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青青 我竟是个穿书者?2
沈青青记忆不好,不过成亲这件事,她记得一清二楚,脑海里一旦出现当日场景,周围的细微声响如在耳畔。
红纸皮包着的白蜡烛不是好货,掺了猪油,从点上起便噼里啪啦,忽明忽暗的灯火下,一方红布遮着高台,只放着一坛子浑浊的米酒。
桌下跪着两人,身着素衣,腰间缠着两根下午她刚拿凤仙花现染的红布条,就这么拜天、拜地、拜对方,木讷的磕了三个头。
这怕是世间上最寒碜的婚礼了。
虽然简单,但只要一想到当时场景,心里就止不住泛起暖意,天地之大,她一个一无所有的小丫头自此之后有了家,有了依靠。
“咔”一声脆响,雪压断了枝头,闷声落了一地,沈青青这才回了神儿,听见有人敲门。
她将册子收好,起身开门,原来是邻居王婶。
王婶在外面等了有一会儿了,压着唇角以示不满,直接迈进房门,快速扫了眼屋内。
屋子里东西不多,但样样精致,一尘不染。
特别是一入门,屋里烧的正旺的炭火簇出团暖气,直直扑面。
王婶眼珠子一转,笑吟吟的说:“呦,沈氏,你男人可真能干,他走了得有十来天了吧,这是留了多少炭啊,这才刚入冬,屋子就烧的这么暖和,今年虽然雪多,但冬天还长着呢,省着点用吧。”
王婶看上去三四十岁,是三溪村的原住民,平日村里鸡毛蒜皮的大事小事都爱掺和一脚。
她知道刚搬来的夫妇成亲没多久,家里没个长辈帮衬提点,她来了,自然而然拿出了长辈的架势。
现在,她担心新妇一不留神把家里炭火都烧光了,等天冷了挨冻。
“阿洲说这几日会冷,让我多烧些,毕竟冻到了看大夫的银子可比烧炭多多了。”沈青青小声答着,折身给三婶倒了杯水,还捻了小半朵晒干的金菊泡进去。
见到王婶,她是有些怕的。
怕被她数落。
刚搬来那会儿,自己什么都不会,大事小事都是阿洲去做,给来帮衬的村里长辈看傻了。
村里的农活家务一向都是女人来干,男人负责出去务工,回家要女人伺候。
所以在他们眼里,女人可以长得丑,但不能不干活。
还没见过哪家男人这么疼媳妇的,能把她当祖宗似的供在家里。
更何况,新搬入的男人俊俏刚毅,周身泛着贵气,看着一点都不像是个会宠妻的人。
但见过沈氏后,众人骤然了然。
沈氏是个大美人。
用绝色来形容也不为过。
村里见过沈氏的,至今没人能忘了初见她时的惊心动魄。
那日,沈氏在人前匆匆露了个面,她穿的极素,一件青布压白边的小夹袄,下面配着条洗泛白的米色襦裙,裙尾点缀着几朵小蓝花,清秀俊丽。
她简单梳了个发髻,上面插着根竹簪,乌发顺在前襟,遮着大半雪颈,打过招呼后便低着头,密长的睫毛微微颤着,看上去乖巧恬静。
即便穿着素净平凡,也难掩丽质。
只这一面,便降服住了村里的大大小小。
当时就连爱挑人毛病的王婶都忘了要捡刺儿的习惯,怔在那,瞧着沈氏看个没完。
没人会不喜长得好看的人或物,特别是村子里搬入这么一户长相赏心悦目、待人和顺的夫妇,自然愿意多帮衬些。
在大家的帮助下,两人日子过的一日比一日好。
只是被沈氏样貌唬住一时的王婶,看不过村民的包容,想到自己辛苦带大三个崽子,家中大小事都料理妥妥帖帖,也没落得个比沈氏好的名声,自然不服,故而没少在人前人后的数落她。
到后来,村里起了些风言风语,说沈氏笨拙懒惰,怕是个富家千金,同家丁跑了去。
这些话进到沈青青耳朵,她生过气,倒不是气这些嚼人口舌的老妇,是气她自己什么都不会,平白拖累了阿洲。
说实话,以前在山头一个人住的时候没饿死,那是因为运气好,发现个旧宅,里面存的东西虽不多,但也够她当时用的,好在她会照料花草,之后种了些瓜果,自己吃的也不多,可以勉强维生。
好在上天是垂怜,让她捡到了阿洲。
虽然阿洲吃得多,但是个能干活的,小到缝补烹饪,大到盖房狩猎,每件事都做得妥当。
到现在青青还没发现有什么事是阿洲不会干的。
想到侧屋里阿洲走之前给她留下的满屋黑炭,青青暗暗在心中给她男人比了个大拇指。
有阿洲可真是好啊。
王婶眼睛顺着墙溜溜转了圈儿,发现这里哪儿哪儿都收拾的妥妥当当,实在没什么能挑拣出口的。
待想起自己敲门所为何事,赶忙把夹在腋下的纸封拿出。
