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重逢

  封胥之沉着脸打开电脑,开始搜索。

  “一定有哪里不对,要么就是我高考压力过大,出现了幻觉……最大的可能是神经衰弱……”

  封胥之整理思路。

  刚推开门进来的同学惊呆:“你高考压力大?你骗谁呢,是哪个渣渣半小时写完一套卷子还正确率百分百?是哪个渣渣闲的蛋疼,模拟考说请假就请假,就为了看一场职业联赛?也就老班和校领导把你当成宝,纵着你,我们这些普通人都是没人疼的小枯草!你高考,压力大?你看我们学校谁信!”

  不过同学也只是吐槽,眼前的这个牲口不是正常人,高考还考了个省状元,学校全体同学都疯了,只这人没事一样躲屋里上网。

  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封胥之回头,看了这同学半晌,揉眉心:“你是那个……谁?”

  “封胥之!你太过分了!我是陆明啊,陆明!”

  封胥之的高中同桌陆明当场狂暴化。

  封胥之安抚好陆明,问清楚了对方的来意后,点头:“我知道了。”

  “你知道了,这就完了?”

  陆明诧异道。

  封胥之皱眉:“不然呢?通知书邮寄到家,我开学报名不就行了,难道还有什么特殊的仪式?”

  陆明挠挠头,看着过分平静的封胥之,觉得是不是自己太大惊小怪了:“可是……可是,省高考状元还有电视台采访啊,学校也有奖金。”

  封胥之不在意道:“考个第一名又不是难事,每个年级每个班哪次考试没有第一?每次考试我们学校不是几百号第一名?全省就更多了,扩散到全国,更是数不胜数。电视采访不可能,学校奖金,以我家的条件,你觉得我需要吗?”

  基友茫然的走了出去,片刻后,他忽然明白过来:“不是,省状元和班级第一有可比性吗?”

  在别人看来是问题的问题,在封胥之这里当然不是问题,他尝试解决自己的问题无果后,最终接受了现实——他可能是一个刚觉醒的大力士。

  大力士封胥之没有再参加户外活动,闭门修炼,他原本性格开朗,但是不知为何,现在突然更喜静,坐下都下意识摆出练瑜伽的姿势,封胥之现实纳闷了一阵,随后就坦然的接受了自己的变化,当起了宅男。

  还愉快的宅了两个月,练了他认为的“瑜伽”两个月。

  两个月后,封胥之新生报到,没有办理住宿,在学校附近租了套学生公寓。

  学校附近环境好的公寓因为价格很高,平时空的挺多,这学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查,都出租掉了。

  封胥之看上的这套原本已经有了房客,封胥之联系房东的时候,房东说这套公寓本来是两室一厅的格局,封胥之不介意的话,可以和原来的房客合租,对方想找个室友分摊房租。

  那房客也是同校新生,封胥之和人信息聊了聊,发现这人性格挺冷淡的,不多事,想到其他的公寓距离学校挺远,就决定和这个同校生合租当室友。

  到了公寓,封胥之把行李箱中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来,正在整理东西,浴室门打开,一个人走了出来。

  封胥之一抬头,不由一愣。

  从浴室出来的人就是和他合租的室友,大约是没想到封胥之突然到来,他光着上身围着浴巾就出了浴室,正在擦头发,看到封胥之,脚步一顿,而后对封胥之点了点头。

  封胥之视线从这人沾着晶莹水珠的胸膛一路掠到人脸上,入目是清清冷冷的一双眼睛,乌沉沉的黑,没有任何情绪,只是被封胥之打量的时候,青年下意识有些紧张的抿了抿唇。

  这人长得实在很好看,白的发光,眼睫毛和小刷子一样,还挂着水珠,封胥之只想到一个词——出水芙蓉。

  恰好发梢一滴水落到这人锁骨间,封胥之魔怔一样,眼神随着那滴水一路向下,又是一滴水跌落,混合着一路下滑,直到水珠挂在一点粉色上,封胥之才一个机灵醒了过来。

  他竟然,盯着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看了半天?

