他常穿的牌子。

  他走到厨房吻了她,递过去袋子,“喏,给你的。”

  秦昭忍不住挑眉,看着锅里的菜收汁收的差不多,便关了火,接过袋子坐在餐桌前。

  “不过年不过节的,这是补去年的生日礼物?”

  除了去年,孟梁从没少送过她一次生日礼物。

  “不是,那个下次再补,也不能说补,反正就是想给你。”

  他从架子上拿了筷子,尝一口秦昭新做的菜。

  那边秦昭小心翼翼地翻开袋子,发现他送的是书,很多本,正整齐地摆放着。拿出第一本就觉得眼熟,是他毕业典礼那天秦昭说买不到的旧版张爱玲全集。

  十月文艺出版社,都是十年前印刷的版本。

  白色的书腰泛着岁月的黄,但拿下去看里面的硬质外皮,都干净如新,更没有一本脱胶。

  秦昭全部拿出来摆开,发现正好少了两本自己当年买的,“你在哪弄来的?”

  语气中抑制不住的惊喜,再有些宝贝着摞起来。

  “我在网上和书店都看过,发现确实没有你这种了,后来问朋友,他给我推荐了几个出二手的平台,我就搜罗了下。”

  秦昭老实坐在那,微微歪抬着头看他,眼神中有些不自觉的柔情在四溢,而孟梁贪恋着再喝一口锅里的番茄汤底,咕哝着继续说。

  “你说你有两本短篇集,我看书腰上写的短篇有三本,还是问了怡人另一本的名字,然后就弄来这么些。你能想到这种书还有盗版吗,我办公室还有几本,感觉可以用来压桌角了……”

  他低声碎碎念着,解了馋后拿碗,轻易拎起秦昭拿着有些费劲的锅,把菜盛出来,那情景太过温暖,暖到秦昭想和他过一生。

  她笑着回应,傻呆呆的,“你怎么这么厉害呀。”

  “谁让你矫情,怡人送你的那版不喜欢,所以看不下去吧?”他嘴里数落着秦昭,语气算不上温柔,可她仍觉得甘愿接受。

  上前从背后把他搂住,手搭上了孟梁的,低声说:“我好开心。”

  他回握她一双细的见骨的手,“那我也开心。”

  “你手上蹭的什么?”秦昭摸到他手上有些一样,拉着人转过身来看,发现左手几个手指蹭上了些胶水。

  “我今天收到最后一本的快递,想着快点粘好书脊给你带回来,没想到胶水挤多了,洒了我一手……”

  秦昭有些撅嘴,攥了他那只手带到嘴边亲了亲,却被他躲开,“万一胶水有毒呢,你还亲。”

  她气的发笑,“亲一下怎么了,哪有那么容易中毒。”

  他把左手缩回去,右手一只手指戳到她没闭上的嘴里,“这只手给你亲,你含着都行。”

  为他孟浪举动害羞,她却又很快适应过来,舌头做了个动作,立马脸红的就是孟梁,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指,秦昭追着说:“你躲什么?”

  憋了憋,蹦出一句,“你记住自己刚才做了什么,等晚上的,给我照做。”

  ……

  后来吃饭的时候,秦昭吃的很慢,抬头忽然说道:“孟梁,我们搬家吧。”

  他一口饭塞到嘴里没咽下去,闻言瞪大了眼睛,“啊?”

  “你不是一直想换个大点的公寓吗,不过我们不在大连了,这个城市我呆了快五年,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多么喜欢,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那时秦昭前所未有地对未来重燃希望,好像明白了一些意义:正常的恋爱应该带给你一些柔和积极的影响,而不是无止境地纵容或是赌气冷战。

  “……去北京?”他有些不确定地问。

  秦昭笑着点头,“你觉得呢,或者你想去哪里,我都想和你一起。”

  孟梁有些愣住,“阿昭,华教授的话你不要太放在心上,我现在赚的不少的。”

  “虽然我不喜欢华教授,但是她确实比我对你的前途上心多了,而且我搬家之前遇到你妈妈,她也和我说过,当初你报大学志愿的时候,他们就想让你去北京,离家也近许多。”

  最后让孟梁点头的,还是秦昭说,打算和谭怡人一起做自媒体拍短剧,一线城市是更好的选择。

  他似乎还是全然为她,只是这次秦昭也想做出些付出,她不能因为孟梁爱的更主动,就全然被动。

  到北京后的第一个节日是七夕。

  他乘着新上的月色归家,怀里抱着个礼物盒子,第一句话却是在跟秦昭要礼物,“我的礼物呢?”

  秦昭跟他打哈哈,“搬家的时候不是给你了?”

