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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同人]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成黛玉哥哥后》作者:三花狸奴【完结】

  文案:

  根正苗红的好青年林琅玉好死不死的被他那恨铁不成钢的教授一本《红楼梦》给砸进了《红楼梦》里,还好巧不巧的成了林黛玉的哥哥。

  自家妹子当然自家疼,那个假的宝玉最好离他的林妹妹远一点!反正后四十回不是曹公写的,那结局自然不作数。

  从此林琅玉就本着带着林妹妹走上人生巅峰的为目标而奋斗。

  谁料,这中途莫名其妙的冒出了一个忠顺王爷,从此林琅玉这个重臣遗孤便遭到这位王爷的“日日欺压”……

  “王爷!您如此欺压重臣之子,天理何在?!”

  “哦?”某王爷眉尾一挑,“那你便去圣上面前告发本王吧。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儿仔仔细细的给他们讲讲本王是如何‘欺压’你的?”

  林琅玉: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虽说曹公乃清代人,红楼也是在映射当时的时代背景,但它本质上来说是个架空文,因而本文也是按照架空的模子来写。本文原著向,但定会同原著有所出入,还请诸君莫怪。)

  一句话简介:穿成黛玉她哥,惨遭王爷日日欺压

  立意:用努力改变命运

  内容标签: 红楼梦 天作之合 穿书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琅玉,忠顺王爷 ┃ 配角:文曲星,林黛玉,贾宝玉 ┃ 其它:薛宝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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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却说,那一僧一道携了那块儿由顽石化作的宝玉去往尘世,回头就要去那太虚幻境警幻仙子处挂牌子。

  谁知,这刚走到半路上那道人突然大叫:“我去,不好!”

  闻言,那僧人连忙问道:“怎的?”

  那道人一边在自个儿身上摸索、翻寻着,一边儿急道:“只因天枢星君有一爱物,是存了一块儿万年的凝脂蓝田软玉,那玉在星君身边儿待久了,吸收足了灵气不日就要化形。可巧儿,前个儿星君下凡历劫去了,因舍不得那玉跟着他下凡,因而托我替他保管。可现在我怎么翻不到它了?别是不慎和那块儿顽石一同落下界了吧?!”

  西南某大学: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我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被列为我国四大名著之首,一般认为乃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

  窗外烈日炎炎,阳光透过树冠留下一地斑驳的树影。

  讲台上,教授讲得唾沫横飞,讲台下学生们奋笔疾书,生怕漏掉了某个重要的知识点。眼看着快要期末了,这俗话说得好:临时抱佛脚,想挂挂不了!

  但也有那么几个,表示佛脚太臭,不想抱。

  “啪!”那戴着金丝边眼镜儿,生得俊俏非凡的文曲星回过头,压低声音对身后几个打游戏的抱怨道:“小点儿声成吗?”

  那人眼和手都未离开手机屏幕,只敷衍道:“行行行……”

  “你……”那文曲星还想再说些什么,但转过身儿来却没看到那本该出现的人儿,于是问道,“林琅玉那小子呢?”

  正在打游戏的少年答道:“你第一天认识他?他有几节课是在的?”

  闻言,那文曲星无奈的耸了耸肩,回过身接着看自己的书。

  这时,只闻得“吱呀——”一声,教室后门儿开了一条缝儿。

  紧接着,一个人儿猫着腰从后门儿溜了进来。

  正在讲课的教授眉尾一挑,装作什么也没看见,继续讲自个儿的。

  林琅玉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进了教室,而后找了个窗边儿的位置坐下,接着朝桌上一趴,两眼一闭与周公讨论蝴蝶的公母去了。

  对于他这番举动众人也见怪不怪,虽说林琅玉成天不是不来上课,便是来了也是趴在教室里大梦周公。

  但,即便如此,他们教授愣是没让他挂过!