  封胥之一阵尴尬,揉了揉鼻子,很不好意思的道:“我是你的室友封胥之,你就是风致渊吧,别说,你这名字还挺耳熟的,哈哈哈,你先忙,我回房间整理一下,不打搅了。”

  “嗯。”

  青年点点头,转身走到一旁。

  封胥之见那人走到隔壁卧室,门都没关,就将浴巾丢到一边,俯身去捡散落在地下的衣物。

  封胥之只是随意一瞥,没什么别的意思,等看到了不该看到的,忍不住扶额捂脸:“我到底在干什么!”

  这人长得是很好看,堪称他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可是再好看,他也犯不着感觉心里腾起一团火,烧的嗓子眼都干了。

  封胥之感觉不是滋味,心里乱糟糟的,无颜面对新室友,收拾好东西,就躺在床上自暴自弃起来。

  他莫不是喜欢男的?

  很大可能就是啊。

  封胥之后知后觉的悟了,怪不得周围青少年在荷尔蒙作用下不想学习,只想恋爱,他却只对三五有感情,原来,是因为他更喜欢好看的男性吗?

  不动心不谈恋爱,是因为身边没有好看到让他喜欢的男生?

  突然发现自己性向为男,封胥之也挺为难,何况他还变态到对刚见了一面的陌生人起反应,封胥之很是唾弃自己,纠结着纠结着,就睡着了。

  梦里,白到发光的雪色映入眼帘,而他正在亲吻这片扎眼雪色的主人,从一片白一路吻到两朵小红莓,直把人做弄到满身都开起了粉色的桃花。

  这还不算,他得寸进尺,冲锋陷阵,动作熟练的像是做过很多遍,直接把人做弄到哭了出来。

  梦里春光大好,醒来,封胥之就抓狂了。

  尤其是这会儿才刚傍晚,新室友敲了敲门,礼貌的询问道:“胥之,我做了晚饭,等你一起出来吃饭。”

  青年大约感冒了,嗓音带着些沙哑,这和梦中的场景契合,封胥之越发无颜面对室友。

  “我就是个畜生,牲口,我堕落了。”

  封胥之瘫在床上,一脸崩溃道。

  他已经恶臭到连梦境都控制不住,还这么YY自己的室友,he tui!

  虽然自我厌弃到了顶点,封胥之还得坚强面对现实,他抹了把脸,对室友道:“谢谢,等我一下。”

  他想看时间,抬手从枕头边摸了一把,没摸到手机,倒摸到一个硬邦邦的小东西。

  “嗯?”

  封胥之纳闷,将那东西拿出来,竟然是一串铃铛,小巧的紫玉铃铛叮铃作响,还吐出了一丝丝紫色的烟雾。

  封胥之纳闷:“这是什么?玉石铃铛是怎么发声的,还吐烟,这是什么古怪的黑科技?难道,是陆明还是谁给我塞行李箱的整蛊玩具?”

  他摇了摇铃铛,铃铛叮铃作响,又吐出一股紫烟。

  紫烟碰到封胥之的身体就消失不见。

  封胥之搞不懂这是什么,也不知道知道这东西哪里来的,随手把铃铛放在一边,走出卧室。

  等封胥之洗了把脸出去,新室友已经坐在桌子上开始用餐,他每样都只夹一筷子,吃的很慢,封胥之扫了两眼,发现桌上的菜式相当丰盛。

  封胥之看看对方冷冷淡淡的脸,再看看一桌子菜。

  封胥之脑子里实在构思不出室友下厨的模样,他走过去拉开椅子坐在对面。

  碗筷都摆好了,米饭也盛在了碗里,热气腾腾的,封胥之越发感觉怪异极了——正常室友第一天相处,是这样子的吗?做了饭不说,还负责盛饭?

