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番外-廖凡叙自白

  我在二十四岁那年遇到了一个女孩,没想到就此刻在了心里。

  我记得那天风很舒适,阳光正好,气温也很适宜。万事惬意,唯独我的心情略显烦躁。

  毕业后我便自己创业,那天和投资方谈的并不是很愉快,对方甚至有撤资的想法。和对方的会议结束后,我撇下了同事,独自一人回了昔日的校园,去了自己最熟悉的地方。

  那是我大学时光里只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

  但是很巧,那天大老远我就看见我的秘密基地被一个人占领了。那个人一袭白色在一片绿意中格外显眼,我放弃了折回公司的念头,被吸引了往前。

  走近了些,我看清了,是个姑娘。她背靠着树,穿了一条白色长裙,腿上半立着一本厚厚的书,安安静静的。不知道她是不是发现了一个正在入侵的人,她抬起了头,扬着笑,眼睛都弯了。

  恰巧那时微风拂过,将她披散的头发吹乱了,她又低头去理顺。

  那一瞬间,我积累的坏心情瞬间一扫而空。

  我记得泰戈尔说过,“当我和拥挤的人群一同在路上走过时,我看见你从阳台上送过来的微笑,我歌唱着,忘却了所有的喧哗”。

  我想,那个姑娘怕是也有治愈的功效吧。那时候的我,不忍打扰这幅怡人的画,选择了路过,以致于我后悔了许多年。

  好在她现在是我老婆。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原以为也是最后一次,可是没想到缘分这个东西,怎么样都是说不清的。

  我第二次遇到她时,将近过了半年之久,我甚至快要忘记她的样子了。可是她一出现,我便认出了她。简简单单的马尾,背着双肩包,普普通通的装扮却异常好看。

  她没看见我,我却一眼在楼上的会议室里看到了她,她在我的公司楼下,和前台交涉。那是我第一次开会的时候开小差,同事们谁也没发现。我结束了会议便跑去问前台刚刚那个姑娘来干嘛,前台告诉我那是A大的学生,叫许晨星,来拉赞助的。

  我记住了这个名字。

  我想的很简单,既然再次遇见,就说明她躲不掉了。

  那一次我抽空去了A大,颇有目的性地向之前带过我这一届的校学办的老师说起了许晨星这个名字。没想到老师竟是滔滔不绝,将晨星在学生会内部会议上一人战群雄的光荣事迹都说了一遍,我却觉得有些好笑,这个姑娘果然非同一般。不得不承认,自那时起我就被老师口中的她深深吸引了,该是一个多傻的姑娘,才能这样一根筋。

  不过确实挺巧的,她如此中意的竟是我的简投,那我自然是不好小气的,当然在赞助费的数额上压了致远一头。

  老师告诉我当天恰巧法学院有一场辩论赛,晨星有参加。论题是“夫妻双方应为孩子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夫妻双方不应为孩子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她是反方二辩。

  这是我第三次见到她,在辩论台上熠熠生辉的她。词词有据,句句有理,不卑不亢,清晰完美地提出自己的论点。我因为看入了迷,那天下午公司的会我也迟到了。

  再后来,我又从老师那里得到了晨星的课表,我公司不忙的时候就会去看她上课,每次都隐蔽在最后一排看得见她的位置,我发现了这姑娘上课爱看窗外。我好奇她不好好听讲究竟是在看窗外的什么,下课了我就坐到她的位置也尝试向外面望,对面楼爬山虎长得好,但是对面楼那间教室的其中一个位置恰好也对着窗口。所以我分不清她究竟在看哪个。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是幼稚。在下次上课的时候我竟跑到了对面那幢楼,找到了和晨星上课那间教室对着的教室,坐在了窗边的位置。

  原来这间教室也是有课的,也就是说晨星上课的时候向窗外望,是能看见对面那幢教学楼靠窗位置的同学的。自然她也就能看见坐在这的我。

  上课铃快响了,晨星习惯性地往窗外看,这次我很确定,她看的不是窗下的爬山虎,她看的就是窗前的我。

  这一节课,隔着两幢楼的空道,她看了我许多次。比以往每次上课看窗外的次数都多,我不禁皱眉回望了她一眼,她立马偏回了头。我因为被误以为上课开小差被在这间教室上课的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了,好在是金融的相关课程,我恰巧是会的。

