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收工后,乔奇祯第一次不经助理催促, 就自行卸了妆、完成护肤流程, 然后站在镜子跟前问经纪人:“这样可以吗?”

  经纪人眼皮都没抬一下, 将问题打回去:“什么可以吗?”

  乔奇祯说:“我看起来怎么样?”

  这回,经纪人终于费劲地扫了他一眼,满脸都是疑惑:“什么怎么样?”

  乔奇祯从未在自己的外貌上有过动摇。

  因为毋容置疑。

  在这一点上。

  以前高中的时候, 他刚通过白玛跟胡笛认识。胡笛不习惯绕弯子, 趁着白玛也在场懒得遮遮掩掩, 直言不讳:“真的太帅了。”

  乔奇祯既没佯装不好意思, 也没唯我独尊来上几句“我就是这么帅”。他只是侧过身, 继续恳求正在写数学练习题的白玛借给自己看看。

  好像根本没人说过话。

  关于外表的称赞,乔奇祯根本已经到了能自动忽略的地步。

  然而, 今天的他却一改常态,跟吃错药了似的, 居然过问起别人对自己的观感来。

  “合格啊。”工作时间与一大群美少年打交道、休息时间也能和相貌上乘的丈夫朝夕相处的经纪人发表观点。

  她的“合格”已经是相当高的评价。

  乔奇祯若有所思地颔首, 却还是感到惴惴不安。

  助理刚好走进来, 递过来维C、维B以及水,催促他吃下去:“去医院吊个水, 干嘛搞得跟去赶通告一样?”

  比赶通告还紧张。

  乔奇祯腹诽着, 吞下药片后开口回复:“有家里人来看我。”

  成名这么久, 偶像出道舞台也好,解散前的最后一场告别演唱会也罢,爸爸妈妈没有缺席过他的重要场合。

  明丽好像天生就具备成为公众人物家属的能力。

  恰如乔奇祯为未来做了许多年的努力一般,这漫长的等待里, 她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shito人气稳定后,她顺势在J3所在的城市开了一家cafe,吸引了不少粉丝。乔奇祯不怎么喜欢,觉得太出挑,回去找她讲清楚,却反被将了一军。

  “我打电话问过你们公司了,”明丽事事周全,怎会给反对她的人留下可趁之机,“他们说的,可以做。经营许可证也提交过去了。”

  某种意义上,乔奇祯是佩服明丽的。

  她总有办法让事情按她的想法发展。

  以前乔奇祯还是偶像,和其他成员参加一档综艺录制。节目组为了效果没提前打招呼,直接去各个成员家取了VCR材料。出道大半年,日程爆满,没有谁回过家。别人看到家人寄语,多多少少都是感动。唯独乔奇祯,在看到明丽时心里咯噔一声。

  果不其然,明丽阴阳怪气的级别超乎节目组想象,竟然能瞒天过海,巧妙骗过节目编导训练有素的眼睛。当然,也不排除电视台为了节目热度,不顾与J3的友好合作关系,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颇有深意的发言播出。

  明丽具体说了什么,乔奇祯也不记得了。乍一听就是感慨儿子和其他孩子工作辛苦,然而往细追究,还有嫌儿子宣传活动MC环节part少的意思。

  说实在的,乔奇祯的环节的确有被缩减。毕竟公司主捧钟智泽和另一个成员,团体出道也没多久,别人红就是节外生枝,打乱节奏。

  乔奇祯本人不以为意。

  他倒也没有那么顾全大局,只是根基不稳得罪公司是大忌,可以说是要多危险有多危险。要是真有红的命,公司想雪藏也不碍事。总而言之,明丽出场那几句话,对他的粉丝来说无异于火上浇油,爱的等级得到进阶,让他的立场很难做。

  回去宿舍连夜打电话给明丽,明丽振振有词:“我也是为你着想。”

  “我来做这个就是为了还你的养育之恩。家里也没有相关人脉,劳烦你不要乱插手。”那一年,乔奇祯刚升上大二,他深吸了一口气,撒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信的谎,“我自己会解决好的。”

