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番外三

  世间的两个人相遇相恋,或许已经纠葛了许多世, 只是她们都忘了前尘, 故人便不是故人。

  生从何来,死往何去?

  执念太深, 爱念太强,所有未完成的宿愿便会续至来世, 因而有宿缘。

  前生她们是彼此命定的爱人, 此生亦是。

  “花落还开,水流不断;清风明月,不劳寻觅。”

  旧人的箴言烙印在心底, 手里的符咒依旧是一片血红。

  江岸开阔,沿江步道种满了盈盈的绿柳, 不是津河;城市的灯光璀然, 沿着穿城而过的河狭长分布着商业中心,不是津城;来来往往的人流里是一张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江风拂起少女齐肩的长发, 面庞清秀, 清澈可饮的眸子一如从前。

  她还是她。

  带着前世的记忆而来。

  她出生的时候, 正是小满节气,家人给她起了乳名, 唤作小满。

  三岁时,她在梵音中被唤醒记忆, 前世种种,历历在目。

  “她既然有了我的平安符,为什么还会遭此大劫?”

  “她本该在十岁那年夭亡, 却因你一念善举改了她的寿数,你的命符替她改命续阳,本就是逆天而行,对你们二人来世福报甚有损耗,二十年阳寿于她已极。”

  上一世,她救了陆林钟无意间改变了陆林钟的寿数。就算没有那场车祸,也会有其他意外,陆林钟的命数都会停留在三十岁。

  “来世?人竟可有来世?”

  “众生无始以来,在六道中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出此入彼,无休无止。盖尘缘前定,因果相循,众生不记得前生事,故只知此生。”

  “她走了十年了,您知道她现在在哪吗?是否已经转世?”

  “人死当入土为安才能有来世。”德正大师双手合十,诵读梵言。

  入土为安。

  是她一腔执念要把陆林钟的骨灰留在家里,固执的以为她的爱人从未离开过。

  “来世我和她能续今生的缘分吗?”

  “痴儿,逆天之事断不可为。”

  “除了她,我什么都可以舍弃。大师,只要能再见到她,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

  人弥留之际,最后一念意识灭后,随后会续生下一念意识,就如同生前前念灭已又生后念,中间没有间隙,死后的意识随之入六道,走向轮回。

  她们之间爱念过深,所有未完成的宿愿,都续到今生,她们或可重逢,或可相恋,或可相守。

  五岁时,前世旧人持红符而来,交给她的家人,只说要贴身佩戴,可保平安,还给她改了名字,槐序。

  思明市是一座不大的海边城市,很多城市中人心有敬畏,虔信宗教,她的家人对德正大师的话深信不疑,心存感激。

  一纸红符,是她一生的牵念。

  当红符退去血色,便是她们再相遇之时。

  到了这里,时空变化,斗转星移,从前的旧人旧迹都已不复存在,这一世,她有个寻常又平实的家庭,家境普通却格外温馨,从出生那一刻起,她便从未缺少过父母的陪伴。

  夏夜,少女雪白的脚掌踩在柔软的细沙上,脚趾幼白,腿腹秀长,海风把她的衣摆向后扬起,吻过她微涩的双眼。

  可是她的成熟甚至是沧桑,只有独对着山川和河海才能肆意流露。

  为什么她们还没有重逢?

  她们要什么时候才能重逢?

  她比任何人都要期盼着时间快些流逝,快点长大。没有人知道她年轻的身体里,蜷缩着从前的灵魂,想要站立,想要伸展,想要走到这个世界的尽头去找寻她的爱人。

  海面总是这样广阔无边,浪潮翻涌,发出呜咽一般的声音。

  这个世界总是有尽头的。

  在地球上的另一端一定有一个地方与她脚下的这方寸土地遥遥相对,那是她们所能相距的最远的距离。

  只要陆林钟不在那个点上,那陆林钟迈开的每一步,都是踏上了回家的路。

  即便她们现在相距最遥远的距离,只要陆林钟下一刻朝任意一个方向迈出一步,她们的距离就缩短了一步。

  深爱的人永远在走向你,就像夜的尽头总是黎明。

  豆蔻年华之后,红符渐渐有变淡的迹象。

  黎明真正来时,她已过及笄之年。

  那年她结束中考,迎来了漫长无事的暑假,每日她便拿着地图沿路划定区域,日复一日不知疲倦地寻找陆林钟。

  红符的颜色越来越淡,她们重逢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这天,她骑着自行车去了思明大学。

  盛夏的晴光绚烂,开阔的校道上纷纷扬扬落了一地的树影,微风拂来,袅袅娜娜缠绕了一丝莫名熟悉的香气。

  “陆林钟。”

  安槐序一把按下刹车,循着陌生的声音看过去,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大学生抱着一摞教材从明大的图书馆里走出来。

