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当所有人都以为唐氏集团定会在娱乐圈掀起一片腥风血雨的时候, 现实却是啪啪打脸。

  不到一年时间, 唐氏集团先后设立了国家编剧创新大赛, 国家创新导演百花奖,新锐导演大赛等全国性的大赛,为各大戏剧学校提供数亿元资助, 先后几个大项目也是和新导演,老牌项目组同时合作, 可以说是一手抓创新, 一手抓传承。

  至此,大家才看出来, 唐氏集团走到是稳扎稳打的路子, 规划的是长远路线。

  之后, 也不知是因为唐氏集团的引领, 还是之前娱乐圈的行业自清,整个圈子终于沉了下来。虽然启动的项目少了,但留下的团队和公司,却都是真有本事的人,大家都说,好演员、好导演、好剧本的春天终于到了。

  新一年的暑假,品庭传媒《鹤吟剑》上星播出, 沉寂许久的武侠题材再登巅峰,莫修言一夜之间血屠D站, 打败白俊、裴煦, 荣登国民老公榜首, 青虹娱乐的程思琪更是凭借女主角一跃成为小花掌门人。

  但最为大家津津乐道的,却是程思琪的前绯闻男友任昊光,突然宣布退出娱乐圈,消失在大众的视线里。

  吃瓜群众不禁感慨,娱乐圈这个地方真的是瞬息万变,难测吉凶。

  比如一年前退圈的前旭光歌手张哲轩,竟以一种特别的姿态回到了大众的视野。

  *

  屏幕里,是个很简陋的小舞台,一束光落在张哲轩的身上,隐隐能看到在空气中飞舞的尘灰,仿佛飘散的金箔。

  张哲轩坐在高凳上,手里捧着木吉他,唱着一首歌,他的嗓音是前所未有的清澈,就像山林间的溪水敲击卵石,洗涤着所有人的心灵。

  屏幕左下角,弹幕飞速刷屏,皆是粉丝们在表达对歌唱者的喜爱,而这个短视频账号,关注者已经超过了580万。

  “张哥的新歌,是不是特别好听?”唐甘兰凑在谭迟身边,一脸激动问道。

  “好听。”谭迟关闭视频,“他又开始唱歌了?”

  “张哲轩现在可是亚文化圈的天王级歌手,演唱会的票要提前半年预定,厉不厉害?!”

  “演唱会?”谭迟疑惑,“我好像没见到宣传。”

  “这是小众圈子的内部演唱会,会员制,票很难找的!”唐甘兰两眼放光,半仰着头,就差两只耳朵没有乱摇了。

  “哦。”谭迟憋笑,“我想听。”

  “哎呦,巧了,我这恰好有两张,明天晚上七点,不知道谭老师有没有时间呢?”唐甘兰掏出两张票,眨眼。

  “明天晚上……”谭迟打开日程表,“上午是项目大会,下午要见一个导演,晚上还要和顾奇去见——”

  “顾奇?!”

  带着奶香的呼吸猝然逼近,熏得谭迟一个后仰,忽然,一双手臂绕了过来,环住了谭迟的腰。

  谭迟被唐甘兰扣在了怀里,他的鼻尖距离自己只有一厘米。

  “不准。”唐甘兰说,“明晚必须和我在一起。”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胸腔的震动,震得谭迟耳根发烧。

  谭迟垂着眼皮,死死盯着唐甘兰的喉结。

  “可、可以改个时间……”

  喉结滚动:“改谁的时间?”

  “顾奇的。”谭迟脱口而出。

  脑顶传来笑声,手臂松开了。

  谭迟忙跳到一边,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吓死了!

  最近这家伙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儿?

  可旁边的唐甘兰,抱着手机,笑得虎牙灿烂,宛若少年。

  是神经紧张吧。

  谭迟敲了敲脑袋。

  “你们看到了没?!卡库上的短视频!”于昂举着手机冲了进来。

  “看了,张哥的新歌特别好听。”唐甘兰得意。

  “我不是说张哲轩,是这个乐团!”于昂递过手机。

  谭迟和唐甘兰凑过去一瞅,顿时惊了。

  视频里是一个摇滚乐团,团名大福大吉,团员看起来起码四十多岁了,服装风格大红大绿,猛一看去,就像一排大葱辣椒红薯茄子。

  他们站在河边的芦苇丛中,声嘶力竭唱着歌。河风呼呼作响,根本听不清歌词,调子很奇特,像三分摇滚,三分秦腔,三分二人转,还有一分不知道是什么鬼。

  视频博主的粉丝:2526万。

  唐甘兰:“卧槽?!”