  封胥之挠挠头:“致渊,其实我也会做饭,做的挺好的,以前无聊上过专门的烹饪课程,我明天给你露一手吧。”

  “嗯。”

  新室友答应了一声,乌黑的眸子看过来,那张好看到整个空间都仿佛褪色的面孔上,挂起了一点笑,一个浅浅的酒窝嵌在脸颊上:“我等你。”

  封胥之被对方暗哑低沉的一句话又给撩拨得一激灵。

  然后他就更嫌弃的唾弃自己:呸,下流!

  被错觉弄得恍恍惚惚的封胥之颇有些食不知味,他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刚嚼了一口,就见对面的新室友严阵以待,放下了筷子,直勾勾的看过来。

  封胥之迎上对方肃穆的眼神,心里一咯噔——难不成,这菜有什么问题?

  顿时,嘴里的食物咽也不是,吐出来也不是。

  风致渊见状蹙起了眉头,失落道:“我做的菜很难吃吗?我学做菜只学了一段时间,我自己吃的饭少,尝不出味道,让你失望了。”

  封胥之艰难的把食物咽下去,回味了一下味道,眼神一变:“你只学了一段时间做菜?这个鱼香肉丝很好吃啊,你做的饭很合我的口味,一点都不像刚学习做饭的人。”

  封胥之吃饭速度挺快,看起来慢条斯理,但是盘子里的菜很快就少了一半。

  对面风致渊看封胥之当真喜欢自己做的菜,眼尾上翘,带上一点点笑纹,他没口腹之欲,可是看着对面人吃得香,他也有了点进食的欲、望,不知不觉,风致渊就把剩下的一半菜解决了。

  饭后两人把碗筷收拾起来,封胥之作为蹭饭的,自发的去厨房清洗碗筷,刚把碗碟放进洗碗池,风致渊就走了进来。

  风致渊穿着深蓝色的衬衣,衣服很合身,勾勒出风致渊的宽肩窄背,体型是完美又不夸张的倒三角,他挽起袖子,穿上围裙,轻声道:“我来洗吧。”

  封胥之看看风致渊,心道这人不带一点烟火气,不像是会下厨房的,也不像是会做家务的,就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仙子,偏偏这仙子是个海螺仙。

  封胥之把碗筷洗干净,递给风致渊:“我洗你冲吧。”

  风致渊嗯了一声,伸手接过碗,指尖和封胥之的手指触碰,他眼神一颤,耳朵尖发红,而后低头仔细冲洗。

  封胥之没注意到室友的异常,还在认认真真的洗碗。

  很快,两人就把厨房和餐桌收拾干净。

  封胥之父母长时间忙于工作,他一个人生活,他不喜欢别人介入自己的生活,保姆和钟点工都没请过,所有事情都做熟了,收拾起来速度很快。

  等出了厨房,封胥之看着动作笨拙的脱掉围裙的风致渊,心道这人果然是没做过什么家务。

  做饭和洗完这种事儿,这人也都是刚学习不久,真是为难他给自己自己准备了一桌子的晚饭。

  他这新室友是个外冷内热的大好人啊!

  封胥之回房间,打了个电话,让人给公寓来安装洗碗机。

  等洗碗机装好,工人收拾好东西离开,风致渊站在厨房门口,双目沉沉,看起来似乎有些难过的样子。

  封胥之刚冲了个澡,他一出来,就看到风致渊站在那里cos雕塑,一动不动像是凝固了一样,他不解道:“风致渊,怎么了,洗碗机出什么问题了吗?”