  视线尽头的人长发微卷,染成了很温柔的褐色,披在身后,随着她转身的动作头发微微扬起,五官明丽而温柔,红唇皓齿。

  阳光下,那双眼睛如一泓粼粼的秋水。不,不是秋水,是无尽蔚蓝的大海,是浩瀚无垠的星河,是这世间美好的一切。

  安槐序用力地掐了一把大腿,过去多少个日日夜夜,她一次一次梦见陆林钟出现在她眼前。

  腿上深刻的痛感在遍遍重申,这不是幻觉,而是真的。

  她手上的红符已经完完全全褪成白色,她们又见面了。

  她等这一天,不止等了这一世的十五年,还有前生的二十年,还有中间掠过的好多好多年。

  失而复得的幸福溢满了她的胸膛,眼泪不受控制地漫上眼眶,视线里由远及近出现了很多个陆林钟的叠影。

  她想开口叫陆林钟的名字,可是所有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她竟然说不出一个字。

  她等这一天,等得实在是太久太久了。

  正午的阳光炽烈,那位不认识的女孩从安槐序身旁小跑经过,快步走到陆林钟身旁,两个人有说有笑,沿着操场旁的水泥路离开。

  安槐序停稳单车,朝陆林钟迈开步子。

  前生,在津桥上,她和陆林钟之间只隔了这样一段距离,但她还来不及走完那段路,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陆林钟。

  安槐序睁大了眼睛,想把人镂在心上,永不消失,一直存在。

  陆林钟似有所感地扭头看过来。

  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火光电石间,万籁俱寂,前一秒还拂动着香樟叶的柔风也无踪无影。

  这个世界好像只剩下她和她。

  安槐序像搁浅已久的鱼被上涨的潮水卷回了大海,沉溺在陆林钟如海的眸光里,久久徜徉。

  久别不见的爱人会怎么开口叫她呢?

  是如前世一样的慵情低喃地唤她“小序”,还是笑中带泪对她说“好久不见”?

  她久别不见的爱人会过来拥抱她,亲吻她吗?在这碎影重重的光影下,或是如丝如缕的热风里。

  无论是怎样的情形,她都觉得再好不过,只要她的爱人不再从她眼前消失。

  晶莹的泪滴缀在安槐序浓长的睫毛间,像无数细碎的钻石,折射出令人心颤的光。

  她唤她一声:“六六。”

  停在了两步之外。

  陆林钟秀长的眉微蹙,眸中划过淡淡的惊异和不信任,脚下先往后退了一步,仿佛在说,我们认识吗?

  “林钟,你们认识吗?”陆林钟身旁的同学看到安槐序失态的表现,不免惊讶。

  陆林钟神思恍惚,竭力回想她们在哪里见过,又发生过什么,记忆却是一片空白。可对方靠近自己时这莫名的熟悉和心安又是从何而来?

  安槐序走上前抓住了她微凉的手腕:“你,不记得我了吗?”

  陆林钟长得好看,从大一开始便被明大美圈评选为的校花,新生来了一茬又一茬,校花的桂冠从来都落在她头上,她的爱慕者能从明大的南校区排到北校区。

  如果是往常,陆林钟会把手里的A4纸卷成一根纸棒,抵住那些从路上各个角落蹿出来跟她告白的学弟学妹学姐学长,保持恰当的距离,甚至会骄傲地一哂,回答说:“这种搭讪的套路太老套了。”

  可是今天,她对着面前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说不出这么狠的话,只是不着痕迹地抽出手,礼貌地笑笑。

  安槐序恍然若失,阳光照射下她的身形掩在稀疏的光影中,显得格外寂寥。

  前世,德正大师为她施术取她的血为引入符时就告诉过她,陆林钟来生的记忆不会记得她,只能被唤醒,但是否能够被唤醒,多久能被唤醒,这些都是天机。

  所谓再续前缘,总要两个人都记得前世发生过什么,记得前世她们如何深爱对方,但是现在,陆林钟还没有想起来。

  陆林钟见她似有落寞地闭上了眼睛,心念微动,忽然想抬手擦掉她颊边的眼泪,可她没有动,手仍旧捏紧了文件两角。

  “你是不是,认错人了?”陆林钟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清润好听。

  “真的不记得了吗?”安槐序声音沙哑,低着嗓子,眸光瞥向了地面。

  陆林钟穿了一双风格休闲的低帮帆布鞋,右脚踝内侧有颗小小的黑痣,从前,她们有过肌肤之亲,她对陆林钟的身体熟悉至极,就连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她也熟悉至极。

  她,怎么可能会认错呢。

  陆林钟哑然,有些为难地和同学对视一眼。

  安槐序把手插回裤兜里,指尖搓了搓,上面好像还有陆林钟手腕肌肤冰凉细腻的触感。她在心里默默道,没关系,从前的事只要我还记得就好。

  她可以等,等陆林钟记起前世,或者想办法帮陆林钟记起前世。

  这一生的时间,还有这么长,她的爱人总会想起的。

  旁边的同学挽过陆林钟,出声打破了眼前的僵局:“太阳好大,我们去食堂买了饭就赶紧回宿舍吧?”