  “那个就是?你这么敷衍我,我会跟别人跑的。”

  秦昭说的是搬家的时候在衣柜最里面找到的一个袋子,是他帮她打虫子那天,秦昭虽然有些赌气,还是给他买了件毛衣,只是塞在了衣柜最里面,忘到现在。盛夏时节他套上对着镜子比了比,还算合身,只不过是件浅白色的,他觉得是陆嘉见的颜色。

  她说他深色的衣服居多,时而应该改改样子,穿浅色一样好看,和陆嘉见无关。

  三两句话就能让孟梁飘飘然,他被秦昭吃的死死的。

  “你先给我看看我的礼物,拿都拿来了。”

  孟梁笑的有些得意,神秘兮兮地递过来,还拿了手机开启录像,秦昭白眼瞪他,“录什么呀。”

  他回答的直白,“录你一会笑的像个傻逼的样子。”

  秦昭骂他:“你滚蛋。”

  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个不大不小的盒子里,装的是个活物——一只娇小玲珑的马尔济斯犬。

  满心控制不住的激动,声音甚至有些尖锐,小狗狗低声叫着被她抱了个满怀,孟梁站在旁边记录,秦昭真的太惊喜了。

  “你怎么送我这个啊?”

  他躲在手机屏幕后面,一边笑一边回答,“不是你说想要一只?里面还有我写的卡片,你能不能别只看狗。”

  秦昭这才腾出一只手,拿出盒子下面压着的卡片,孟梁的字算不上难看,可也和好看不搭边。

  上面写着:Twinkle for Nunu.

  落款却是:孟·草莓蛋糕·梁她有些脸红,抬头带着薄怒嗔他:“你怎么知道我微博小号的?”

  “不能生气的啊,你快说喜不喜欢。”

  “……”秦昭依旧激动,那小东西在她怀里微微蹭着,当时觉得脑袋里都要炸开花,闷声蛮横地说:“当然喜欢啊……”

  所谓的微博小号,是秦昭目前唯一有在用的账号,粉丝数为0,只关注了一些感兴趣的博主。

  忘记是大几,她在学校外面看到了个人在遛狗,养的就是一只马尔济斯,她一向爱狗胜过爱猫,只是陆嘉见更喜欢猫罢了,忍不住上前问了主人摸几下,那种感觉和小狗扑朔着眼睛的样子始终难忘,回去就在微博上记了下来。

  “将来一定要养只马尔济斯,名字就叫Twinkle。”

  而草莓蛋糕则是她曾在小说里看过的一个梗,伊纹就算到了草莓季节也不买草莓蛋糕,固执地买柠檬蛋糕。她说:因为草莓有季节,我会患得患失,柠檬蛋糕永远都在,我喜欢永永远远的事情。

  她看到那里的时候在微博写过随笔,所以他落款那么写。

  “你是不是蠢,那段明明讲的是,草莓蛋糕不会永存,永永远远的是柠檬蛋糕。”她按下了孟梁的手机,指着他卡片上写的名字说。

  孟梁不为所动,“可我就想做你永永远远的草莓蛋糕啊,我以为她爱的是草莓蛋糕,你也是。”

  秦昭对那段故事记忆的也不够清晰了,闻言还仔细想了想,好像并没有这么说过。

  “我还特意下了个读书软件,买了那本书来看,以为主角就是伊纹,结果竟然那么压抑,你今后少看这种小说,我怕你不好好活。”

  她看着孟梁出神,那一瞬间想的是,孟梁和陆嘉见最大的区别在于,如果陆嘉见看到这些,会问她伊纹和草莓蛋糕是什么故事,并且缠着她给自己讲;孟梁不然,他只会默默蠢蠢地去看完全书,回头抱怨一句认错了主角。

  “你发什么呆?我一会去车库拿狗粮和尿布,为了给你惊喜只能先放在下面。”

  秦昭眼光沉沉,声音也安宁的不像话。

  她说:“孟梁,我最近总有些错觉,想一辈子都和你在一起。”

  他答:“那不叫错觉,是梦想,我也一直都是。”

  秦昭送给孟梁的七夕礼物,是一把吉他。

  他大学时用过最久的那把后来带到了秦昭大连的小房子里,因为地方太小,放在客厅角落里摔过不少次,搬家的时候他就给扔了。秦昭还责怪他心狠,他却不甚在意地说:“身外之物都是可以扔的,我知道人不能就行了。”

  她做了一些功课,跑过几个乐器行,最后选了一把送他。

  孟梁拿在手里把玩着,随口说音不准,还说秦昭是外貌协会,看中样子好看。她看他爱不释手的,权当这些臭屁的话是在贫嘴,两人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秦昭催他给自己弹唱。

  他选的是一首很温柔的歌,她竟然是头回听,徐秉龙的《千禧》。

  Twinkle仰着肚皮在旁边睡觉,孟梁低声唱着,秦昭幸福的不真切,想要流出开心的泪水。

  「明天生动而具体,有且只有一个你;一念你,心就分崩离析。」

  她想和他就这样走完一辈子,恨不得明日就白头。

  许多年前,秦昭看过一个博主发的微博,写的是和她男朋友的故事。

  她洗脸找不到发箍,让男朋友帮忙掀着刘海,对方笑着说:就是突然觉得你好像真的决定这辈子都要跟我在一起了。

  如今与孟梁,有许多个这种瞬间,她要倒在他的柔情之下了。

  随后惊觉,她好久没喝酒,今夜又觉得醉得彻底。

  作者有话要说:小城是我虚构出来的,大概在京津附近,男女主都是普通人啦。最后说的博主是“芒果宓”,现在那条微博还在被置顶。

  正文还有两章左右,这本有番外计划。

第44章 过尽千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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