  谭迟:“……”

  “芒果策划了一个真人秀综艺,邀请这个乐团做固定嘉宾!可这个团体的经纪人说除非你去做飞行嘉宾他们才肯签约,所以芒果的导演就来拜托我,”于昂额头跳青筋,“那个经纪人说和你特别有缘,真是乱七八糟,现在噌热度连借口都懒得找了吗?”

  唐甘兰挠了挠鼻子:“这个团的经纪人叫什么?”

  “好像是——吉大红。”

  “……还真是有缘啊……”

  于昂:“哈?!”

  “谭迟,是那个吉大红啊!”唐甘兰憋笑。

  谭迟:“谁?”

  “咱们面试经纪人的时候,那个花西装,头发吹得好像面包的那个——”唐甘兰手舞足蹈比划。

  “啊!”谭迟恍然,“坟头蹦迪的那个!”

  “对对对!就是他!”

  谭迟:“……”

  于昂脸皮抽搐:“唐甘兰,你真认识这个人?”

  唐甘兰点头。

  “你这真要去做飞行嘉宾?”

  “去,多个朋友多条路嘛!”唐甘兰一拍于昂肩膀。

  于昂一副怀疑人生的表情出去了。

  唐甘兰又欣赏了一遍摇滚视频。

  “你说,如果当初真让吉大红做经纪人,我会不会比现在更红?”

  “……这话要是让于昂听到……”

  “我什么都没说过!”

  *

  张哲轩的演唱会地点在一家小型夜店,只能容纳一百多人,规模小,规格高。

  夜店老板为了这次演唱会,进行了整体翻修。

  整体以圆形设计围住,舞台在中央,四周是观众席。分割舞台和观众席的,是三层水晶挂帘,灯光射下来的时候,仿佛无数晶莹剔透的泪珠从天空落下,美轮美奂。

  谭迟本以为会见到大规模的粉丝应援现场,但到了现场才发现,来听歌的,都是穿着讲究的白领精英,中青年人居多,甚至还有人在候场的时候在电脑上加班赶报表的。

  观众席里没有灯牌,花牌,相机,偶尔有人用手机拍几张简单的照片,更没有人欢呼喊喊号子,大家都很平静,感觉像是来参加例行公司会议。

  “张哥现在被称为治愈系歌手,来听歌的粉丝,都是高压人群。”唐甘兰讲解。

  谭迟问:“类似心理治疗师?”

  唐甘兰点头。

  谭迟:“……”

  厉害了。

  观众席的灯光暗了下来,只留舞台中央的一盏追光亮着。

  张哲轩提着木吉他走上舞台,坐在高凳上,调整了一下话筒,拨动了琴弦。

  那一瞬间,谭迟仿佛看到了那个在露台花园自弹自唱的偶像歌星,藏着深深的忧郁,可当张哲轩的声音一出来,忧郁感瞬间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森林的味道,碧绿、浓绿和翠绿融为一体,带着温和的阳光和新鲜氧气,营养身心。

  歌声嘹亮,阳光普照,曲调低吟,春雨绵绵,歌声婉转,鸟啼入耳,吉他和弦,回音悠长。

  演唱会的歌不多,只有五首,中间也没有人串场,只有张哲轩独自弹着木吉他,一首接着一首演唱。

  最后一首演唱完毕,他起身,鞠躬:“谢谢。”

  谭迟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间热泪盈眶。

  观众席里,有人泪流满面,有人泣不成声,可是更多的人,则是长长呼出一口气,起身,热烈鼓掌。

  “张哲轩,谢谢!”

  “谢谢,我们爱你!”

  “张哲轩、张哲轩、张哲轩!”

  欢呼声四起,只有这个时候,这里才像是真正的演唱会现场。

  “谢谢大家,今夜睡个好觉。”张哲轩对着话筒笑道,“最后,我为大家弹一曲为大家送行……”

  在木吉他的琴音中,哭泣的、振奋的、劳累的、努力的社畜们纷纷穿上外套,提着工作包,离开演唱会,再次踏上人生的茫茫旅程。

  “小唐,谭老师,谢谢你们今年能来。”张哲轩起身笑道,“喜欢今天的歌吗?”

  唐甘兰竖起大拇指:“棒极了!”