  要说,他们那几个教授除了那个“文曲星”外,最疼的便是这小子了。

  原因无他,只因林琅玉长得好。

  要说他们这专业,长得好的人不少。单说文曲星就长了一张夺目的“明星脸”。

  但林琅玉的长相则同文曲星不是一卦。

  用他们教授文艺点儿的说法便是:面似桃花含露。龙眉凤目、皓齿鲜唇,飘飘有出尘之姿,冉冉有惊人之貌!

  而且这小子还挺清瘦,气质也好,如同那斜倚栏外的修竹似的!梅标的骨、雪做的肌。

  用他们班女生都话说,便是:自带仙气儿!

  老教授们,尤其是中文教授们便爱极了这种长相的孩子!想来古时那嵇康、卫阶等被称作璧人、玉山的美男子大约也就这么个模样吧。

  文曲星儿长相是女孩子喜欢的,但不讨教授喜欢,老教授说初见文曲星时还以为这小子会很混,没曾想到如此之乖!

  而林琅玉则是生了一个学文的好壳子,谁料到如此之混!

  说起来,这也怪不得他。用他的话来说他是因为“迷路”才不小心走上文学的道路的。

  他也不知为何,明明自己一理科生,高考填志愿时跟个中邪了似的,莫名其妙的填了个汉语言文学。更不知为何,这所学校居然还录取了他!

  本以为文科的专业好学一些,谁晓得教授们满口知乎者也,嘴里没一句“人话”!一天到晚除了背书还是背书,简直令人头秃!

  虽说他如此之混,成日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教授们对他依旧颇为偏爱,就是点恨铁不成钢!

  这不,见他来了不肯认真听课就趴在桌上睡觉,那老教授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都快期末了!最后这几节课讲得可都是重点!别人都怕笔记不过来,直接上手机拍了了!他倒好!居然还睡得安稳?!

  老教授是越想越气,最后他忍无可忍的一拍桌子:“林琅玉!”

  众人齐齐回头盯着林琅玉。

  这一吼将林琅玉下了一跳,他条件反射的弹了起来:“在!”

  “你干嘛呢?”

  林琅玉此刻还迷糊着:“做……做梦……”

  此言一出,众人哄然大笑。

  见他这幅“孺子不可教”的模样,老教授一时间气急了,随手抄起手边儿那本厚厚的《红楼梦》朝林琅玉砸去:“给我做你的红楼梦去吧!”

  老教授也没想真砸他,只是撒撒气吓吓他罢了!谁知那本书好巧不巧的正好砸在了林琅玉头上!

  林琅玉痛都来不及痛,紧接着眼前一黑、不醒人事。

  说回那一僧一道。

  此时,那道人丢了玉急得额角发汗、直跺脚:“这这这……这该如何是好?!我该如何向星君交代呀?!”

  闻言,那僧人连忙宽慰道:“莫急!你也说那玉已开了灵智,不日将要化形。许是那玉思主心切,下凡追随星君去了?你我二人且先去警幻仙子处挂牌子,再下界寻那玉罢!想来那玉也应是投身去了那富贵温柔之乡、钟鸣鼎食之家,应是受不了什么委屈的。”

  “唉!”那道人叹了口气,“但愿不要牵扯进那桩荒唐风流案中去才好!”

  僧人拍了拍他:“走罢!且去警幻仙子处挂了牌子,再下界去寻罢。”

  说罢,一僧一道便腾云赴往警幻仙子处。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苏州城内亦如往日般闲适,垂杨柳树下行人撑着伞走走停停,像是融进了这幅烟雨画卷。

  这时,一匹快马飞驰而过!马蹄溅起了不小的水花,行人连忙躲避。

  “呦!那不是林大人家的管家吗?如何这般急?”有人问道。

  一人答道:“你不知道吧?听说今儿林老爷的夫人产下了一位少爷。”

  “当真?林老爷多年无子,如今总算是得了!真是可喜可贺呀!”

  “可不是?”那人又说道,“这倒也罢!关键是听说那哥儿一落草嘴里便含了一块儿绝世美玉!”

  “玉?如何会有玉呢?”