  自己解决好。

  他是成年人了。

  虽然也才刚成年没多久。

  他会自己解决好的。

  就在胸腔中苦闷到近乎窒息的彼时,白玛从微信上发来消息:“收手机了吗?”出道初期,他们是没收手机的。

  “好累啊,”白玛又说,“我不想去上选修课。”

  读着那几行简单到令人落泪的文字,暖气不充足的走廊里,乔奇祯垂着头。

  良久,他挺直了背,在交还手机前对她说:“上的时候可以跟我打电话。”

  “你不练习?”她回得好快。

  “等会儿去,”说着,他推开门走回宿舍里,“先把公共课作业写了。”

  好久之前的回忆,直至今日,仍然让他打了个寒噤。

  乔奇祯全副武装,做了去医院见白玛的准备。甚至中途还停车让助理帮忙去买了袋果汁软糖。

  结果来的不是白玛。

  商沉把保温盒一放,也不怕丢脸,没羞没臊地高声说道:“爷爷,孙子来看您嘞!”

  乔奇祯满脸惊愕。

  一瞬间,心被碾压成齑粉。他微微眯起双眼。

  “白玛来找我,请我帮忙。你也知道的,我反正每天也就在我爸公司干坐着,闲得很,所以就来了。”商沉替他把饭盒打开,将里面显而易见的确是白玛做的菜取出来。

  乔奇祯说:“那她人呢?”

  “……”商沉一愣,转了转眼珠,说,“好像跟她们主编同事一起陪几个作家去蹦极了?”

  这倒不是游玩。

  而是一桩正儿八经的差事。

  杂志社刚好有活动,也算出差。本来要去的前辈突然确认怀孕,现实需要,又应朱姗强烈要求,白玛就去了。

  其实朱姗也没有那么不能干。

  主要是白玛太能干了。

  平日里她理智尚在,或许还能给别人留点活,现下正是干劲最充足的时候,白玛三下五除二,一下让朱姗清闲下来。

  蹦极很好玩。

  山里空气也很清新。

  饭菜特别好吃。

  工作很快乐。

  晚上还能写稿子。

  真幸福!

  白玛把乔奇祯和他的事完全忘了。

  何安烛发来消息,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从字里行间捕捉到些许战战兢兢。何安烛说:“小玛,上次,你没事吧?”

  白玛直接打了个电话过去。

  有的事,单凭打字是怎么也说不清楚的。反倒容易越解释越混乱。事实上,白玛不想什么事都往生病上赖,可是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项令人无法辩驳的理由。

  她讨厌找借口。即便借口是真的。

  “等一下,车有点颠簸。啊呀,我好像压到我电脑了。”她兀自说了一大通,最后问,“怎么样?你讨厌我了吗?”

  何安烛没来由地感到无力。

  “当然没有,”他说,“我只是很担心你——”

  “不,不用担心我。你搞错了,我不需要担心。好了就这样吧。”耳朵又痛起来,她不想和他聊这个。

  匆匆挂断电话,白玛沉默了几秒钟。

  嘈杂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

  她撩开挡住眼睛的前发,扭头就去找朱姗,提议一起用微信小程序打斗地主。

  白玛是在到家第二天倒下的。

  小时候放学回家,经过建筑工地时,总能看到临时拉起的围墙上写着几个字——“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她勉为其难,全都做到了。

  先回编辑部,稍作整理后有半天调整时间。白玛叫了计程车,找出钥匙后打开门。上去要经过一条幽深黑暗的楼道,她迈开第一步时,就发觉了异样。

  好奇怪。

  有什么好像正在从身上剥落,消失,化为灰烬。她无法阻止,只能静静地体会着这种足以令人发疯的失去感。

  然而,不能停滞不前。

  白玛朝前走,每一步都比上一步艰难。

  她走得筋疲力竭,直到迈入室内时,终于,一切都烟消云散。她一无所有了。她一无所有了。白玛膝盖一软,跪倒在地,双手掩住脸,呜咽声沿着指缝一点一滴漏下。她再也爬不起来。

