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大结局(中)
小镇上的夜生活不比A市丰富,十点之后,街道上几乎就已经没人了。
闻卿把厨房的卫生打扫完之后,艾长乐已经在门口的躺椅上快睡着了。
“桃宝。”
他过去,轻轻拍了一下睡着的人的肩膀:
“累坏了吧?走,去洗个澡再睡。”
“唔......”艾长乐迷迷糊糊地把眼皮掀开一条缝,眨巴两下,才终于睁开。
“卿哥?唔,几点了?我怎么睡着了?”
闻卿把他额头粘的脏东西擦下来,“快十一点了。走吧,去洗澡,明天还要早起。”
艾长乐拉着他的手,突然想起某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咧开嘴就笑了:
“等一会儿。我跟你讲个东西。”
闻卿看他这么开心,便也不着急去洗澡了,顺手抄了跟小凳子在他身旁坐下。
“什么事?”
艾长乐的眼眸弯弯的,心情恍若溢满的糖水:“小旗问我要签名了诶。不是托我跟你要哦,是要我的签名,我的。”
闻卿在他脸上捏了一下:“怪不得这么高兴了,什么时候?”
“就刚刚啊。嘿嘿,她收工的时候问我签的。这是第一次,有人问我要签名诶。”
他真心高兴,闻卿也真心为他高兴。
“是不是有一种被肯定的感觉?”
“嗯!”艾长乐侧躺在躺椅上,将漫天繁星收进眼底,“而且,我觉得很奇妙。卿哥,我一直是追你的嘛,我就觉得,你是我生命里的星星。但是今天突然有个人站出来,告诉我,我也是她的星星。这种感觉你明白吗?就好像,我当了一辈子的学生,但是突然有个人告诉我,我是指引他的老师。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这种奇妙的感触,闻卿也体会过。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偶像,或大或小,他在遥远的地方鼓舞着自己,让人相信,世界上有纯净的信仰,有诸如此类美好的东西。
“桃宝,每个人都是星星。你也是,小旗也是。只要善良,努力,勤劳,星星就可以发出闪耀的光,去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
这话很平淡,但在他娓娓道来的语气里,犹如一泓流速缓慢的暖洋,慢慢注入到蓬勃的心脉中。
之后有一次,两个人参加一个采访。主持人说,很多人都很羡慕艾长乐,因为他能够追星成功。她问,到底是什么样的魅力,才能在闻卿千万计的粉丝群体里脱颖而出。
艾长乐自我反省,把周身的优点都说遍了。什么“能吃”、“乐观”、“心大”、“傻人有傻福”,但闻卿听了都笑着摇头。
“所以,闻卿的感受是?”
当时闻卿拿过艾长乐挥在半空的激情演讲的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道:
“因为他在做自己。”
喜欢一个人很美好,前提是不迷失自己。
第二期结束清账的时候,二人经营的邻家小炒从最后一名跃升到了第二,仅次于夫妻组。而且就第二期的营业额来看,第三期超越夫妻组是肯定的。艾长乐的个人讨论度日益增长,有人说闻卿看上他的确情有可原,也有人说他本质上就是一个宝藏男孩。
后来,网友把邻家小炒的菜谱扒了出来,很多家常菜式也因此火爆,吃播平台上四处可见“艾长乐版水煮肉片”,“艾长乐版辣子鸡”。艾长乐得空的时候,也会直播做菜,曾经靠着吃播行业度过默默无闻时期的人,居然因为一个真人秀,再度在这个行业翻红。
综艺杀青的时候,大家都喝高了。
谢淮声拿着酒跟艾长乐喝了一杯,眼睛里装了很多东西,让人无法看透。他欲言又止,终究什么都没说,把杯子里的液体一饮而尽,笑了笑,转身离开。
“哥,真不跟他说点儿什么?”谢淮语用胳膊肘戳他一下,倍加关切。
“说什么都是徒增烦恼。”谢淮声遥遥一望,艾长乐正在蹭闻卿的糕点吃,两个人都很开心,“时间会淡化一切。”
包括他对艾长乐无法控制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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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看看这个剧本喜欢吗?”
正在拍的这部戏还没杀青,下一个作品就已经来敲门了。
“哇,电影诶!”