  那天下了课,我就将那扇窗关实了。果然效果好多了。

  有些时候,我按照课表去到晨星相应的上课教室,寻了一圈也没看见她的人影。当时她的三个室友恰好坐在倒数第二排,而我就坐在她们后面。听到他们谈论晨星逃课了,跑隔壁上刘教授的刑法课去了。我随即便退出了教室,进了隔壁那间。

  找了一个隐蔽的位置,发现我要找的那个姑娘正坐在第一排正对教授的位置,捧着下巴,听得心花怒放,跃跃欲试。而讲台旁的刘教授正演示着一套擒拿手法。果然对于那个与众不同的姑娘,只能用无可奈何来形容我的心情。

  平常如果知道晨星有参加辩论赛,我也会抽出时间回学校看她,也因此我碰到美国知名律所的一位任职人员Jennita,她仿佛对晨星很感兴趣。自然我向她提供了一些资料,没想到多年后我会如此庆幸当初自己的行为。

  ……

  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暗恋者,但一直没有走进她的生活。怕太过突然就扰了她的平静,有许多次我都装作与她偶遇,尽管我做出了许多努力,可是她从未注意到我。

  渐渐的,我明白了。她身旁陪着一个人,一个挺优秀的人。她已然习惯将他融入自己的生活,自然对旁的人没有那么多注意力了。

  那个人叫江译洵,这个名字我就记了那么多年。

  不自觉的,我又放缓了向她迈进的脚步。

  我看着他们玩闹,谈心,看着晨星喜欢在她自己手心写些什么然后展示给江译洵,看着她和他在黄昏后一起漫步校园,看着他们一起在图书馆阅读。他们总是让人不忍打扰。

  默默的,还未踏入晨星的生活,我便选择了退出。

  或许是幼年时的经历将我变得小心翼翼吧,我将晨星藏在了心底。

  一个偶然的机会美国华尔街的一家投行来挖我的团队,我自然想寻求更宽广的发展空间。所以我带着我的团队去了美国。

  很自然的,去A大的机会就越来越少。有时候节假日我会回来看看,看她还是和以往一样笑得那么开怀,便心情很好,自然放心投身于事业。

  我走的那年,晨星即将步入大三生活。她剩余的两年大学时光我参与的很少,看的也很少。在美国纽约的金融街,优胜劣汰,每天都有无形的压力,甚至有时会是日夜颠倒的工作生活,不知觉的,时间便流逝了。

  我一点点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但是心里的那个姑娘一直都存在着。或许得不到的总是忘记不了?

  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段时间我格外的忙,但是我记得A大毕业典礼的日子,我想看毕业舞会上那个姑娘穿着礼服,翩翩起舞的样子。可是意外来的总是比计划的早。

  A大校长邀请我在14届毕业生的毕业典礼上致辞,所以我更早地来到了A大。但是那一天,从早上的毕业典礼一直到夜晚的舞会,我都没有看见晨星,就这样,她在我的世界里彻底杳无音讯……

  学校里许多的资料晨星都没填完整,明朗的一条线索就这么没了。她甚至换了手机号码,甚至没有和室友和朋友谈起过她去了哪儿,她仿佛消除了所有的痕迹。

  那个夜晚,我失眠了。

  我反省着自己的选择,反省自己的性格,在心里做出了许多决定。但是对于我视若珍宝的人,再多的设想,在见到她时便瞬间土崩瓦解了。

  我找了晨星三年,终于等来了消息。原来找了那么久的人,竟然离我那么近。可是当我听到她要结婚的消息,我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凉了一般。

  幸好。幸好。那是假的。那一刻的我,无比庆幸。

  得到消息的当天,我就立刻回了国。那时候的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仅凭着自己的一股劲去了资料上写到的晨星的家庭住址。

  门开了,意料中的,是她父亲。

  我顿时冷静了下来,意识到自己的冲动,向这位老律师道了歉。

  那是我第一次向别人说出了这么多年藏在心里的事情。庆幸我的真诚让我的岳父成为了我的同谋,便有了后来所有的事情,也便有了只属于我和晨星的故事……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念了一个姑娘那么多年?我想我也回答不了。

  但是我知道,对于余生,我依旧想要把所有的陪伴都给她。

  不是因为“算了算了都那么久了”,而是因为“她怎么越看越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偏偏温柔,足以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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