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曾演过最好的戏174

  男子眼底的亮陡然分离,丰沛,波光粼粼。

  她果然对即将到来的告别早有预料,才选择跟随他的剧本,张牙舞爪说再见。因为叶慎寻曾责难,说她不懂事,自私,永远不会为任何人着想。他其实很怕,在海边二度向她求婚,她真会脱口一个好。如果她答好,怕是他从今往后,真愿意抛弃一切随她天涯海角,即便风云场上从此无叶慎寻这个人。可程改改仿佛一夜长大,她没回答,默默听他插科打诨,成全他冰凉苦涩的一个吻。

  这个叶慎寻几近偷来的吻,酿成世上最烈的酒,日日夜夜醉得他分不清幻想与真实。所以常常见着谷朵,他都觉得自己在为竞争奥斯卡做准备。

  心中只有戏,目中却无人。

  春来秋去,又一年冬。

  滨城新开的圣诞餐厅内,若有人问程改改,都见过哪些印象深刻的求婚仪式?她应该会立马指给你看,“现在。”

  门外漫天风雪,餐厅内气氛却似壁炉暖洋洋,照亮英挺男子的眉眼。他手执哑绿丝绒盒子,满目深情溢出。

  “贵吗?”

  倏然,餐厅隐秘一角,暗处窥伺的女孩正头问。

  对面坐着的周印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什么?”她扁了扁嘴重复,“他手上那枚戒指,贵吗?”周印摸摸下巴,“还行……吧。”钻石是从艾克沙修本体切割下来的,足见其用心程度。

  听完,女孩开始搜索视线范围内最尖锐的金属,周印问她要干嘛,她说:“找刀,杀了他。”

  凭什么当初自己被告白,是一张没用的纸。他向别人求婚,就天价钻戒?

  太不公平了!简直现代版陈世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动手前,她还得想想,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什么的,将事情闹大,杀鸡儆猴,给天下负心汉一个教训……

  心动不如行动,程改改五指微拢就要起身,周印胳膊越过桌面,适时将她摁住,神色忽然蘸点儿怜悯。

  “别忘了,是你把她送到他面前的。”

  原子弹杀伤力也不过如此。缓缓坐下的人,周身燥郁偃旗息鼓。

  没错,望城海边一别后,程改改自作主张给谷朵发了消息,要她到“沧海一杯”来寻自己。目的,不过想将那模子与自己相差无多的姑娘,送到他面前。

  这叫谷朵的女孩,曾说想进入自己的世界,过一个热闹的人生。她身世可怜,惧怕孤独,程改改唯一想到的,便是将她托付给那人。他见着她,就会明白,竭尽所能保她衣食无忧,不被芸芸百态欺负。

  别像从前的她,流离失所。

  事实证明,叶慎寻并未令程改改失望。不仅保护了谷朵,还将赠与自己的姓氏。听说叶忻也反对过,旦见他没做出有损叶氏利益的举动,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为什么不能是程改改?

  因为叶慎寻宠谷朵,是出于精神寄托,并非他软肋所在。谁都明白,混迹商场的人,一旦有软肋,就不再适合杀伐决断。叶忻能容忍寒门之女,却不能容忍世上有个女人,几滴眼泪,就能毁掉他精心栽培起来的儿子。纵然这个女人,曾为他的儿子徘徊在生死边缘,可大格局面前,他必须手辣心狠。

  餐厅里的求婚还在继续,小提琴观众蛋糕钻戒一应俱全。程改改缩在角落定定看,感觉心口慢慢塌下去一角,无法再复原。

  “之后有什么打算?”

  周印适时打破僵局,女孩镇定心神,再回头,已笑得眉眼弯弯:“唔,浪迹海角天涯,再嫁个平凡人家,棒棒哒。”周先生瞄她两眼,“恕我直言。根据我对某人的了解,就算他娶,你也不能嫁。”

  程改改又要拍桌而起,“凭什么?!”

  “男人可怕的占有欲啊。”

  鄙视。

  “除非,”周印顿了片刻,程改改眼眸一亮“你嫁的人是魏光阴。”

  他永失所爱。至少你,得偿所愿。

  提到这个名字,程改改眉眼迅速耷拉。

  她还是无法将他当作生命中的路人,风吹过,依旧波澜不息。

  离开那日,滨城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雪。

  程改改拒绝全世界相送,披着满头白,在冰冷坚硬的候机厅门口下车。为避免纠缠,她拜托周印,制造了新的身份,踏上谁也不知去向的航班,却和魏光阴再度不期而遇。

  这次,两人不再是同一方向。她去国内候机厅,他往国外。似乎身体不好,要到美国定居疗养一段时间。

  “改改。”