“我听刘氏讲你会写大字,写的还挺好看,你看呐,我儿青牛头年儿要成亲,咱们村里的先生恰巧回乡,满村找不出个会写字的,今日婶子来就是想找你帮帮忙,给咱家写副对联儿,别丢了面子。”
“这……”
沈青青犹豫了。
她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穿书前,她是美术特长生,打小便跟着身为书画家的爷爷练字画画,之前记忆虽然没了,但写一手好字,画一幅美图,若家常便饭,信手拈来。
举手之劳的事,换个人她便直接答应了。
只是王婶……
沈T栀子整理W青青不是个没脾气的,她清楚村里的流言蜚语是怎么来的。
她会帮忙,但绝不是这样答应。
王婶八面玲珑,瞧出她的犹豫,忙道:“上次我听你问怎么做鞋,想是你男人鞋子不合脚了,王婶儿我别的不行,做鞋子的活儿可是村里头一个,你若肯帮我写了对联儿,我帮你做一双便是。”
话音刚落,见沈青青从竹篾框里拿起出副厚实的鞋底,杏眼悠悠看向她。
“王婶,这是我自己胡乱做的,也不知知道纳的对不对,正好您来了,帮我看看吧。”
王婶心里哼了声,还没看鞋底如何,先数落道:“没人教还能把这么厚的鞋底缝在一起,已经很厉害了,只不过纳鞋底也是有技巧的,搞不好穿两天就……”烂了。
王婶说着说着没了声,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鞋底上。
麻线排的规规矩矩,也很密实,把鞋底勒得很紧,看上去哪儿像是第一次纳鞋底的人干的活儿?
王婶轻嗤一声,不知她从哪儿买了副鞋底,摆这装手巧。
“你自己做的?”
“是,看刘婶做了一次,我就自己摸索着来,您看还行么?”沈青青说话柔柔弱弱,颇为诚恳,王婶本是不信,可听她讲了,心底竟不自知的信了。
但听她提起刘氏,不知道哪儿冒出股气,突然想走,她把鞋底随意往旁边一扔,敷衍难掩,“挺好的,既然帮不上你,咱也不好求这个字,我灶上还炖着菜,就不多待了。”
刚起身,胳膊让对方一把拉住,王婶低眼,无意发现沈氏细白的指尖上明显有不少细小破口,怕是让针扎的。
到底还是个手笨的。
“婶婶可是在煮肉?”沈青青柔和一笑,王婶顺势坐了回去。
“实不相瞒,阿洲喜欢吃王婶做的腊肉,说您做的特别好,我手笨,学不来厨艺,想这两日他应该快回来了,如果王婶能分我一小块,我包您婚礼上的对联儿绝不丢面。”
王婶家的男人是屠夫,腌肉、腊肉什么的常年不断,一小块肉对她不值一提。
既是一块肉就能换回来的,可比纳鞋底容易多了,她当即应下,听沈氏仍在称赞她手艺,自己笑的也合不拢嘴,心情大好,非拉着她去家里吃顿晚饭。
难拒美食的沈青青刚跟王婶出了院门,见小路尽头走来一群人。
沈青青认出领头的正是跟阿洲一起务工的工友,心中一喜,踮着脚尖巴巴望着,直到人群走近,也不见阿洲的身影。
仔细问过,才知道阿洲几日前遇到个富贵打扮的男子,对方似乎有事求他,软磨硬泡的,让阿洲在饶州城里多住两日,工友看出沈氏忧虑,笑着让她不必惦念。
待人走了,沈青青扭对王婶道:“婶婶,我突然不太舒服,今日就不去叨扰了,腊肉也等我明日写好对联儿送去时再拿吧。”
“嗐,你这小心眼的,以为我不清楚你哪儿不舒服了?不就是你男人让别人留下,晚回两日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留在城里逛花楼了呢。”
王婶笑着,看沈氏面色越来越不好,遂而闭上嘴,扯着她胳膊要往自己家里走,沈青青摇着头,要往回走。
“就你一个人,又不会做饭,今夜就在我家吃了,你若要不舒服,就等吃完了再回家休息!”
王婶难得心情好,想邀人去家里吃饭,但见平日温顺娴静的沈氏面色坚定,婉言拒绝,心里不太痛快,终是作罢。
听王婶嘟嘟囔囔的走了,沈青青疾步回了屋,拿出个方正的粗布巾,麻利地收拾起东西。
她对自己的事向来心宽和顺,往日在山上独居吃不上饭的时候,也从未慌乱过,挑拣几个野果果腹便是,彼时遇到村里风言风语,她也只是在自己身上找问题。
可阿洲是她唯一的例外。
他当初伤的有多重,沈青青历历在目。
那些刀剑的伤口干脆利落,处处杀招,不是寻常悍匪能留下的。
阿洲是有仇家的。
按照常理来说,他一个干粗活的爷们儿,哪儿会有富贵人家莫名强留他。
他怕是已经惹上了麻烦!