  一旁有人不信:“这林府之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那人答道:“嗐,别不信!我一亲戚家的女儿便在林府当差!今儿晌午我碰见她出来采买东西,她亲口告诉我的还能有假?”

  听他这么说,旁人便连忙问道:“那你快说说,那玉是怎回事儿?”

  只听,那人说道:“谁也不晓得是怎么一回事儿。那一落草没听见哭声儿,大伙都道不好,怕是养不活。谁知仔细一瞧!原是嘴里含着东西。掏出来一看!竟是一块儿莹润光泽的凝脂美玉!要说那玉实在是件罕物,居然还带着香味儿呢!”

  “哟!那可奇了!只听说过软玉、暖玉的,这玉如何能香呢?”

  “可不是?饶是林老爷和其夫人两个自幼生在那王公贵族之家的都没见过这样的宝贝!林府里有位老嬷嬷从前是在御前当差的,也说从未见过这样好的玉。偏偏这林少爷打娘胎里带了出来,你们说这奇不奇?”那人说道。

  周围人皆不住咂嘴:

  “实在是闻所未闻!”

  “这林少爷怕不是神仙托生的吧?”

  “林老爷可真是有福气呀!”

  “是呀是呀!”

  “恐怕这更大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

  没几日,林老爷得了个带玉的少爷的事儿便传便了整个苏州城!不出半月竟传到了当今圣上的耳中。

  身着皇袍的人坐在案前看着手里的折子,对面前一约摸六、七岁、生得粉雕玉琢的男孩儿说道:“这姑苏城出了件奇案!”

  “什么奇案?”男孩儿问道。

  圣上答道:“这前科林探花前儿个得了一小子,那孩子落草时口中居然含了一块儿美玉!你说奇不奇?”

  男孩儿忙瞪大了眼:“还有这等事儿?”

  “可不!”圣上放下折子,说道,“还有更奇的呢!那玉世所罕见不说,通身居然还散发着香味。”

  “香味儿?”

  “香味。”接着圣上叹道,“这‘香玉’原本是那些个风流文人用来形容女儿家的,谁料到这世间真的出了个香玉!林探花得了个好儿子!”

  闻言,那男孩儿来了兴趣:“那皇兄可得赏人家才是!”

  “是了。在过半月便是那孩子的满月,朕已着人备了东西赏他。”圣上接着说道,“不仅如此。这孩子实在是奇,应是天降的福星才是!朕准备赐一名给他。”

  “什么名儿?”

  圣上道;“既是含玉而生,便叫做——琅玉,可好?”

  “妙极!”

  接着那男孩儿上前行礼道:“皇兄臣弟有一事相求。”

  “何事?”

  “臣弟想跟着礼部的人一同去姑苏可否?”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行骗失败是会被标记的》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衣冠禽兽vs斯文败类

  胡落——帝国最高通缉诈骗犯、一个身上带着狐狸基因的未分化beta。

  若狡诈是狐狸的天赋,那胡落就是狐狸中的天才。帝国的人们甚至不愿意称呼他的名字,而是称其为——“那个骗子”。

  #号外!那个骗子被判流放第三倭星!简直大快人心!#

  胡落被流放了,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名叫傅穆的兔beta。

  他非常喜欢这只兔子,于是毫不犹豫的对其表白道:“春天到了,你跟了我吧!我骗钱养你。”

  谁料,那只不知好歹的兔子居然拒绝了他!

  胡落痛定思痛,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决定活吞掉这只兔子。

  哪儿想到,就在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他居然突然分化成了omega?!

  古人曾经曰过:阴沟是最容易翻船的地方。

  就在这个时候,面前这只狡诈的兔子释放出了的alpha信息激素让胡落不由得心中一凉……操!大意了!

  #号外!那个骗子被标记了!是只兔子干的!#

  头条:“对于那个骗子被人标记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胡落:“泻药。 当时我正在追求他,然后他突然告诉我他想日天!我被他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感动了,表示非常支持。结果他告诉我,我就是他的天……”

  【腹黑眯眯眼alpha兔子攻vs狡诈至极的omega狐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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