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长久以来的纠葛仿佛终于画上句点。

  不知是因为疲倦还是因为内心赤裸的展现,这一晚沈一卓睡得格外香甜,一夜无梦,直到手机响起,才把他从睡梦中吵醒。他闭着眼,在枕头旁摸索了一阵,把电话挂断。

  好会儿他才缓过神来,慢慢睁开眼。

  能看见窗帘大敞着,前一天还是阴雨绵绵的天气,今天却阳光大好,有些刺眼。他迟钝地翻了个身,手往身边的人伸了伸。

  下一秒沈一卓惊坐起来,大口喘着气,还有些不可置信。

  ——身边是空的,卧室里只有他一个。

  他脑子里立刻想到了最坏的发展,几乎没有迟疑地从床上下去,来不及套上衣服,就打开了卧室门。

  客厅也空无一人。

  沈一卓仍不死心,将这间不大的公寓里,所有的空间都看了一遍。

  没有,哪里都没有,曲哲不在。

  昨晚还相拥入睡的人,今天已经没了踪迹。沈一卓失魂落魄地倒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了一阵呆,然后又急匆匆地进卧室拿出手机看。

  早晨的未接来电是秘书打过来的。

  没有未读消息。

  他试着拨通曲哲的电话,听筒里只有冰冷的女声告知他对方已关机。

  他还是走了,这次比上次更具迷惑性,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他以为事情都说清楚了,他好好地告诉曲哲自己的感情,就能让他留下来。

  但现实通常不尽人意,迟来的爱意也没那么让人感动着迷。

  而于他而言,这是活该。

  后来沈一卓知道了那天早晨,他还熟睡的时候曲哲去了一趟城郊的房子,还是听刘阿姨说的。他去取走了几件曲小宇的遗物,其他什么也没拿,只跟刘阿姨说,想带她回家,便离开了。

  沈一卓又去乔城看了,几经周折查到他父母的墓地,又去了曲哲家的旧房子,可哪里都没有曲哲的踪迹。

  这次好像是真的再也找不到了,曲哲消失得全无踪迹,好似从来没出现过。

  他去找过蒋昱昭,试图找出一点蛛丝马迹——他宁愿曲哲跟蒋昱昭在一起,也不想他这样了无痕迹。可蒋昱昭电话关机,M8的经理告诉他,蒋昱昭出国了,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终于,与曲哲有关的一切人和事,都消失殆尽。

  如果要一个非要离开不可的理由,大概是忘掉一些事。

  如果要一个非要离开沈一卓不可的理由,大概是曲哲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人相爱。

  他应该是恨他,厌恶他,唾弃他,甚至想看他自食恶果,最好众叛亲离,比自己当初更可怜。

  但他始终是喜欢他的。

  是刻在骨髓里的习惯,几乎成为他的天性,无可改变。

  临行之前,他如约去跟蒋昱昭告别,对方似乎全然不意外他会在这个时候做决定。他出现在早上八点半,蒋昱昭睡眼朦胧地站在自家楼下看见曲哲苍白的脸,心一横就下了决定:“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

  曲哲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去哪儿……”

  “去哪儿我都陪你去!”蒋昱昭有点凶巴巴地说,“至少你离开了沈一卓,我就陪陪你,万一你爱上我了呢。”

  “可我……”

  “我知道,我知道你喜欢他,”蒋昱昭叹了口气,“那又怎么样,我说到做到……我带你去旅行吧,或者,看在我以前对你不错的份上,你陪我去旅行吧。”

  他知道蒋昱昭是想让他去散心,最好忘记伤痛,也忘记沈一卓。人若是能控制自己的记忆,曲哲大概会选择把这些年的感情都删除干净。他有点羡慕那些失忆的人,至少对他来说,失忆会比现在快乐得多。

  他是想辞行,之后是求死还是在某个无人问津的角落等死,都还没想好。

  “所以你想去哪儿?”

  曲哲看着他固执的神情,忽然觉得也许旅行是个不错的决定:“……我想去丹佛。”

  “……你会说英文么你。”

  “会一点点。”

  “好,那你先在我家住两天,我马上安排好。”

  曲哲扔掉了那部手机,连同手机卡一起。他的行李很简陋,除了一些随身的东西和证件,就只有曲小宇的几张相片,有一张还是从曲小宇的学生证上弄下来的证件照。它被曲哲郑重地插在钱包里,他经常会看着它出神,想起小时候的事情。那些为了曲小宇攒下来的、她却从来没动用过的钱,最后辗转又回了曲哲手里,像是一种讽刺。

  蒋昱昭说到做到,没过几天跟他坐上去美国的飞机,安排好了一切,只等他们两抵达丹佛。他只能从蒋昱昭跟家人打电话的只言片语里,听出来他跟家里正吵架,说要出去散心什么的。

