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第123章(1/5)

 彼岸边上曾经生了一株曼珠沙华。

 它侥幸生灵, 将旁边所有同族的养分汲取,一个人……一株草,渡过了漫长孤寂的许多岁月, 终于有一天,化了形。

 它自幽冥鬼府而生,却有实体, 故此不是鬼;虽有实体,却以阴气为食,故此也不是精怪;既以阴气为食,却入不得轮回,自然也不会是人;既不是人, 有无魔气,当然也不是天魔或是堕魔。

 它分明也是天地之间酝酿而生的, 但仿佛像他这样的存在再难寻觅,没人能给他的存在下一个定义。

 于是他虽然往返于人界与冥界,也偶尔能和几个鬼卒鬼将交好,但是每每遇见需要和什么人交流的时候,大家总是会卡壳, 迟疑着道“这位……是一株天生天养的曼珠沙华成精——不对, 啊——你叫他沙华罢。”

 这是比较客气的, 有的时候他过于灵敏的听觉往往能听见这些「鬼」们私下闲聊八卦, 用词辛辣,简直没直说「那个叫做沙华的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也许是因为听见了这些毫不客气的话语,渐渐地, 他也就和这些人渐行渐远了。

 生了灵智便可成为「生灵」, 既然是生灵, 活在世间, 总不可能一辈子形单影只,否则光是漫长的光阴,便足以让一个人在寂寞和无助间逼疯。

 但他又不愿意和那些背地里编排自己的人继续虚与委蛇,只好到人界与魔界裂缝之间去猎魔。

 能听听那些魔族们濒死时的绝叫,也能让他觉得自己在这世间还活过一遭。

 也就是在这个时间,他见到了「人」这个之前从未涉及的品种。

 人族所在的地方,永远喧喧嚷嚷,热热闹闹,吵得人耳朵疼。

 沙华曾经在猎魔间隙之中若有意若无意的像人界投去一瞥,他一眼就看得出来,人族的筋骨十分脆弱,他不必使用刀剑,只要两根手指轻轻一掰,就能让他们的骨头四分五裂。

 非但是筋骨,他在裂隙中见过的魔族,皮肉坚硬,剥下来能做成十分稳固的盾牌或是什么防御法器,但是人族的皮肉嫩生生的,纵然是他们口中粗糙的庄稼汉,那身皮肉在他眼里也单薄的用指甲轻轻一划就能划开。

 就更别提他们身上淡薄到虚无的血气,看样子,活个百年,已经是了不起的长寿了。

 沙华平日里面对的都是裂隙之间凶恶的魔族,对这些看起来就十分脆弱的人族没有丝毫的兴趣。

 然而他猎魔,到底还是让人族受益。

 于是他发现,人族非但脆弱,而且还十分的愚昧。

 他们将他当做是救苦救难的活神仙,牛羊牲畜,瓜果甘露,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都被拿来祭祀。

 只是,神仙?

 沙华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凡人送上的东西对于他们而言已经是十分难得的好东西了,但对于沙华而言并没有什么作用,他猎魔又不是为了护持一方百姓,只是为了打发时间顺便听听魔族的惨嚎。

 但凡人不清楚,以为是送的东西不合他心意,于是开始送活人,像是给河伯送新娘一样,给他也送来了漂亮的女人。

 每个女人都战战兢兢的叫他「神仙」,然后在一个个的被他送回去。她们彼此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留在这里也不过是互相折磨。

 那个叫枫娘的女人誓死也要留下来的时候,沙华心中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既然无人能定义我是「什么东西」,那我若是成了神呢?

 这个想法很快驱使着他向上爬,一路爬到上界。

 泰山之上,幽冥鬼府,纷纷扬扬落下无边纸钱雨。

 四处杳无人迹,更显得此处阴气森森,鬼影重重。

 然而能在此处撒纸钱的,除了一个被神器重伤半死不活的鬼王,又还会有谁呢?

 这么一想,就连这么一点鬼气森森,都显得十分应景了起来。

 鬼王难得没穿他那一身黑,而是换上了许多年前自己最钟爱的红色,那衣服上绣着大片大片的曼珠沙华,鲜红欲滴。

 他独自一个人坐在一块石头上,用伏羲琴弹着荒腔走板的小调,好半天,才自嘲一笑。

 “分明已经认出我了,却连看都不愿意来看我一眼。就这么自信我也会像那些愚蠢的人一样,为了这天下送命吗?”

 他将扣在脸上的面具摘下来,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孔。

 这张脸精雕玉琢,看起来似和煦日光,同他那一身阴气十分不和谐,唯有一双小鹿眼十分清纯可怜,还能见到往日几分熟悉的模样。

 他挥手在琴弦上轻轻一拨,两行泪倏然落下。

 上界和下界仿佛什么地方都不一样,又仿佛什么地方都一样。

 引路仙使客客气气的带他去登记仙籍,他这才知道,「神」与「仙」也是不一样的,像他这样自己飞升的属于「仙」,但彼时仙职充盈,一时半刻间没什么能让他做的事情,于是他也只是被暂时登记在册,随时等待空缺。

 因为如此,大家没法用仙职来称呼他,只好用他的出身来打招呼。

 他成了三界唯一一位「彼岸鬼仙」。

 听着像殊荣,但好像无论是鬼界、魔界、人间、甚至是如今的仙界,他都是如此孑然一身。

 为什么?

 他明明已经是仙了,为什么还是和其他人不一样呢?

第123章 第123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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