  风致渊回神,看着封胥之凌厉英俊的眉眼,摇了摇头,笑容有些勉强:“洗碗机挺方便的。”

  可是他不喜欢,和封胥之一起洗碗时,指尖的轻触都让他万分欢喜,现在,却连这点机会都没有了。

  风致渊很难过。

  他将天道的一切赋予了造化玉碟,只身穿过了时空壁垒,融入了封胥之的生活。

  他这个异界的天道,对于这个世界而言,也是个异类,这个世界无时不刻不在排斥他,即使他是那个世界的规则,如今,也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一个游离在整个世界外的陌生人。

  他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只有封胥之,而封胥之和他之间的联系,被刚苏醒的自己彻底抹去了。

  要想恢复联系,只能让封胥之和他极尽可能的亲密,毕竟,他们曾经是道侣,神魂中留下过一丝痕迹,而且,他接受了封胥之求爱的羽毛,他们本能建立起联系的。

  可是,对被抹去记忆的封胥之而言,他现在只是个陌生人。

  如果封胥之和他不会建立起联系,他这个异世界的入侵者就会被本世界的规则抹杀,一步步虚弱下去。

  每时每刻,他都感觉到自己在变得更加虚弱,这也是封胥之排斥他的证明。

  风致渊越来越难过。

  风致渊低垂着眉眼的神色看起来那么落寞,让封胥之不知为何有点于心不忍。

  这家伙,难道是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么?

  “风致渊,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要不要我帮忙?”

  封胥之自觉蹭了一顿饭,室友有难自己就该帮忙,走过去问道。

  风致渊回过头,看着封胥之,对上封胥之灿若星辰的双眸,风致渊忽而笑了一下,仿若春花新绽:“我只是有点烦,想喝酒,你要不要陪我一起?”

  风致渊长得是真的很好看,连笑起来都像是在拨弄自己的心弦,封胥之感觉自己心里生出一道道涟漪,甚至整个心脏都不受控制的软下来:“行,我陪你。”

  风致渊目光在封胥之脸上顿了一阵后,他转身在一旁的酒柜里取出包装很古朴的两个坛子。

  封胥之看着巴掌大的两个泥封酒坛子,嘴角一抽:“白酒?这个,不合适吧。”

  他长这么大,真没喝过白酒,酒精对神经发育有影响,封胥之是个很爱惜自己脑瓜子的人,酒精能不沾就不沾,看到白酒坛子,不由有些方。

  风致渊闻言,不知想到了什么,笑得落寞:“你不喜欢啊……这是桃花醉,味道清冽,这一坛是葡萄玉酿,我希望你尝一尝。”

  这是他降临到这个世界带来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没想到,封胥之不喜欢。

  封胥之反应过来:“桃花酿,是果酒吗?葡萄玉酿应该是葡萄酒,要是度数低,那就试一试吧。”

  风致渊闻言,打开泥封,舀了两杯酒,递给封胥之。

  封胥之尝了一口,桃花酿酒度数的确不高,酸酸甜甜的,带着梅子的酸甜和桃花的花香,口感很特殊,入口后,清浅的花香越来越浓,直到唇齿留香。

  封胥之眼睛一亮:“好酒!”

  看封胥之喜欢桃花酿,风致渊面上带了笑,他自己饮了一杯,又给封胥之倒了杯葡萄酿。

  “尝尝这个,你应该更喜欢这个。”

  风致渊道。

  封胥之尝了一口:“嗯,不是一般的葡萄酒啊,没有一点点涩味和苦味,只有浓郁的果香,酒味很清甜,很好喝啊!”

  封胥之觉得这两种酒的确很合口味,一抬头,就看到风致渊怔怔的看着他。

  封胥之一直跟不上新室友的脑回路,他手指一顿:“怎么了?”

  风致渊神色复杂,摇摇头,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

  封胥之一直觉得这两种酒度数低,他喝了才会毫无反应,很快他就发现,可能并不是这样。

  对面那个冷冷清清的室友,只喝了两杯酒,眼尾就染上了绯红,活像是桃花瓣洒落在眼角,羽睫轻颤间,那双眸子含着水光,竟透出点无法形容的魅惑。

  青年白玉一样的脸上,脖颈上,也染上了桃粉。

  室内空调温度升高,青年抬手解开了衬衣的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

第六十二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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