  谭迟:“好听。”

  “喜欢就好。”张哲轩招了招手,就见一个人送了一把小提琴上台,将木吉他换走了。

  “谭老师,想听什么?”张哲轩问。

  谭迟:“啊?”

  张哲轩笑了一下,看了眼唐甘兰。

  唐甘兰起身,深吸一口气,握住了谭迟的手。

  谭迟:?

  “跟我来。”

  唐甘兰的手掌很热,潮乎乎的,还有些微微发抖。

  他撩起了水晶帘,将谭迟送到了舞台中央。

  小提琴华丽优美的音色飘荡在黑暗中,一盏灯亮了,又一盏亮了,越来越多的灯亮在四周,错落有致地散落在观众席中,犹如漫天星光,莹莹点点。

  谭迟整个人都呆住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豁然回头,看到了星光中唐甘兰弯弯的笑眼。

  明亮,清澈,就如夜空的初月。

  “谭迟,”唐甘兰单膝跪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钢笔,双手奉高,仰起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钢笔上缀满了水晶,璀璨的耀眼。

  谭迟歪头:“为什么是钢笔?”

  “因为我喜欢的人是编剧大神啊,”唐甘兰眸光闪动,“大大,请答应我!”

  谭迟眨了一下眼睛,又推了一下眼镜,没做声。

  “咳,那个——”唐甘兰膝盖向前蹭了蹭,压低声音,“一堆人看着呢,你好歹出个声啊,要不然我好丢人!”

  谭迟终于没憋住,笑出了声:“好的。”

  下一秒,带着奶香的怀抱立即将自己包裹,谭迟双脚腾空,眼前星河飞旋。

  好晕。谭迟想,怎么又是抱着转圈,这个设定已经不流行了。

  四周灯光大亮,礼花爆响,花瓣纷纷扬扬洒了下来。

  唐甘兰终于放下了自己,咯咯咯地傻笑着,谭迟这才看清,原来四周早就埋伏了一堆人。

  秦坚抱着言泊宁肩膀乱跳,言泊宁心惊胆战环着秦坚的腰,狄良尽职尽责打着礼花。

  华姐、陈昆明、小曹拥抱欢呼,陈昆明嘴里不停叨叨“我以为我这辈子都见不到谭迟嫁出去了”。

  于昂在莲蓬喵抱着自己胳膊乱跳的时候,总算露出了一毫米正常的笑容,芭蕉叶挥舞着荧光棒,身后居然还站着远志、瓜子仁和南瓜派。

  南瓜派:“看到没,钢笔的礼物,是我的创意!点睛之笔!”

  瓜子仁:“灯光是根据我的红鸾星动阵法排布的!”

  远志:“包包菜今天这身衣服是我配的!”

  谭迟:“……”

  “唐甘兰,你谋划了多久?”谭迟问。

  唐甘兰环着谭迟的腰,笑吟吟看着谭迟的眼睛:“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告辞——唔!”

  眼前骤黑,嘴唇一热,等到四周掀起口哨大笑和欢呼声时,谭迟被炸飞的五感才归位。

  嘴唇的触感是软的,融着浓郁的奶香味,甜丝丝的、热乎乎的,突然,贴着自己的唇瓣动了一下。

  谭迟一惊,猝然后退,可腰间的手臂骤然收紧,将她整个人箍在了一怀胸膛里。

  炙热的手掌顺着脊背上移,扣住了脖颈,烫得谭迟一个激灵,不觉倒吸凉气,就在这一瞬间,一条又软又热的东西溜了进来,小心地、得意地、温柔地勾了一下自己的舌尖。

  !!

  脊椎骨传出的电流击麻了双腿,谭迟身形一软,攀住了唐甘兰的肩膀。

  嘴唇猝然离开,奶香味的呼吸在耳边沉重地喘/息着,滚烫的手再次环上了谭迟的腰。

  “果然,是冰激凌的味道。”唐甘兰的声音有些嘶哑。

  谭迟缓缓抬头,盯着唐甘兰的眼睛。

  黑色幽深的眼瞳闪了闪,恢复成明亮的褐色,还弯了起来。

  “唐甘兰!!”

  “劈啪!”

  全场灯光湮灭,一片黑暗。

  所有人都听到了唐甘兰的惨叫:

  “啊——!”

  半分钟后,灯光恢复,舞台中央的谭迟黑着脸,站得笔直。而旁边的唐甘兰,面红耳赤,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通红的耳廓上,多出了一排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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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结倒计时1

  还有最后一回,正文就完结啦

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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