艾长乐眼睛都直了。电影对演员的各方面要求都很高,除了外形条件,演员的每个神态都会在大荧幕上放大,哪怕只有一秒钟脱离角色,甚至只是眼神出现呆滞,观众都会看得一清二楚。所以,电影需要演员专业,并且与角色的贴合度非常高。
祝权趁他的注意力黏在剧本上,于是眼明手快地把他手边的可乐换成牛奶,“是追梦题材的。讲一个流浪歌手通过不断努力,终于在36岁的时候站上了舞台。”
“追梦啊,跟我很像诶。我看看。”
阿本,主人公的名字。他心里一直有一个偶像,那位偶像17岁成名,19岁开了个人演唱会,全世界演出。但天妒英才,他在一场车祸中不幸去世,整个乐队只剩下一个贝斯手。
“Forever Music”
墓碑上的单词刻下那一瞬,很多人心里的音乐天才与世隔绝。
那年,阿本30岁。辞去了教师的工作,开始了一个流浪歌手居无定所的人生。他年纪大了,没有背景,没有粉丝,没有介绍人,理所当然的,没有公司愿意签他。
他曾经在唱片公司门口唱歌,唱了三个月,每天都唱。三个月之后,制作人把他叫到办公室。跟他说,让他别再公司门口唱了,这样会影响公司形象。他们不会签他,更不会捧他。像他那样的条件,永远也不可能出名。
“‘永远’是多久?”阿本问。
“永远就是,你这辈子都不可能了,永永远远都不可能,除非去投胎转世。否则到你躺进棺材的那一天,才有人愿意为你演奏,放葬礼进行曲。”
这话很伤人,仿佛把头皮四在地上踩碎一样,阿本牵强笑着,觉得自己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毕竟他唱了三个月才见到制作人的面。他要抓住这次机会。
“那,‘不可能’是不是说,还是有一点可能的?”
制作人发火了:“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不可能就是不可能!百分之零!一点概率都没有!没有任何意外!懂了吗!”
阿本离开了。
伤心,难过,但是他想起那句“Forever Music”,觉得就这样放弃实在太蠢。起码他还有生命,而把他引入音乐海洋的那个人,已经没有机会唱歌了。
“我永远,都不可能放弃音乐。”
所以,他换了一家唱片公司,抱着那把破吉他,继续唱歌。
直到他36岁,终于被一个路过的音乐人看中,才终于走进了制作公司的大门。
36岁生日那天,他站上音乐会的舞台,唱了那首他30岁经历偶像去世并且毅然决然决定追梦时创作的歌。
故事的结尾,是结束演唱的阿本,望向明耀的镁光灯时,看到依旧年轻,依旧光鲜亮丽的偶像本人,对他释然一笑,说:
“I’m proud of you. ”
艾长乐看完梗概,觉得跟阿本这个角色的共鸣非常大。
刚毕业的时候,他也各个剧组来回跑,就想要一个表演的机会。跟阿本一样,每天想各种办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哪怕接到一个死人角色,他都会用十二分的努力。
后来,他认识了给替身拉活的中间人,刘老大。开始了他不能对外公布的替身生涯。他在四十度的温度下吊过威亚,在大冬天跳进河里演过死尸,被人呼来喝去地差遣,白天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晚上还要接着背第二天的台词。
他比阿本幸运,只干了几年就遇到了闻卿,签到这个公司。
但他完全理解阿本,即便最苦最累的时候,心里仍旧装着一颗明耀的启明星。虽然,人不在身边,但他依然鼓励着自己。就跟艾长乐第一次见闻卿说的那样:
“因为你让我知道,原来世界上有这么美好的人。所以在追梦的时候,我会像你那样,用尽全力。”
他把剧本往后翻,发现这个本子其实很完整,连阿本最后唱的那首歌的歌词都印出来了。
“
风雨在呼啸中远去,你在黑夜里走近
湖水倒映出的光影,是那颗遥远的星
我曾浑浑噩噩,终日漫无目的
直至某日见你,才知何为真心
因为你我才相信此间美丽
因为你我才愿意去争朝夕
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
岁月匆匆你却还如年少
人说滚滚长江东逝水
大江东去你仍在暮暮朝朝
人说算了好了逃了罢了没可能了
我还是笑着看着走着拼着不服输着
路上太黑太乱太恨太苦太迷茫的
不及你永恒永远朝夕照亮我的
你说你说
I’m proud of you”
读这段歌词的时候,脑中自然而然就浮现出闻卿的面孔。从去年开始,他就一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争议。有人说他配不上这么好的工作室,有人说他配不上闻卿,还有人说他配不上这么好的剧本。
每一次,他都义无反顾地往前冲,跟阿本一样,他心里一直珍藏着一颗星星,永远照亮他,让他敢于面对各种质疑,一步一步往前走的星星。
“卿哥,我看上了一个剧本,很喜欢。”
给闻卿发了这条消息过去,端详一会儿,仍觉得不够。于是又加了一句:
“真的特别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9-02 15:47:05~2020-09-03 13:49:4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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