  漆黑一片。

  狭窄的房间被乌云填满,白玛静静地摸索出手机。光打在脸上,指尖拂过屏幕,消息栏一条一条被她忽略过去。

  她点开和胡笛的对话界面。

  “我受够了”。

  删掉。

  “我不行了”。删掉。

  “你讨厌我吗”。

  删掉。

  最后,远在上海,正在处理自己手头工作的胡笛收到这样一条消息。白玛说:“帮我请下假。”

  明明身处不同城市,做着不同工作,已经高中毕业好几年了。

  胡笛回复说:“好啊。你又不好了吗?”

  白玛说:“嗯。”

  胡笛当即骂骂咧咧起来:“我就说!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就消停了!是因为何安烛吧?我是不是也有责任,当时我们突然就跑来找你,都是你堂姐……对不起啊,玛,我就是随便乱讲的……”

  白玛一声不吭。

  她什么都没说。握着手机的手指渐渐僵硬、发酸,可是她并没有察觉,只是目视着前方,尽管那里一无所有。

  布满文字的电脑屏幕也暗下去。

  写是为了什么?

  很久很久以前,泽仁普措并不希望白玛成为作家。

  写作太艰难了。之前让她写,不过是想培养个爱好,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她越写越着迷,从早到晚,课堂课间,就像别的同龄人沉迷游戏或者网络小说一样,疯狂到令人发指。

  进入中学,成绩无法像以前一样保持顶尖。顾虑到将来的考学,泽仁普措开始限制白玛写作。

  回家后会被检查书包,每一个练习本都翻开来盘查,偶尔白玛会写在考试草稿纸上,又或者绘本杂志的空隙里。被发现就只有没收。白玛低着头。

  如此一来,写东西的频率的确大幅下降。

  她越来越不合群了。

  初中二年级,幼稚而不懂事的时期,有不少崇尚颓废文化的少男少女以割腕彰显个性。

  父母还没迁来汉族地区时,梅朵措姆住在白玛家。撞见白玛的那一刻,她一点也没往割腕上想。

  太恐怖了。

  比起割腕,白玛的动作更像在锯一段木头。

  弗洛伊德的学说里,死亡是一种本能。假如说大多数人是蜻蜓点水,那白玛就是飞蛾扑火。后来她的自杀,每每都是取决断的做法。

  之后恢复病理性的兴致昂扬,白玛甚至讥讽当时的自己:“割腕怎么会死呢?我真是丢脸。”

  颅骨里尽是锅煮沸后的沸腾声,太吵闹了。

  一切都只出于暴涨的情绪。

  “啊——”梅朵措姆撕心裂肺的叫声引来了长辈。然而,那时的白玛比平时还要敏锐,思绪在不合理的维度中达到最佳状态。只见她刀锋一转,稍稍颤抖,随即抵住了咽喉。

  不是为了引谁注意,不是渴望被谁关怀。

  只有一个目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死。

  她追不上任何人,所以她选择一鼓作气越过所有人。

  她不伤害别人,因为看到过母亲被伤害时脆弱的脸。可是必须破坏点什么才行,可是必须毁灭些什么才可以。

  所以她选择伤害自己。

  白玛拿刀狠狠刺下去。

  泽仁普措手疾眼快,挥手打掉她的利器。他浑身颤抖,满眼惊惧:“孩子!”

  白婉愣在原地,退了几步,嗫嚅起来。

  这种场合,作为母亲,该说些什么合适?

  这个问题谁也没法回答。

  也许是因为刚为白玛偷偷写东西而吵过架,也许是身为长辈的自尊心作祟,也许是不希望白玛以为这样就能挑战权威。也许是这些年来,应付泽仁普措和白玛这对父女太疲惫。总而言之,她说了最不应该的那一句——

  “你不要装疯卖傻,”白婉一字一顿冰冷地呵斥道,“白玛央金。”

  那就是他们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待这件事的态度。

  白玛不恨自己的爸爸妈妈。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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