  其实对曲哲来说,这地方很无趣,曲哲所谓的会一点点,仅仅是“hello”、“sorry”的程度。蒋昱昭也不会英文,在到丹佛的两小时以后,蒋昱昭雇了位翻译,解决了他们一些基本问题,还领着他们熟悉了一阵。他们住在出租房里,每天出去四处闲逛,偶尔租车开到南佩雷特河,吹吹风闲聊着就是一个下午。

  有漂亮的美国姑娘跟蒋昱昭搭讪示好,曲哲看着他手舞足蹈也无法跟人家顺利沟通的模样,会露出笑容。每到这时候蒋昱昭就只能摇头,最后跟姑娘说“I’m gay.that’s my boyfriend!”,然后指指站在一旁的曲哲。

  曲哲不会辩解,只能无奈地笑笑。

  他们有按照Google出来的结果去找地道的中餐馆,每天吃西餐真的很腻味;他们会晚上驱车到山野间兜风,在天亮的时候回去。

  就像那句诗里写的:

  “他们一连七十二小时驱车不停越过田野看看是你是我还是他发现了美景,他们要寻找永恒,

  “他们旅行到丹佛,他们死在丹佛,他们回到丹佛徒劳地等待,他们守望着丹佛沉思和孤单在丹佛,最后离去寻找时光,如今丹佛却因为失去了自己的英雄而孤单寂寞,”

  这无聊散漫的旅行让人很放松,曲哲却总是想起那天晚上的夜话。

  他傻傻地问过沈一卓是不是想去丹佛,对方说“寻找的东西在哪里,就应该去哪里”。

  那时候他不太理解,在丹佛的某一天,他突然明白了。

  “曲哲,你要抽什么牌子!”蒋昱昭站在711门口,冲着他大喊道。

  曲哲在车里坐着,估计他是忘了,只好自己下车走了过去:“……我自己买吧。”

  “哦……”蒋昱昭语气不太好,“我又不会英文又不会抽烟,以后你自己买啊。”

  “好。”曲哲失笑道。

  他们两走进711,收银台背后陈列着各色的烟,曲哲望着迟疑了片刻,买了一包七星,一包Lucky。

  但后来,沈一卓抽的是万宝路。

  他到底更执着于哪个,曲哲也不知道。

  “……买这么多干什么。”

  “这样明天可以不用买烟了。”

  “……今晚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泡面。”

  “……那去买,买了回去煮。”

  “会煎鸡蛋吗?”蒋昱昭眼巴巴地问,“我还想吃个荷包蛋。”

  “……好。”

  无论是他还是蒋昱昭,都在这种无所事事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大部分的人,一生都在奔波,都在追寻,幼时忙着成长,再大些开始忙着学习各种知识,再往后就开始为了生计奔波或发愁,在有记忆的时间里,从来没有停下来过。就连旅行,也会是满打满算地安排好每天的行程,在有限的时间里如果不把人文风光全部领略一遍,就好像任务失败。

  像他们这样的大概不能称之为旅行。

  曲哲更觉得自己是偷出了一段时光,悄悄地停下。

  两个人看着听不太明白的电视,坐在小桌前吃泡面,中途蒋昱昭接了个电话,挂断后唉声叹气道:“哎,时间过得真快。”

  “催你回家了?”

  “嗯啊……”蒋昱昭点点头,“回去之后你打算在哪儿?我帮你安排。”

  曲哲笑了笑:“我又不是一个人活不下去。”

  “那你总得告诉我你去哪儿吧?”

  “我想……”曲哲歪着头想了想,摸出一根烟来抽,好像真的是到这刻才开始考虑一般认真,良久才道,“我想去海边。”

  “……这么多个海,你想去哪个海。”

  “哪个都行。”

  回国之后,蒋昱昭陪他去了处算不上风景地的偏远城市,如同曲哲所期望的,有一望无垠的海。蒋昱昭看着他安顿下来之后才终于安心,他不能永远陪着曲哲,至少不能以朋友的身份陪下去,他得回去,应付他的父亲,继续他的人生。

  临走之前,蒋昱昭突然问道:“那什么……还是不喜欢我么?”

  曲哲有些抱歉又有些无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好吧,有事打给我。”蒋昱昭道,“我不会换号码。”

  “好。”

  后来他在海边的小酒馆里找了份工作,跟周围的人处得很好。偶尔会跟着渔民出海,偶尔会跟他们在沙滩上闲聊喝酒,看看日落。年节的时候他会给蒋昱昭打电话问好,蒋昱昭抽时间也会过来,忙里偷闲得待几天。谁也没有提起沈一卓,也不会惆怅地回忆从前,有的只有朋友间的问候。

  他不再唯唯诺诺,也不再用看似温柔,实则冷漠的面具对待旁人。

  他只是很自在地、无牵无挂地活着,然后等死。

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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