  “好。”陆林钟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颤着睫毛往安槐序身上瞥了瞥,女孩明明处在十五六岁的花季看起来却有种说不出的单薄和寂寥。

  “这个你收下,一定要随身带着,可以吗?”安槐序将手中的符咒递给她,干涩道。

  “好。”陆林钟不忍再拒绝。

  “再见。”

  安槐序眼眸一垂,苍白的薄唇抿成一条细线,看着她们渐行渐远。

  明大的校园里种满了香樟,海边城市夏季多有台风登陆,校舍建筑大多低矮,安槐序看着两人刷了校园卡,有说有笑地走进宿舍楼里。她默默记下宿舍楼号,沿着校园的小道走了两圈很快熟悉了校园布局。

  风吹过青翠的香樟树,卷下几片叶子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循着安槐序前行的脚步,低低私语。

  她看着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可她身体里住着前世的灵魂,甚至比从前的陆林钟更加成熟。

  面对失而复得的爱人,她不会冲上去紧紧地拉住陆林钟,把前世种种如数家珍,用常人以为的无稽之谈吓跑她的爱人。

  她想,她们已经重逢了,那后面的一切就不会再遥远了。

  夏至过后,小暑如约而至。

  大学已经放了暑假,许多学生都离开了学校,只有小部分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备考。

  整个夏天,安槐序每天都固定去明大,逛遍了校园的每个角落,觉得这里每一处都无比可爱。

  她结识了留校备考的几个大学生,从旁人嘴里得知许多关于陆林钟的消息。

  陆林钟不是思明本地人,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南方小镇。

  两年前,陆林钟考入明大,来到思明。

  她想,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红符上的血色才从两年前开始淡褪吧。

  她们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却迟迟没有重逢。

  这一世,陆林钟没有选择经济商学类专业,而是考入了外语系。

  安槐序在脑海中回放了无数次她们重逢时的情景,陆林钟虽然容貌未变,一如既往地好看,也足够明媚自信,可身上却少了前世的野心,多了许多温和。

  她感觉陆林钟比从前更迷人了,像已经醒得恰如其分的红酒,初尝入口不会有微涩的味道,入喉的回甘醇厚绵长。

  陆林钟是许多人心目中的明大校花,平常无论走到哪里都有许多人关注,安槐序觉得与有荣焉,却唯恐有人近水楼台先得月。

  开学后,安槐序成了一名高中生,她在学业上费了很多的心血,想直接参加来年思明大学的招生考试,她的成绩一向名列前茅,这难不倒她。

  一年的时间飞快,除了在校寄宿的时间,安槐序最常去的地方是明大南校区,偶尔能看见陆林钟在自修室里学习到凌晨,或者走在路上也有人拿着花跑到跟前去表白,目前为止却还没有人表白成功过。

  她们有过许多次擦肩相遇,其中有几次陆林钟看到她了,她不慌不忙地与陆林钟坦然对视。

  她想或许在某一天,陆林钟不经意就想起了前生的片段。

  即便什么都没有想起,也没有关系,她要把自己的面孔印在陆林钟的脑海中。

  招考前的一周,她在图书馆外正面遇到了陆林钟。

  那天晴空高阔,阳光透过葱郁的香樟树投射在外墙上一束一束的光柱,南面一整片墙壁爬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映着几株结了花苞的蔷薇。

  陆林钟向她走来,穿了一件很简单的白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如穿过林间的风一般清爽。

  图书馆外侧有一个长方形的盥洗台,陆林钟把教材放在一旁,拨开水龙头,泠泠的自来水吻过陆林钟纤长细白的葱指,也带走了身体里的热度。

  安槐序迈步走过去,假装也是过来洗手的。

  站在陆林钟身旁的那一刻,她的心脏悸动得厉害。

  “你好呀,小朋友~”陆林钟斜睨她,沾了水的指尖打湿了柔软的纸巾。

  余光扫到陆林钟薄薄的红唇一张一合,勾起一个艳丽的弧度。安槐序低头,看着面前的水柱,是不是陆林钟想起了什么?

  她的心里天人交战,但是脸上却很平静,甚至有些冷淡,她怕是自己想错了,希望落了空。

  “你好。”安槐序的声音融入周围的热风中。

  “你在跟着我。”桃花眼眨了眨,晃出一点精明。

  安槐序目光沉沉,恍然明白过来,原来陆林钟什么都知道了,陆林钟也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前世,陆林钟就心思玲珑,常常一眼就能看穿他人的心思,带着一股让人忍不住仰视的自信。

  陆林钟意味深长地挑了挑眉,仰头,细长的指尖穿入耳后,轻拨动起后背的长发,发丝掩映下瓷白色的后颈美得让人心口一窒。

第114章 、番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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