  青年从房车里大步踏下,着藏青色长呢外套,发梢染霜,看人的目光不温不火,像极两人在滨中重逢的那个午后。

  何伯领命,带着众人退下,魏光阴徐徐朝她走来,极浅地笑了笑,好似在魏宅灌她毒药的,并不是眼前的他。可当日明知是毒药,她却一片一片往下吞。如头顶的雪一片一片,融化在他的眉,他的眼,不知悔倦。

  程改改觉得眼眶都快被这道身影击伤,闭了闭,再睁,便也跟没事儿人般,秀气地扬了扬唇。

  “啊,太巧了吧,该不会跟着我来的吧哈哈哈哈……”

  逶迤过长的笑声,终结在青年斩钉截铁的一声“是”。

  “是。”

  魏光阴居高临下,略微抬起胳膊,为她遮挡头顶的雪花,眼波融融,“此去,不知往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你、我,刘维……至少该给彼此一个机会,道别。”

  说完,刘大壮才小心翼翼地从房车里走下,远远瞧着程改改,不知该不该靠近。

  魏光阴拿众人做托词,尽量云淡风轻,却不小心触到程改改的逆鳞。她瞧着不远处的青年,想起多年前盛杉衣衫褴褛的模样,和叶慎星人事不省苍白的脸,唇角弧度平了,“抱歉。如果他伤害的是我,兴许我能说服自己继续在他面前当二百五。可他伤害的那些人,为我出生入死的人,想到他们,我真的……无法大度。”

  她从未对他说过拒绝,魏光阴亦是一怔,半晌侧头,面色生风笑起来,“果然,还是我认识的程改改。”只是,我呢?你能原谅我吗?这句话,他始终未敢出口。

  雪花肆意,面上冰凉,“到点托运行李了。”程改改嗓子眼儿堵得厉害,假意看看时间,想逃,突然被人后方抓住手。

  青年分别扣着她的两腕,迫使她放下行李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低头拥抱了她。那淡淡酸酸的气息,经时间洗涤后,酿成炎炎夏日里的一捧水,将面上心头的尘埃都拂去,只余下温柔。

  良久,登机后,空姐检查安全带,经过程改改座位边时,忍不住多问了一句,“小姐,你没事吧?有问题可以和我们商量哦。”她乍一抬头,才看见从黑屏电视机里反射出的狼狈影子,水花纵横。

  女孩悲伤到极致,已经哭得连自己都忘了在哭,只剩水和汽刷刷漫过脸颊,却止不下。

  犹记方才,谁在耳边脉脉私语。

  “改改,现在的你,应该能明白我以前的心了。想靠近……却胆怯的心。虽然不期待你明白了,就能理解,但总觉得,至少该让你知晓,那陷在迷谷森林中的,从来不止你一人。”

  “还有我。”

  还有我啊。

  霎时,她泪如泉涌,却只能遥看清瘦男子大步朝里走。

  男子骨架微微颤抖,不知在笑在哭。他指间牢牢攥着一条红色绳索,绳索缠缠绕绕,将一截黑色木头包围其中。这截红线,他曾挥剑斩断,程改改却在他离开后重新捡回,打上结,小心收藏。

  拉萨那段时间,叶慎寻无意发现这个小物件,原本前刻还清明的眼,顿时炯炯,“你始终无法忘记他,对吗?”

  当日的程改改心虚不敢作答,他却反而低了气焰,哑着嗓子讲:“如今的魏光阴,什么都有,不差你。可如今的我什么都没有,除了你……”

  于是,她原本要往外走的脚步,生生顿住。

  自那天起,程改改已然明白,这段追逐魏光阴的路途,她无法再勇往直前。因为她的心,开了小差,拐过弯。

  面对叶慎寻千回百转的挑逗,她面红耳赤。面对他的温柔,她沉溺其中。面对他的吻,她其实心甘情愿。面对这荒芜人间,他是她唯一的容身之所。虽然,叶慎寻跟她去西藏也目的不纯,可他的终极目标,只不过,为了与她相守啊。

  光阴,你无法了解喜欢一个人,他/她却好似永远不会回头来看你一眼的感受。而我,用了十四年时间去品尝的我,做不到如斯狠心。所以我很想,很想回看他一眼。

  这样的我,已经没资格留下迷谷了。即便留下,它也无法继续指引我的心。

  那么余生,只好让它代替我,守护你。

  而今三万英尺高空,回忆踏云乘风。

  犹记结满秦椒的山坡,有位少年曾说:“《山海经》里有种树,叫迷谷,人佩戴在身上,就不会迷失方向。”

  只是程改改明白,那个为她佩戴迷谷的男孩。

  这天之后,不会再回来。

第14章 我曾演过最好的戏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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